中国相互保险公司究竟有没有前途?

 

相互保险已不具备繁荣发展的土壤,互联网也不会给它插上翅膀,这玩意更可能被玩成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或许通过相互保险股份制化,曲线获得保险公司牌照才是真正目的...



相互保险公司的春天难道来了?

相互公司作为投保人自愿联合、相互扶助、分担风险的一种组织形态,与保险这种集腋成裘、分散风险并给予补偿的经济制度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在现代保险制度发展的初期,各国都陆续出现了相互型的保险提供者。

2015年2月2日,保监会公布《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从一般相互保险组织、区域性相互保险组织、专业性相互保险组织三个方向推动相互保险发展,被外界解读为相互保险公司发展的新机遇。

接着,4月3日,南开大学天津校友会发出《关于成立校友相互保险公司的倡议》,倡议成立“天津公能相互健康保险公司”,一般发起会员1000人,初始运营资金一亿元,初始经营团队30人。

该消息一经传出,很多业内人士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某保险电商微信群据说正发起成立相互保险公司,某科技创业公司也在筹备中国第一家互联网相互保险公司,距离2004年中国第一家相互保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成立10年有余,让人不禁感叹:是不是相互保险公司的春天来了?

相互保险的发展状况到底怎么样?

早期的相互保险制度是在中世纪的互助救济协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开始尝试运用现代保险精算技术来合理确定保费水平;20世纪初是相互保险公司发展的黄金时期,逐渐得到社会公众更多的认同,得到了法律上的正式确认;互保险公司在经历了一个世纪的辉煌后,在20世纪末逐渐式微,许多大型相互保险公司转制为股份制的保险公司,或正在考虑转制。

据悉,相互保险目前在国际保险市场依然占重要地位,尤其在高风险领域:如农业、渔业和中低收入人群风险保障方面得到广泛应用。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统计,2013年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达1.2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的26.7%,覆盖人群8.25亿人,相互保险组织总资产超过7.8万亿美元。

相互保险公司的优势和劣势都非常突出。优势主要体现在能够有效化解股东与投/被保险人之间利益、善于经营有利于投/被保险人长期利益的产品、能够更为有效地集中和管控风险、能够更有效地控制销售成本;劣势主要体现在缺乏对管理层有效的激励约束、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非常薄弱、对股份制公司的优势逐渐丧失;难以有效形成业务规模。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发展相互保险公司,大家必然要问,相互保险公司发展是在开历史倒车么?或者——

相互保险代表先进还是落后生产力?

从上面这个数据上来看,从社会分工和发展业态上看,貌似都不该一棒子打死,更不能盖棺定论,这里只是从相互保险自身的一些本质特点上来做个简单的分析,为投身于相互保险的童鞋做个借鉴,后面的论述都是基于此,而不是非黑即白。

相互保险公司股份制化,有很多因素共同促成了这一转型,如在全球化竞争环境下保险公司的规模化经营对资本市场的需求,新技术的出现,消费者需求的改变,合并热,企业经营行为模式的转变,对管理层的激励,放松监管的金融环境等等。

但最根本的还是相互保险公司的相对优势削弱了,最主要的是四个影响:

首先,从金融保险发展历史角度看,对资本市场的依赖大大增强,全球化竞争尤其激烈,导致保险公司扩大规模的动机更加强烈,成为90年代后非相互化热潮背后的主要推动力量,进入21世纪后更是如此,在这种背景下没有资本支持的相互保险公司要想和巨头们竞争,无疑是蚍蜉撼树。

第二,保险监管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相互保险的体制性优势。相互保险比股份公司更注重对投保人利益的保护,这是其对投/被保险人的最大吸引力。监管对保费、偿付能力、盈利分配、准备金等要求抑制了对被保险人利益的损害,这样相互保险基于特殊的所有权结构而产生的制度优势就被极大消解了。

第三,相互保险的管理效率极大地低于股份制公司。相互保险公司具有自我管理、共同决策、互助共济的特点,但是随着参保人群扩大、相互保险公司规模扩大,这些优势大大锐减,表现在:“经营者支配”的色彩越来越浓,相互保险公司成员身份认知弱化、相互保险公司成员与管理层利益冲突加剧、大型相互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特殊风险与偏好认知弱化

第四,相互保险与社会专业化、精细化分工背道而驰。金融保险的早期很多东西都倾向于大包大揽,随后社会分工成为大趋势,特别是现代金融中更是如此。相互保险这种相对原始的组织运作模式市场越来越受到制约,不符合商业社会对于运作效率的高度追求。

相互保险公司如果不能代表更先进的生产力,其生命力自然可想而知。

互联网能让相互保险插上腾飞的翅膀吗?

互联网让很多人看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相互保险会吗?从前期几种不同类型的相互式保险探索——泰康微互助、泛华E互助、抗癌公社——的运作和发展来看,确实受到了一部分消费者的欢迎,应该予以充分肯定,但如果作为相互保险公司的范本而言,尚不足以担此重任。

回归到互助保险诞生的背景:自愿联合、相互扶助、分担风险。但是要清楚,在保险发展的早期,之所以会诞生互助保险,非常核心的原因在于同类人群面临巨大的风险敞口,而缺乏保险机制,或者是一般保险公司不愿承保,例如渔业、农业、矿业等特殊风险,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相互保险起源于财险行业。

同时,也应该清楚,相互保险的早期投保人对于风险的管理是缺乏相应信息的,很多组织行为依赖类似于协会或者民间组织,借助民间非商业组织的力量来实现风险的防范和规避。

但是现代商业社会呢?一是很多相互保险公司早已股份化,二是很多大型保险公司早已进入原来相互保险的风险领域,三是很多专业性的保险公司或者共保组织已经存在,相互保险生存发展的基础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不复存在。

更何况,互联网使得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更加透明,对相互式保险的运作过程更加关注,对于自身权益的民主过程极为苛刻,互联网使得更多逆向选择成为可能,而不是同类人群风险的防范,这些因素都会使得相互式保险的基础削弱,更有可能使其陷入泥潭而不是插上翅膀。

或许,我们应该问:在股份制公司激烈竞争的情况下,相互保险能提供什么样的替代性?使得保费价格更低、理赔服务更加便利、还是什么其他因素?如果股份制公司轻而易举的就可以提供相互保险的替代,股份制公司的互联网化是不是更有竞争力?

更为关键的是,互联网时代的相互保险组织运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谁来管理、谁来经营、谁来发声、谁能代表,这是个网民个性化的时代,更是蔑视权威的时代,所谓的一人一票恐怕带来的是更多的麻烦和争吵,而这正是网民所擅长的,自私性将被无限放大。

中国相互保险未来发展的几种可能结果

或许有人要问,那么现在的那些相互保险公司为什么还活得很好?不要忘记一个前提:在实践中,各国保险法在20世纪初定型时,相互保险公司要么存在已久,要么就是大型股份公司转型而来,转型前已经积累了足够的盈余来退还公司股东股金,有足够的保单以应付公司的营运,但是新设立的相互保险公司却要面临更为严苛的监管和生存压力,比如偿付能力、比如市场竞争等。

相互保险可能适合于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特别是小型的、地区性的、专业性的相互保险公司,由于信息成本较低,投保人对管理层的约束能力较强;保险人同质性较强,在外部融资需求等方面与大公司有较大差异,因此相互所有制的优势在这些保险公司中依然有比较突出的表现。

如果一个保险组织规模有限,专注于特定群体的投保人或特定条件下的风险,投保人对于自己作为相互保险公司的成员身份有较强的意识和参与决策的热情,相互保险公司或许依然能够保持相互制的传统优势。

但是在中国,我们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国人的阴暗一面,依照小编的估计,大概率会被各种玩坏,玩坏的形式大致有这么几种:

一、走向非法集资、原始股的陷阱:好像在中国,只要和钱沾边,什么都能搞成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股权众筹、原始股买卖、传销活动,就像现在的很多P2P一样,最终少数的老板和经理人卷钱跑路,最后一地鸡毛。相互式保险的运作原理特别适合被完成这样,我也相信很多人已经在打这个主义了。

二、炒个时髦概念、忽悠投资接盘:在这个全民互联网创业的时代,利用相互保险+互联网的概念,特别迎合当下的“互联网+”政策导向,而其又天然具有道德制高点优势,找几个土豪老板,网络炒作下,忽悠新的投资人进来,创业者名利双收,顺利转型升级为保险公司高管甚至行业标志性人物。

三、玩个曲线救国,获取保险牌照:现在的保险公司牌照严格监管,批筹对于股东资质要求很高,不妨先从低门槛的相互保险开始,迎合监管的导向,先搞个所谓的模版和典范出来,过两年高不下去了,转型为股份公司,某民企老板接盘,顺利进军保险行业。

四、利益输送天堂,背后交易乐土:凡是有监管门槛的地方,特别是牌照限制的地方,必然滋生腐败,批几个创新性的相互保险组织,不但可以满足某些官员或者下海或者攫取财富的需要,更关键的是可以给相互保险发起人提供非常好的平台,进而在商业中进行更大的利益交换,这事不能说的太细。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熙熙攘攘,皆为利往,相互保险在中国的发展,苛刻点说,可能类似于张勋复辟、袁世凯称帝,在历史长河中或许只是一朵小小的涟漪,将为更具生命力的现代商业保险所取代。

而最近热议的众安保险估值500亿人民币被三马兜售,从另一个方面也说明了所谓的互联网保险模式,不过是图谋了一张牌照,卖个好价钱而已,如果你当真以为要做所谓真正的互联网保险,那就输在起跑线上了!

生意就是生意,赚钱是硬道理,没有什么是必然的,各种手段都得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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