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再婚合理,防止孤独抑郁:老年心理保健No.23 心理学与我们的生活 No.196

 

白发结秦晋,情深意更浓。...





第十讲  老年再婚合理  防止孤独抑郁

——白发结秦晋  情深意更浓

俗话说,“少年丧母,中年丧妻,老年丧子”乃人生三大灾难,此话不假。从心理学角度来看,这三种情况会给人带来极大的情绪、情感波动,改变人的固有生活模式。这种沉重的精神打击,是具有毁灭性的。但是,在生活现实中,尚有另一种严重的心理危机给老年人带来危害,这就是老年丧偶。



相伴一生,同甘共苦,几十年情感相依的一对老年夫妇,假如突然有一日,一个人竟然离去,这时,给另一个活下来的人,留下来的将是什么。不难想象,那将是悲,是苦,是无限孤独,甚至是绝望。我们访问过许多晚年丧偶的老人,他们谈出的内心体验,恰恰能证明这一点。然而,青年人和中年人是很难理解这种情景的,因为他未处在老年的情景之中,也尚不具备老年人的心理特征。

前面讲过,夫妻间的心理依存,在不同年龄阶段上,内涵不同。青年夫妻是在活动中增进感情,中年夫妻是在思想沟通中巩固感情,进入老年后,夫妻之间,实际上是相依为命。一方,实在是另一方生存的必要条件。不然,孤独的精神折磨,将使人对生活兴趣丧失殆尽。对老年人来说,最大的痛苦是老年丧偶,特别是对男性来说,更是如此。自古以来,在诗词中流露出来的大悲哀,恐怕老年丧偶是其一,素有“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的哀句。

丧偶后的适应能力,男女有别,男性更难适应。据发达国家调查结果,男性65岁以上的鳏夫,只占该年龄人口总数的15%,而女性在65岁以后却有50%是寡妇。男性在老年阶段,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比女性差些,所以仍要寻找配偶。女性则不然,她们有很多途径来调适自己,以求填补丧偶后的情感空白。她们可以在朋友和子女方面找到安慰,她们可以在整个家庭中找到恰当位置。还有一种类型的寡居妇女,她们不在上述两方面努力,而是采取“社会孤立”措施,仍然扮演原有角色,在心目中丈夫仍然存在,依靠这种精神力量仍可能生活得很自在,这对男性来说是很困难的。



老年到来了,面临着生理上几乎无法逆转的老化,经历着社会人群对老年心理和智力水平的世俗误解或歧视,以及子女独立、分离或丧偶的打击,难免产生凄凉和无望的体验,有时,老觉得无路可走了。然而,只要能冷静地、理智地、合逻辑地思考问题和面对现实,老年人就不会用这些消极体验去“作茧自缚”。事实告诉我们,人世间的广阔天地仍属于老年人,一切消极态度是不科学的。

由此看来,老年丧偶是极严重的生活事件,而弥补的重要手段之一,便是再婚。



对老年再婚的说法,文化影响很大。有的地区和有的群体,对此持不赞同态度,理由是老人有子女关照,应跟随子女度过生命的后期阶段。否则,便视为“不正经”。这显然是不科学,也不够通情达理的一种说法。首先,老年人有再婚的权利,这种权利受法律保护。在一个法制国家里,人的行为首先要考虑法律规范。既然合法,反对它就不合法。有的子女横加干涉父亲或母亲再婚,这和父母干涉子女婚姻一样是不合法的。还有些子女因经济问题,如遗产等等而反对父母再婚,这更是一种可怜的低级趣味。



子女不同意父、母再婚的另一类理由,似乎是很情感化的,他们觉得父亲或母亲养育自己很不容易,老人的恩情深厚,老了之后,应跟随晚辈生活,以便报答父母之恩。这种想法,不能说不对。但是,这种好心不一定给老人带来幸福感。在生活上,也不一定能给老人提供方便。其原因在于,老人有自己的心理特点。首先,隔代人之间,思想沟通比较麻烦,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生经历,不同的价值取向,必然有看问题的不同角度,对事物不同的态度和想法。若要把这种差异统一起来,不是不可能,而是很麻烦。如果不是一起生活,偶尔交换一些看法倒也罢了;如果生活在一起,天天对某些具体问题产生争论,那么,情绪是不会很平静的。俗话说,“亲生儿女不如半路夫妻”,这话的真实意义,不是说儿女不孝敬,不是说儿女不关心父母,而是说年轻一代和老一代人之间思想不易沟通。另外,人到老年便愿意有人陪自己说说话。可是,儿女都在工作岗位上,下班还要照顾孩子,没有更多时间与老人谈心。这对改善老人不耐孤独的特点是不利的。



当然,老年再婚后,也有不大满意的。由于双方很难磨合,互不适应,所以,一部分老年人害怕再婚后不好处理关系而退避三舍,对再婚问题不敢问津。这显然是一种消极态度。其实,老年再婚后,能否处好关系是个技术问题。首先,对配偶的选择,不应条件太苛刻,期望值不要订得太高;第二,老年夫妻,当以“容”字当头,要能最大限度地容纳对方;第三,具体问题,如经济问题,子女往房问题,亲友相处问题等等,应本着协商的态度,互谅互让,合理解决。如果说青年人生活阅历不够,看问题肤浅,不易搞好关系是经常发生的事,那么,老年人已是饱经风霜,人情世理已比较通达,况且又都经历了丧偶之痛,彼此间遇事协商处理的余地应比青年人更多。



我们采访过很成功的老年婚姻案例,这些老人介绍的成功经验,大致与以上所说的基本类同。

通常,人们把夫妻称为“生活伴侣”,又说婚姻乃“终身大事”。这两种说法在老年阶段的婚姻中表现得最为清楚,也更能显示出它的现实意义。既便是半路夫妻,也是如此。



所谓生活伴侣,就是一起度过人生的时时刻刻,有苦同受,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乐同欢。焦虑、烦恼、愉快、欢乐,在人生中遭遇的种种事件和情感,不只你一个人承受,还有另一个人与你分担,而且是天天,月月,年年,随时随地与你共同承担。这大概就叫生活伴侣。这种伴侣,恐怕也只有夫妻双方可彼此胜任。父子、母子、兄弟、姐妹、亲戚、朋友虽然有时也能起到类似作用,但那终究是另外的样子。自有人类文明以来,社会对这种人际关系施以伦理、道德和法律的保护,一方面是为了有利于种族延续和社会安定,另一方面,大概也为了每个成员能幸福的生存。有人说,夫妻关系只不过是萍水相逢,逢场作戏罢了。这种说法,太过于玩世不恭,只有思想极浅薄,感情极缺乏,既无理性,又缺感情的人,才能有此类态度。如果,我们同一对相依为命的老年夫妻谈起这类问题来,他们定然对夫妻关系看得很重。他们以“老伴”这个词互相称谓,这里面含义极深刻,其中饱含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也包含了彼此一生中的种种经历。这种夫妻间的爱称,恐怕只有老年人才配使用。

老年人,需要生活伴侣胜过任何年龄阶段的人,丧偶之痛也大于其他年龄阶段的人。所以老年丧偶后的再婚,也比任何年龄阶段的再婚更合情合理。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让我们一起为爸爸妈妈、姥姥爷爷、叔叔阿姨来尽点心,愿老年人健康、长寿!祝福你,我的爸爸妈妈!祝福你,我的所有长辈和大朋友们!

本期编辑:朱红霞 杜建智  王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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