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学术】关于公布2016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名单的通知

 

点击上方“公众号”可以订阅哦关于公布2016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名单的通知各有关学院、导师、研...

关于公布2016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
 学位论文盲审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导师、研究生: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办法》对符合答辩资格的研究生进行抽审,现将抽取的2016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盲审抽检名单予以公布(见官网附件1),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盲审要求

请抽审名单中的预毕业生最迟于11月13日,经导师同意后向学院提供学位论文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一式二份,匿名送审的学位论文不得出现导师、作者、致谢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保留专业信息。电子稿版本为word和pdf,命名规则为“学院名称+学号+作者+论文题目”)。抽审对象中若未按要求参加盲评的研究生,视为放弃下半年答辩资格。

逾期提交者因迟交材料或论文造成的影响由研究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二、论文查重要求

学院于11月3日-11月8日安排预毕业生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专项检测工作,提交学院检测的学位论文保留作者姓名、专业信息、浙江农林大学字样和参考文献(电子稿版本为word或pdf,命名规则为“学院名称+学号+作者+论文题目”)。学位论文相似度低于30%视为检测合格,方可进行论文评审等工作。

抽审对象中若未按要求参加检测的研究生,视为放弃下半年答辩资格。

三、涉密论文事宜

如有学位论文确需保密,11月4日前由导师提出,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科委、国家保密局发布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申请表格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涉密论文不查重、不盲评,由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论文水平进行审定,并填写评审意见。涉密论文保密期结束后,学校将对论文进行事后抽检。

四、盲审材料提交

各学院依据匿名送审名单,于11月14日前向研究生处提供符合评审条件的学位论文一式二份,同时将匿名送审的电子稿发送邮箱623241013@qq.com,并送交《浙江农林大学学位论文盲审抽检情况表》(见官网附件2)。

对未抽到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由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评审。可参照研究生处学位论文评审书(见官网附件3)标准进行评审,并在学校文件及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本学院的情况制定相关办法和操作细则,于12月31日前将学位论文评审汇总结果(见官网附件4)交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汪俐琴,联系电话: 63793560(9293560)。
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31日



文章来源:  网络

责任编辑: 白雪
扫描二维码关注“研工在线”、“研招在线”官方微信台:
同时请关注校研究生会微博http://t.qq.com/zjnldxyjsh


    关注 浙农林大研究生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