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气】立冬日的节俗和美食

 

在汉语里,“冬”字的本义为“终”,有“四时尽”“物终藏”的内涵。“四时尽”意味着春、夏、秋、冬四季行将结束,...



在汉语里,“冬”字的本义为“终”,有“四时尽”“物终藏”的内涵。“四时尽”意味着春、夏、秋、冬四季行将结束,“物终藏”却可以有多种理解:秋天已过,粮食等秋收作物已经收仓入库、贮存起来;天气渐冷,人们的活动也逐渐由户外转移到室内;冬天来了,一些鸟兽或迁徙、或蛰伏……这些都可视为“冬藏”的内容。作为季节转换的节气,又受“四时尽”“物终藏”等观念的影响,立冬之时,古有帝王迎冬的礼俗,节气前后又有传统的十月朔,民间相应地也有一些习俗活动。

节候表征

在二十四节气中,“分、至、启、闭”是古人最早创设的8个节气。“分”指春分、秋分,“至”指夏至、冬至,“启”指立春、立夏,“闭”指立秋、立冬。古人之所以称“四立”为“启、闭”,源于对时令阴阳变化的认知:春生夏长,阳气盛,古人称为启;秋收冬藏,阴气盛,古人称为闭。从历法发展规律上看,应该是先有“分、至”、后有“启、闭”,这8个节气至迟在战国之前就已经确立。

古人重视季节的转换。早在先秦之时,逢四季开始的所谓“启、闭”之日,周天子都要率三公、九卿、大夫到郊外迎接新季节的到来。其中,立冬日要到北郊迎冬。迎冬之前,天子要斋戒;立冬当天,天子率僚属到北郊行迎冬之礼;回朝后,天子还要奖赏那些为国捐躯的勇士,抚恤死者留下的孤儿遗孀。

延到东汉时,在先秦天子迎气的基础上,发展成了帝王五郊迎气的祭祀活动。据《后汉书·祭祀志》记载:立春日迎春于东郊,祭青帝句芒;立夏日迎夏于南郊,祭赤帝祝融;立秋前十八日迎黄灵(五方中央神)于中央,祭黄帝后土;立秋日迎秋于西郊,祭白帝蓐收;立冬日迎冬于北郊,祭黑帝玄冥。在五郊迎气祭祀的神灵中,青、赤、黄、白、黑五帝为主神,句芒、祝融、后土、蓐收、玄冥五人神为辅佐神。其中,立冬日迎冬祭祀的黑帝玄冥,既是北方之神,也是冬季之神。东汉之后,帝王五郊迎气祭祀逐渐废弛不举。

立冬祭祀

据《逸周书·时训解》记载,立冬有“三候”:“立冬之日,水始冰;又五日,地始冻;又五日,雉人大水为蜃。”大意是立冬这天,水面开始结冰;5天之后,地面开始封冻;再过5天,野鸡飞入海中化为大蛤。在古人看来,如果上述“候应”不能如期而至,则相应地就会出现阴气不足、将有灾祸发生、国中多淫妇等异象。

立冬的节候表征也出现在古人的诗文作品中。唐代诗人元稹作《咏廿四气诗·立冬十月节》:“霜降向人寒,轻冰渌水漫。蟾将纤影出,雁带几行残。田种收藏了,衣裘制造看。野鸡投水日,化蜃不将难。”诗人写立冬时的物象,也咏作物收获、寒衣制作的人事,最后落笔于“雉入大水为蜃”的候应。元代学者陆文圭也有《立冬》诗,其中有“早久何当雨,秋深渐入冬。黄花独带露,红叶已随风”之句,以秋后菊花和风后红叶表征立冬节候。

十月朔

在古人的观念中,“立冬,十月朔气也”,节气前后有传统的十月朔。十月朔,民间也称“秦岁首”“十月朝”“祭祖节”“寒衣节”等。

十月曾是秦朝历法的岁首。据文献记述,秦以“冬十月为年首”,时间与夏历的十月吻合。十月作为一岁之首体现了“年”字的本意:“年,谷熟也。”这是以农事周期为一年的计算方法。古代改朝换代讲究“改正朔,易服色”,也即颁行新历法,改变服饰颜色。商以丑月为正月,周代商以子月为正月,秦代周则以亥月为正月,也即以十月为岁首。

汉朝建立后一直沿用十月岁首的传统,直到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采用太初历,改正月为岁首,才有后世的“元旦”(春节)。汉代朝廷虽然颁用了新历法,但十月初一作为节日的习俗却一直在民间延续。据《荆楚岁时记》记载:“十月朔日,黍臛,俗谓之秦岁首。”“黍”即黍子,黏米的一种;“臛”即肉羹,“黍臛”就是黍子加肉熬成的肉粥,是秦朝岁首的主要节令食品。宋人沈遘有《初冬近饮酒作》诗,其中有“吾民久已作秦民,迄今十月犹遗俗”的咏叹,足见秦岁首对后世的影响之大。

十月又是古人祭祖的月份。据《礼记·王制》记载,周天子的宗庙祭祀有四时之祭,也即以四季时令物品向祖灵献祭,让祖先尝新,每季都有一个专用名称: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尝,冬曰烝。其中,立冬之日举行的“冬烝”之祭,按西汉大儒董仲舒的解释:“烝者,以十月进初稻也。”也即以新收获的稻子祭荐祖先。《礼记·月令》中也有孟冬之月天子以猎物祭祀先祖的记载。

为亡故的祖先送寒衣的记述早见于唐代。《唐大诏令集》是宋人辑录的一部唐代皇帝诏令集,据其中的《九月一日荐衣陵寝诏》记载,唐玄宗天宝二年八月制曰:“自今以后,每至九月一日,荐衣于寝陵,贻范千载,庶展孝思。”皇帝下诏,为祖先送衣服,时间却是九月一日。事实上,这一政令在民间的影响有限。晚唐五代敦煌曲子词《捣练子》:“孟姜女,杞梁妻,一去燕山更不归。造得寒衣无人送,不免自家送征衣。”在这首小唱中,孟姜女送寒衣的对象仍然是生者,而非亡人。

宋代十月朔,民间有送寒衣之实,却无寒衣节之名。在北宋京城汴梁(开封):“(九月)下旬即卖冥衣、靴鞋、席帽、衣段,以十月朔日烧献故也。”到了元代,寒衣节之名开始出现:“是月,都城自一日之后,时令谓之送寒衣节。祭先上坟,为之扫黄叶。此一月行追远礼甚厚。”

明清时,寒衣节已经成为全国性的悼亡节。在明代的北京:十月初一日,纸铺裁五色纸,做男女衣,一尺左右长,曰寒衣。寒衣外包有纸套,上书收衣人姓氏、辈分,如同邮寄的书信一样。到了晚上,家家祭奠,呼唤着亡者的名字,在大门处焚化寒衣,称“送寒衣”。清代的北京仍如前朝:十月朔,士民家祭祖扫墓,如中元仪。晚夕缄书冥楮,加以五色彩帛做成冠带衣履,于门外奠而焚之,曰“送寒衣”。

在后世民间,十月朔除了祭祖先、送寒衣外,还有其他的一些习俗。

歇工    在山东惠民县:“十月一日……是月田事告竣,田家设酒肴犒佣工,谓之‘辞场’。”在山西屯留县:“农家于是日劳农休息,曰‘闭场门’。”俗语也说“吃了糍粑饭,伙计就滚蛋”。富家雇佣的短工,一般会在十月初一这天结清工钱、吃散伙饭。也有在立冬日或小雪日歇工的。在天津蓟县:“立冬日,雇工人之家,均于是日散工,也有到小雪日再散者。”

犒劳耕牛    在四川巴县:“(十月朔)蒸糯米,捣糕饭牛,并粘牛角,令其临水照,

见则牛喜酬其力,曰‘饷牛王’。”在广东从化:“孟冬之月朔日,农人大餔相劳,用糯米为糍,杂粉豆以饭牛,谓之‘牛年’,亦报终岁耕耜之勤也。以糍缚牛两角,牛照水见角无糍者辄悲鸣狂跳云。”

升火取暖    据《岁时广记》引《东京梦华录》记载:“十月朔,有司进暖炉炭,民间皆置酒作暖炉会。”宋范成大《吴郡志》中也有“十月朔……是日开炉,不问寒燠皆炽炭”的记载。清人《燕京岁时记·添火》中记载:“京师居人例于十月初一日添设煤火,二月初一日撤火。”在我国的北方地区,传统上多以土炕取暖,此俗也称“熏炕”。

食俗与其他

中国人在节日、节气的时间点上讲究吃,立冬也不例外。民间有“立冬补冬,补嘴空”之说,但各地补冬的方式又有差异。

在江浙地区,民众立冬日杀鸡宰鸭,一家人进食,称“养冬”。同时,人们还讲究立冬吃猪蹄,有“吃前蹄补手,吃后蹄补脚”之说;在江苏南京,立冬要吃葱,俗语说“一日半根葱,入冬腿带风”;在江苏苏州,立冬吃咸肉菜饭,用霜打的苏州大青菜、肥瘦兼有的咸肉为原料,烧出又香又糯的咸肉菜饭,全家人进食。

在闽中一带,立冬日家家户户吃用中草药熬汤煨制的鸡、鸭、兔肉或猪蹄、猪肚等;在潮汕地区,立冬要吃甘蔗、炒香饭,当地有“立冬食蔗齿不痛”之说;台湾人立冬这天偏爱羊肉炉、姜母鸭、麻油鸭、四物鸡汤等补食。

在华北地区,立冬则要吃饺子。立冬是秋冬之交,吃饺子也有“交子之时”的寄寓。天津人立冬要吃倭瓜馅儿饺子,倭瓜也即通常所说的南瓜。

入冬之后,我国南北民间有腌制咸菜的习俗,以备冬季蔬菜淡季时食用。因是以盐腌制,因此也称“盐菜”;又因藏之备用,也称“藏菜”。据顾禄《清嘉录》记载:“(苏州)比户盐藏菘菜于缸瓮,为御冬之旨蓄。皆去其心,呼为藏菜,亦曰盐菜。有经水滴而淡者,名曰水菜。或以所去之菜心,刳菔缨为条,两者各寸段,盐拌酒渍,入瓶倒埋灰窖,过冬不坏,俗名春不老。”我国北方地区的腌菜则以大白菜、白萝卜、蔓菁等蔬菜为主,腌制的方法也多种多样。据清人薛宝辰《素食说略·腌菜》:“白菜拣上好者,每菜一百斤,用盐八斤。多则味咸,少则味淡。腌一昼夜,反覆贮缸内,用大石压定,腌三四日,打稿装坛。”

立冬之日古人也有占验的习惯。据徐光启《农政全书·占候》记载:“立冬晴,则一冬多晴;雨,则一冬多雨,也多阴寒。”谚云“卖絮婆子看冬朝,无风无雨哭号咷”。立冬日西北风,主来年天旱、天热。除了立冬,十月初一也是古人占验的日子。民间俗语称“立冬晴,立冬晴,没有十月初一灵”,意思是说,十月初一这一天若晴,则一冬晴天多、雪雨少。又据清人陈淏子《花镜》记载:“闽俗立冬后十日为入液,至小雪为出液。如液内雨,百虫饮此而蛰,谓之定液雨;液内有雾,主来年五月有大水。”

据近人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记载,在江苏东台县,农历十月初一俗称“苍蝇回里之日”,有送苍蝇回老家的习俗。这天,乡人不论贫富都要吃红饭。红饭用糯米与赤豆煮成,煮熟后,先置一碗饭、一杯水于厨下,其意大概是为苍蝇饯行,同时,口中喃喃祝道“明年再来”。祝毕,全家人食用红饭或馈赠亲友,此举俗名“送苍蝇”。对于民众的日常生活而言,苍蝇本无益处,人们避之惟恐不及,却违心地做红饭为其饯行,并且祷告“明年再来”,传统民间信仰的稚拙由此可见一斑。当然,这一习俗的存续,也不排除在困顿的生活中,民众借机为自己创造一次调剂生活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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