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经营异常名录”不当事儿

 



“经营异常名录”这个词大家肯定没少听过,但是总给人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听起来也不像有啥大事,所以也不会太怎么在意,不过亲们,要知道和企业挂钩的事一不小心就是小事变成麻烦事,因此今天咱们就来好好地科普一下吧~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一般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的原因有四点: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一般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的原因有四点:
1
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企业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如果企业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在责令的期限届满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移出方式:

按照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录之日起算,3年内履行公示义务才能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在这之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2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或者根据举报进行核查查实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会在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虽然其中有运气的成分在,可一旦被查实是很严重的哦!

移出方式:

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移出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在自查实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3
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企业未依照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移出方式:

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如邮寄专用信函的方式,向企业登记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寄两次无人签收的,就会视为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了),会在自查实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移出方式:

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在自查实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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