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系炼厂集中爆发:华龙、胜星、齐成进口原油使用配额获公示

 

导 语4月18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公告称,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




导 语4月18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公告称,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符合有关规定,初步确认这三家公司分别可使用进口原油300万吨/年、220万吨/年以及160万吨/年。

作者:金联创—孙新萍

4月18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253号)及《核查评估申请用油企业工作细则》(2016年修订版)的规定和要求,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符合有关规定,初步确认这三家公司分别可使用进口原油300万吨/年、220万吨/年以及160万吨/年,地炼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大军将再添三名干将。

故截止到目前为止,已经有22家地炼获得累计7995万吨的进口原油使用配额,另外仍有延长石油、湖北金澳科技、日照岚桥、东方华龙、胜星石化以及齐成石化累计共计1450万吨的进口原油使用配额等待正式下放。

据悉,华龙工贸、胜星以及齐成石化这三家地炼均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此次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于3月1日-4月14日期间集中对东营这三家地炼进行现场核实和查验,并于4月18日发布其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公示,审批以及核查速度明显加快。根据金联创监测数据显示,东方华龙、胜星石化以及齐成石化当前加工原料均以进口原油现货为主,其汽油产品则均达到国五标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推其进口原油使用权申请及后期实际操作。

据公示资料显示,东方华龙拟保留1套常减压装置,设计原油加工能力300万吨/年。此次共淘汰自有落后常减压装置1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180万吨/年;以及跨省淘汰兼并重组落后产能装置3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105万吨/年,累计淘汰常减压装置总产能在285万吨/年。另外,胜星石化拟保留1套常减压装置,原油设计加工能力220万吨/年,淘汰省内落后产能装置5套,原油设计加工能力220万吨/年。而齐成石化拟保留1套常减压装置,原油设计加工能力350万吨/年,已淘汰自有落后常减压装置1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160万吨/年。

此次,东方华龙、胜星石化以及齐成石化集中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也在一定程度上拉开了东营广饶地区使用进口原油的序幕,区内仍有科力达石化、尚能石化等规模炼厂仍处在申请当中,后期广饶地区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队伍有望继续扩充。另外据市场消息称,岚桥石化进口原油使用申请或最快于今年5月份获批。

附件:三家地炼进口原油使用核查评估情况的公示
关于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进口原油使用核查评估情况的公示
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我会组成专家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253号)及《核查评估申请用油企业工作细则》(2016年修订版)的规定和要求,对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华龙”)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3月1-3日进行了现场核实和查验。

经核查,该企业于2015年2月9日前建成投产,2016年加工量273万吨,2014年加工量180万吨,2015年加工量260万吨。该公司拟保留1套常减压装置,设计原油加工能力300万吨/年,炼油装置规模、安全、环保、消防、储运等设施,产品质量和能耗指标均符合有关规定,企业通过现场核查。

根据发改运行[2015]253号文中用油数量的规定,东方华龙淘汰自有落后常减压装置1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180万吨/年,用油数量为实际淘汰装置加工能力的1倍。跨省淘汰兼并重组落后产能装置3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105万吨/年,用油数量为实际淘汰装置加工能力的1.2倍。企业符合条件的常减压装置设计加工能力为300万吨/年。初步确认该公司可使用进口原油300万吨/年。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5月3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至我会。个人意见须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10-84885701

传真:010-84885057

邮箱:nyc5701@126.com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17年4月17日

关于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进口原油使用核查评估情况的公示
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我会组成专家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253号)及《核查评估申请用油企业工作细则》(2016年修订版)的规定和要求,对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星化工”)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4月12- 14日进行了现场核实和查验。

经核查,该企业于2015年2月9日前建成投产,2014年加工量145.97万吨,2015年加工量146.32万吨,2016年加工量176.8万吨。该公司拟保留1套常减压装置,原油设计加工能力220万吨/年,炼油装置规模、安全、环保、消防、储运等设施,产品质量和能耗指标均符合有关规定,企业通过现场核查。

根据发改运行[2015]253号文中用油数量的规定,胜星化工淘汰省内落后产能装置5套,原油设计加工能力220万吨/年,用油数量为实际淘汰装置加工能力的1倍。初步确认该公司可使用进口原油220万吨/年。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5月3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至我会。个人意见须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10-84885701

传真:010-84885057

邮箱:nyc5701@126.com

附件: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华东设计分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书》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17年4月17日

关于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口原油使用核查评估情况的公示
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我会组成专家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253号)及《核查评估申请用油企业工作细则》(2016年修订版)的规定和要求,对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成石化”)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3月24- 26日进行了现场核实和查验。

经核查,该企业于2015年2月9日前建成投产,2014年加工量160万吨,2015年加工量246.8万吨,2016年加工量257.26万吨。该公司拟保留1套常减压装置,原油设计加工能力350万吨/年,炼油装置规模、安全、环保、消防、储运等设施,产品质量和能耗指标均符合有关规定,企业通过现场核查。

根据发改运行[2015]253号文中用油数量的规定,齐成石化已淘汰自有落后常减压装置1套,设计原油加工能力160万吨/年,用油数量为实际淘汰装置加工能力的1倍。初步确认该公司可使用进口原油160万吨/年。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5月3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至我会。个人意见须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10-84885701

传真:010-84885057

邮箱:nyc5701@126.com

附件: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华东设计分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书》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17年4月17日

推荐阅读

  • 环保部痛批柴油超标乱象 国内油品市场整顿风暴来袭?

  • 【原油微时间】地缘政治危机发酵 油价有望维持强势

  • 捷报再传:中海精细及河南丰利正式进入进口原油使用阵营
  • 商务部:七家企业申请2017年首批成品油批发资质 民企为主

  • 国际油价仍在上行途中  国内市场将形成有效配合


如欲转载本文章,请注明内容来源于金联创(原金银岛资讯)




    关注 金银岛资讯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