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司机酒后驾驶被判刑,副驾同罪也被罚!

 

近日,苏州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不仅司机因醉驾被认定追究刑事责任,连坐在副驾驶的人也因为“危险驾驶罪...

近日,苏州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不仅司机因醉驾被认定追究刑事责任,连坐在副驾驶的人也因为“危险驾驶罪共犯”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司机酒驾,连副驾也要一同追责?
这是怎么回事?
新闻回顾

今年5月,陈某和朋友张某吃饭,还喝了不少白酒。陈某回家后接到张某的电话,张某说自己没有驾驶资格,请陈某帮忙开车去接个朋友。陈某听后推脱,虽然自己有驾驶证但饮酒后不能开车。张某一再怂恿陈某酒驾,最后陈某还是开车发动了汽车。最终被交警拦停。经过检测,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9.8mg/100m,涉嫌危险驾驶罪。

最终审理结果:判处陈某以危险驾驶罪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张某虽然没有亲自驾驶汽车,但其明知陈某饮酒,并教唆其醉酒驾车,判处张某拘役一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


没有开车,也会因危险驾驶罪而被罚?
是的。

根据刑法教唆犯罪相关规定:

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罪。

哪些情况下,会成为危险驾驶罪共犯?
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第一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这种情况经常在酒桌上看到,尤其逢年过节。明知对方要开车,还极力劝酒。若有人发生意外,所有聚会的参与者都要承担责任。

2
二是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如上述案件中的张某,明知陈某喝了酒,还教唆其开车。
3
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小编提醒
年终来了,小编提醒下广大车主们(尤其参加年终聚会的):

1、不要强迫明知要开车的人喝酒! 不要强行劝酒!

2、不要向喝了酒的人出借车辆!

3、不要指派、胁迫、教唆醉酒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

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文章视频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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