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匪记》:第2章 :伍鄂

 

------第2章 :伍鄂------



少年人名叫伍鄂,同“狗蛋”原是一个村的。两人从小光着屁股长大,原本衣食无忧的生活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瘟疫打破。村里面的人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就死的差不多了,伍鄂的全家都在这样的灾难中丧命,“狗蛋”家也只剩下她母亲和他两人。此时的大魏朝也处在风雨飘摇之中,根本就无力救灾,百姓们都只能是自谋生路了。

青年壮年的还能往大的城市里面逃,或者脾气大点的直接就落了草。一些老弱妇孺,则只能是饿死病死,或者自卖自身。

林飞跟着伍鄂一路往前走,一路听他说着。这样的一些经历,伍鄂虽然说的很平淡,并没有刻意的去渲染,甚至在语调上都很平静。但从中林飞却能感受到当时他所面临的绝望,尸横遍地,举目无亲,人命贱如草!

“那咱们怎么就又落了草了?”

“得亏咱们是落了草,不然早就饿死了,或者被人给吃了。”

林飞整个人一激灵,浑身的汗毛瞬间便立了起来,不敢相信的问道:“吃人?真有这种事儿,你亲眼看到的?”

“我倒是没亲眼看见,但我当时饿的真的感觉即便是让我吃人,我也不会有犹豫了。真的太饿了,那个时候树皮都吃完了,就只剩下观音土了,但那东西哪是人吃的。”

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这句话此一刻林飞有了更深的体会。

伍鄂接着道:“那个时候我们就知道一路往前走,只是听说进了城就有吃的,皇帝会开仓赈灾,也会有善人施粥救人。可是当时我们饿的太久了,根本就走不动,只能是躺在地上等死了。这个时候正好有一马队经过,所有人都知道这是青龙山的土匪,只是这个时候本就一无所有,也就没什么好怕的。”

林飞问道:“这都是多久以前的事儿了?”

伍鄂诧异的看了眼林飞,叹息的道:“你连这个都不记得了?看来真是被人砸傻了,我明天还是再来求求孙老头,让他帮你看看,没准诊治的早,还能恢复记忆呢。”

自己事儿自己知道,伍鄂口中的“记忆”林飞是肯定恢复不了的,只能是趁着眼前少年并没有其他怀疑,多打探一些。从现在所了解的只言片语来看,似乎自己穿越的这个时代,在中国的历史上并不存在。

“这就是三年前的事儿,我当时十五岁,你当时十三岁。后来咱们之所以落草,还得亏了咱娘,当时马队飞扬而过,也不知道咱娘哪来的力气,整个人如同箭一般的冲了出去,拦在了马前。我记得当时那马的蹄子扬的老高了,要是被踩一脚,那必然是有死无生的。”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能落草,是咱娘娘拼命求来的?”

话说到这里,林飞对于自己所处的这个时代是越发的感到心惊,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乱世,百姓居然只有做强盗才能活命!

“还是多亏了咱娘,要不能,我们当时估计没走到城市就给饿死了。”

“你一直说咱娘,咱们是兄弟?”

”当然,你娘就是我干娘,咱们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

两人一路走一路聊,不知不觉天就黑了,算下来两人前前后后加起来都走了三四个时辰了。如果是林飞以前的身体体质,走这么久身体早就吃不消了。但现在这个叫“狗蛋”的虽然名字土了点,可体质是真不错,留了那么多血,还走了这么久的路,居然丝毫都不感到疲惫。

虽然身体上并不累,可是肚子却很饿了。也不知道还要走到什么时候,林飞忍不住的问道:“咱们这还有多久的路要走,怎么还没到?”

“快了,再忍忍吧。走这么久的路,我也是饿的肚子咕咕叫。”

山中小径的一个拐角,映入眼帘的便是灯火通明的一处寨子。林飞猜想这里应该就是土匪窝了,似乎是为了印证林飞的猜想,伍鄂兴高采烈的道:“到了,到了,他娘的这出去一趟,差点就回不来了。”

借着点起的篝火,林飞左右的打量了一下寨子的房屋构造,几乎都是茅草和土培结构,寨子看着挺大的,点燃的篝火一眼都望不见尽头。林飞心中暗想,看来自己所在的这个土匪窝规模还挺大的,看这架势怕是有几千人了。

由伍鄂带领,两人一路来到了一处低矮的茅屋处,还没到门口,便听她嚷道:“娘啊,饿死了,有吃的麽?”

屋子里面的人听到声音后,一面容苍老,鬓角有着些许白发的夫人推门而出。见到两人后,泪水潸潸而下,瞬间林飞忽然心中有着某种触动,似乎眼前这个女人,真是自己的母亲。

“二娃子,狗蛋,你们俩......没事儿?”

伍鄂赶忙一步走上前去,帮着妇人擦拭眼角的泪水,自责的说道:“娘啊,是儿子不孝,让你担心了。我们俩都没什么事儿,只是......”

“是什么呀?”妇人打量完伍鄂,又看了看身后的林飞,接着道:“狗蛋呀,二娃子说话说一半,你说到底怎么回事儿呀?”

“娘......咱们进屋说吧!”

与此同时,在距离林飞等人不远的一处大殿内,燃起的篝火将整个大殿映照的通明。大殿的空间虽然很大,但人却并不多,在场之人个个面色肃然,整个大殿都显得很庄重。

“大哥,咱们那些弟兄不能就这么死的不明不白,一定要找出那个告密的叛徒,不把他揪出来,怎么对得起那些死去的弟兄,那可是上百口子人呐!”

“你说的轻松,怎么揪,知道这件事的就只有在座的,还有就是负责这次行动的艾菖艾蒲两兄弟,现在他们人都死了,咱们到哪儿去查,难道查咱们这些人?”

说话的两人都是脸色黢黑的汉子,其中一人更是直接赤着膀子,一身结实的腱子肉,绒密的胡须遍布了整个下巴和颈脖,头发直接散落到肩,整个人显得蛮横;另一人则显得相对文弱一些,一身粗布衣衫,面色略黑,挽了个简单的道士髻,发髻上插着一根木簪,此人腰背笔直的坐在木椅上。

“涂姚,文吉,你们俩也别争了。兄弟们的死,我比在场所有人都感觉心痛,大伙儿跟着我混饭吃,我却让他们这么不明不白的丢了性命,是我这个做大哥的无能呀!”

居中而坐的男子面容坚毅,虎背熊腰,一身宽大的粗布长袍,目光平静的扫过分两边落坐的部下。此人便是青龙山的当家人,绰号独臂青龙的龙敖!

龙敖左手边坐着的一人猛的站起身来,大声道:“大哥,这事儿我看都不用去查什么泄密了,肯定是白岩峰那些人干的。我看就直接借着今晚夜色掩杀过去,岂不痛快。”

男子站起身来高约七尺有余,双目怒睁,双手握拳,足有碗口大小。边上一消瘦男子轻扯了扯他的衣袖,笑骂道:“你这憨货,此等大事,岂能意气用事。咱们并没有证据,这一打有理都变成没理的了,而且容易授人以柄。退一万步说,即便是有证据,也要妥善计划好了,再做计较不迟。”

“军师,你说的这些俺老朱不懂,我只知道除了白岩峰的那些杂碎,别人没有理由也没有能力对咱们青龙山用这样的毒计。”

“那倒也未必,附近没有,外面却是有的。现在外部势力争相的在争取咱们梅风岭三峰四洞五山六寨,虽说咱们每一家的人马多不过数千,少则只有区区数百人,但若能将所有势力整合,也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龙敖肃然道:“松如,你是说,已经有人在打我们的主意了?”

“当然,咱们青龙山上近两千弟兄,如果用来争天下,或许是杯水车薪,但在这梅风岭的十八家势力中,咱们的势力算是中等偏上的。而且大哥你别忘了,咱们梅风岭所处的位置。天庆府群山环绕,大批人马根本就进不来,而梅风岭的背靠就是天庆府,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掌握了梅风岭,就是得到了天庆府。那可是实至名归的天府之国呀,可惜的是咱们青龙山距离天庆府还是太远了,不然也是吃喝不愁了。”龙敖接着道:“松如,听你的意思,是认为外部有势力想收编我们?”

军师松如点头道:“想收编我们是一定的,咱们虽然距离天庆府相对较远,但咱们实力强,而且同属于梅风岭的势力之一,只要往西剿灭了黑云山,和平云寨,距离天庆府,也就不那么远了麽。”

“军师,我老朱是被你越说越糊涂了。咱们不是再说这次一百多弟兄因行动泄密被伏击的事儿麽?怎么又扯到什么黑云山和平云寨去了,虽然咱们平时和这两家也不对付,但想要剿灭他们怕也是不太可能的吧。”

“朱大言,你除了姓朱,怎么脑子也跟猪一样笨。军师的意思是有人想通过这件事情再挑拨,他希望我们能先挑起事儿来,等我们自相残杀的差不多了,别人再出来收拾残局。”

“你文吉聪明,那他娘的你怎么不是军师呀?俺老朱是笨,但我不会不懂装懂,你他娘的就是猪鼻子插大葱,你装什么象呀!”

“砰”

本想再还两句嘴的文吉,见当家人龙敖已经怕桌子了,刚忙将嘴闭上。

“都他娘的给老子闭嘴,听军师说下去。都跟你们这么吵,咱们这事儿说到天亮都没的完。”

军师松如道:“咱们周边的势力,虽然都比我们青龙山要弱,可是如果对方一心死守,咱们想要吃下其中任何一家都很难。最重要的是梅风岭多年的平衡将会被打破,而首先破坏这个平衡的人会首当其冲。所以这么多年,哪怕是那些只有几百人的势力,都能很好的存活下去,最少在门面上是这样的。但如今不一样了,外部势力想要渗透进来了。

松如伸手制止想要插嘴之人,接着说道:“如果他们现在直接来找咱们,那就是合作关系,咱们必然会让他们提供粮食武器,等等一应的条件。但如果先挑起我们间的自相残杀,当时候等咱们都杀红了眼,人越来越少的时候,他们再从中选择一家相对较弱的势力,那可就不同了。”

涂姚倏然站了起来:“军师,那按你的意思,这事儿咱们就这么算了,这哑巴亏就算是白吃了?”

“说句实在话,这件事情反而启发了我,在咱们青龙山中必然是有着其他山寨的奸细,可是一来,咱们并不知道具体是谁,二来,也不方便大张旗鼓的查询。既然如此咱们不妨依葫芦画瓢,也想办法将我们的人安插到其他三峰四洞五山六寨当中去,一来是核查其他势力安排在咱们这边的奸细,二来也能打探些消息。”

“这得要猴年马月啊,我看就是那白岩峰的人干的,这方圆百里之内,只有他们会这么做。要我说咱们就......”

“朱大言,谁让你这么跟军师说话的,信不信我一刀砍了你的脑袋。”龙敖瞪了朱大言一眼后,说道:“就按军师的意思办吧,具体人选也由军师负责,既然已经决定了,就尽快行动吧。尽量挑些机灵点的小子,没准几年后还会有意外之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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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新的人生------

竖日,这是林飞穿越后的第一个早晨,太阳光温暖的照射在人的脸上,闭上眼睛,迎着阳光,似乎一切感觉并没有那么糟糕。

“狗蛋,你多睡会儿,这脑袋上的伤还没养好,可不能出去乱走。今天的活儿,就让二娃子多干一些,等伤养好了你多卖些力气就是了。”

眼前这个头发已经有些许灰白的妇人,其实只有四十岁都不到,但如果从现代人的角度去看,最多只是五十岁往上的年龄。昨天晚上妇人看到林飞两人回来后,高兴的言语中满是哽咽。当伍鄂将两人的经历告诉她后,林飞能够看的出来她很担心,但又没有其他办法,只能是不停的流泪。

“娘,我没事儿,我想多走走看看,没准儿这样还能尽快的恢复记忆呢。”

“儿啊,你受苦了,是娘的错,把你带到了这样一个地方。但是娘也是没法子呀,这样的乱世,咱们这样的平头百姓,命比地上的草也金贵不了多少!”

说着说着妇人泪水又止不住的流了下来,一双因为长期浆洗衣物,导致满是裂口的手,左右的擦拭着脸上的泪痕。

林飞看的心中感动莫名,眼前的这个女人不是自己的母亲,如果不是附身在这具身体上,自己不会和她有任何关系。但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林飞感觉到的都是深厚的母爱,前世的母亲,也是如此爱着他的。想想自己何其幸运,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能有两个这样的亲人!此时在另一个平行空间里,得知自己车祸身亡后,母亲也在因为自己的死,而伤心的哭泣吧。在这一瞬间,两个母亲的形象瞬间重合了,眼前这个为他哭泣的女人,就是他林飞的母亲,是他在这个世界的亲人!

“娘,您别难过了,儿子不都活着回来了麽。要是没有您当初冒死拦下当家人,和每日辛苦的浆洗衣物,儿子哪能活到今天?以前都是您保护我,今年儿子就满十六了,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以后该由儿子来保护您。虽说现在是个乱世,但也是造就英雄的时势,儿以后一定让您过上好日子。”

林飞昨天晚上已经想了一个晚上,如果他自己穿越在一个太平盛世,那他只要每天能混个温饱也就可以了。以后娶个不美不丑的女人,有两亩地,每日男耕女织,共话桑麻,也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但如今不同了,这是一个乱世,而且是一个他并不熟息的乱世,更致命的是他是重生在一个土匪喽啰身上,随时都有可能如同昨天一样,在下一场战斗中成为炮灰。他必须抗争,不仅仅是为了生活,更是为了生存,现在又加上一条,为了眼前这个叫做母亲的女人!

“有志气,看来这脑袋被砸一下,还真把你砸醒了,你这一下算是没白挨。我顶看不上以前你那窝窝囊囊的样子,男人就改有个男人样儿,脑袋掉了也就碗大个疤,怕个球呀!”

“二娃子,可不敢怎么说,娘宁愿你们没出息,也不能丢了性命。咱们一家人活到太平盛世去,等你们两都娶了媳妇儿,娘以后就天天给你们带娃儿,这样的日子想想都美的慌。”

林飞有些无言以对,从他昨天至伍鄂口中得到的信息来看,这样的混乱应该才刚刚开始。按照历史规律来看,任何一个朝代即将灭亡都会有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多则上百年,少则几十年,从这点来说,很多人是等不到所谓的太平盛世了。

“娘,天色不早了,我刚刚看到王大娘都已经到溪边去浆洗了,您要是去晚了,这活儿可就干不完了。”

看着渐渐走远的身影,林飞喃喃的问道:“娘每天都要浆洗很多的衣物麽?”

“可不是,每天都要洗到天黑,咱们青龙山几千人的衣物,统共就那么几十个妇人在浆洗,咱娘手上的伤口,每到冬天裂的更是厉害。”

林飞想了想问道:“你昨天带我去见的那个老头,这个时候还会在那儿麽,咱们找他去。”

“现在去找他?你昨天不是说过两天再去麽,现在去他肯定还在气头上,估计还跟昨天一样会把咱们赶出来。”

“难道没有什么补救的办法麽?”

“除非咱们能帮他抓到遁地蜈蚣,不然一个月内咱们还是不要过去了。一个月后等他馋了,咱们再买些酒肉,好好的道个歉,兴许他看到酒肉的面子上,才不会赶我们走。”

“遁地蜈蚣?”这是个什么东西,林飞心中不断的再搜索着有关于这个物种的记忆,然而却是徒劳的,前世的他也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样一个昆虫物种。

看到林飞陷入了沉思,伍鄂突然想到自己这兄弟已经失忆了,便解释的道:“这个遁地蜈蚣,是咱们青龙山的一个特殊物种,只有咱们青龙山才有,而且即便有,数量也是相当稀少的。就目前为止,我也只听说过两条。”

“这东西有什么特殊的用处?竟然如此难以捕捉,还如此稀少!”

伍鄂边往前走,边说道:“这东西具体有什么用处,我也不知道,只是听孙老头说过,这东西只有咱们青龙山才有,而且其中一条还在咱们大当家的手上。”

林飞跟在身后,思索的说道:“那若想要捕抓这遁地蜈蚣,有什么方法没有?”

“这东西据说浑身上下都是剧毒,而且全身坚硬如铁,本身力量也大,更重要的是,这东西警惕性高还会遁地。除非你能在一瞬间将其捉住,稍一犹豫,便遁入土中,无影无踪了。”

放眼望去,前方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用鸟语花香来形容丝毫不为过。林飞跟着伍鄂步入林中,他不知道这是要去哪儿,也没有问,此时脑子里面想的都是昨天匆匆一瞥的遁地蜈蚣。

“如此说来东西根本就没法儿抓了,昨天那个孙老头,又是怎么把它引出了的?”

“这东西生性喜寒,常年都喜欢待在阴凉之处,而且除了觅食,一般都是不挪窝的。但这个东西喜欢吃苦莲花的花蜜,按说这东西并比稀奇,但想要将其花蜜都收集起来,那可是个磨人的功夫,毕竟人又不是蜜蜂。”

林飞恍然道:“你的意思是那个孙老头是用苦莲花的花蜜,先将它引出了,然后自己躲在房间的里面准备以迅雷之势将其拿下。就是我们的出现完全打破了他这个计划,导致那东西咻的一下跑了。但如果我们能帮他抓到那什么遁地蜈蚣呢?”

伍鄂如同看个傻子似得停下脚步上下打量着林飞,没好气的道:“你以为是抓蚯蚓呢,挖开土就是,那可是遁地蜈蚣,别说它本身就剧毒无比,就是你想找到它都是无比困难的一件事儿。”

林飞自信的道:“这你就别管了,仙人自有妙计。”

伍鄂撇了一眼道:“别说那些没用的了,咱们今天的任何还没有完成呢!”

“任务,什么任务?”

“砍柴,打猎,挑水都是我们的任务,每天都有定量要求的,完成不了,晚饭都没的吃。”

在林飞的印象中,这在山上做土匪强盗的,应该都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没成想还要做这些伙计。这他娘的真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在哪儿都是那么骨干。

两人又往前走了一段,目力所及前方同样是一稻草搭成的茅屋,与林飞昨天晚上所住的屋子几乎是一样的。

伍鄂率先走入屋内,没一会儿肩上背着一壶箭和硬弓,手中拿着弓弩。瞬间林飞感觉眼前的少年,在短短一瞬间脱掉了所有的稚气,整个人都显得内敛沉稳。

“咱们还是老规矩,打猎的事儿归我,劈材就由你负责了。你要是身体感觉不舒服,就少劈一些,我看看今天能不能找到头野猪,麋鹿什么的,这样咱们这几天就能轻松很多了。”

显然在林飞穿越到这具身体之前,他们就是这么分工的。也得亏是这么安排的,要是让林飞去打猎,那可要完全抓瞎了。

伍鄂走后,林飞独自在屋内看了看,里面已经堆满了劈好的柴薪,另一边则堆放着十几根大小不一的树干。大的足有腰般粗细,这样的大的树木,想来没有一百年,也要长个八十年,用来做柴火烧掉,真是可惜了。

劈材并不是什么技术活儿,但对于从来没干过的林飞来说,依然算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时间如水般流失,一晃眼就临近晌午了。林飞将柴刀都劈的卷了刃,手掌虎口被震的针扎般的疼,手臂更是感觉都抬不起来了,身后劈好的柴火却并没有多少。即便勉强劈好的,也是大小不一,跟那些之前劈好的完全是两个差别。

感觉饿的前胸贴后背的林飞,实在是干不动了,躺在草地上喘着气。忽然感觉窸窸窣窣的似有什么声响,稍一抬头,却看见两名约莫十八九岁的少年,挑着木桶,正看着他。

“你这一早上才干这么点活儿,看来这饭你是不准备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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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说内容节选自:历史小说 《重生之匪记》

作者:蜗牛壳很重
最后更新于:2017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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