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驾考有科目四,还新增科目五”,您别逗了行么!

 

谣言至于智者...



最近朋友圈又疯传一条这样的消息,很多网友都在问蜀黍,这到底是不是真的?这个截图您看了肯定有印象:



经过认真核实,蜀黍可以负责任的告诉您:这又是一条彻头彻尾的谣言。

下面我们先一起看看这里面的常识性错误:

【一】


原文里“陕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这个名词,这个表述就是错误的。正确的说法应该为:陕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或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其中,前者是对外的称呼,后者则是内部的叫法,而原文居然把这两个称谓合二为一了。

【二】


原文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培训安全规定”,小编读的时候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先不说这里把法律名称改了的事(正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仅按照标准的行文规范,最起码您给法律名称和所述的这个“规定”用上书名号行不行?这样看着最起码还能真一点。造谣的这位,您小学毕业了没?



了解完以上两点很明显的常识性错误之后,接下来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谣言里的专业性错误:
【一】


文中关于科目一、二、三的考试内容表述完全错误。正确的应该是: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二】


根本不存在科目四和科目五考试。大家常说的科目四考试,其实是科目三考试的一部分而已,所以就没有科目四这一说,更何况科目五。造谣的这位,送您一首儿童歌曲《五指歌》:12345,上山打老虎……自己回去听听吧。
【三】


根本不存在科目一、二、三新增考试题和考试项目的说法,2016年7月1日后关于驾驶证考试的内容和方法与现行的没有任何变化。
【四】


原文里“模拟高速行驶、隧道行驶、停车取卡、窄路掉头”此四项考试内容,本身就是目前针对大、中型客货车(A照和B照)的科目二的考试项目,不存在增加一说。

其实原文里还有很多的BUG,小编就不一一指出了,这些已经足够让您明白,这是一则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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