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月21日机动车禁限行的提醒

 

2016年11月21日,我市机动车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执行限行规定。...



  2016年11月21日,我市机动车牌尾号为 1 6的机动车执行限行规定。禁限行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十区三县),禁限行时间为全时段(0时起)。特提醒广大司机自觉遵守。               今天中午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将应急响应降为Ⅲ级,应急降级后各成员单位要继续依照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11月17日9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将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升至Ⅱ级,在全市通过停止20蒸吨(不含)以下工业燃煤锅炉运行,重点企业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工业类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强制减排30%,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水泥粉磨企业停止生产,建设施工单位暂停室外作业,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禁行等系列措施,从减少工业排放、扬尘污染、机动车排放等多方面应对空气重污染过程。

经气象、环保部门会商,结合中省预报结果综合研判,受冷空气南下影响,西安市扩散条件逐步好转,环境空气污染程度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市气象台已将霾橙色预警降级为黄色预警。但受冷空气南下前污染累积影响,20日我市总体环境空气质量仍将维持在中度污染水平,部分区域或时段将出现重度污染,预计从11月21日夜间开始,此次污染过程将快速减轻或消退。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将西安市空气重污染Ⅱ级应急响应降为Ⅲ级,应急降级后各成员单位要继续依照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同时,在执行限行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解除在三环路(含三环路)范围内,重型、中型载货汽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禁行管理。

西安交警温馨提示


机动车禁限行工作启动以来,西安交警按照依法依规管理,循序渐进实施的要求,前期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重点,11月15日至18日,共计劝返、纠正、警告限行车辆6560例。根据近几天街面交通流量统计情况来看,绝大多数车主对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工作都能给予理解,也都能够自觉遵守禁限行规定,从行动上支持和响应我市治污减霾工作。但还有个别车主抱侥幸心理,不自觉遵守。随着此项工作的逐步开展,西安交警将继续坚持宣传、教育、引导为先,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严格执法来督促极少数车主自觉遵守禁限行规定,确保重污染天气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工作取得实效。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西安限行权威答疑:为什么是全城全时段?每日限行尾号如何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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