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传闻:禽兽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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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顺治年间,嘉兴县有一个书生钱某,因为博览群书,虽然还未考取秀才,就在顺治十一年(1654年)被一家私塾请去做老师。

而这家私塾主人有,一个17岁的女儿,长得漂亮,正待字闺中。

顺治十二年,清明节,私塾主人将女儿留下,在家看门,全家出去扫墓。整个私塾,就只剩下这个清朝的书生,和小姐两人。这个清朝的书生,平日里道貌岸然,其实早就对小姐起了,打猫心肠。而小姐呢,也爱慕书生才华。现在有了独处的机会,书生就潜入小姐闺房,进行挑逗,小姐半推半就和书生,偷吃了禁果。

两个月后,小姐身体起了变化,时常呕吐,在父母的逼问下,老实交代了和书生发生,关系的事。

在清朝,女人的贞洁可是比命,还重要。尽管私塾主人气得双脚跳,但还是找到姓钱的,书生谈判,想让他负责娶了小姐。

谁知书生穿上,裤子就不认账,还卑鄙下流地说:“你女儿不守妇道,谁知道和什么人鬼混搞,大了肚皮,我一个堂堂读书人,岂能娶一个不贞不洁,的女人!”

私塾主人知道遇到无赖,又怕家丑外扬,只得自认倒霉。小姐没想到书生如此无情,眼看着肚子一天天变大,伤心欲绝地投井自杀。

那个清朝的书生干,了苟且的事,赶紧逃会老家。可是,人做了坏事,又哪里能跑得掉呢?书生每天晚上都做噩梦,梦到衣衫湿漉漉的,小姐抱着一个婴儿,对着他哭。书生请道士驱鬼,小姐被道士画的符挡,在门外,只得隔窗说:“你这禽兽,先无情无义把我害死,现在又请道士再来害我,一日夫妻之情就此了结,我迟早要找你索命!”

有了道士的符,从此小姐再没来过。这个清朝的书生在顺治十三年,考取了秀才,在江苏的江宁县,某得了一个差事。当时发生民变,县官命令他调查此案。这个钱秀才不仅好色,还贪财,收了嫌犯贿赂后,竟然颠倒黑白。结果被人告发,县官查明后,判处秀才死刑。

死刑复核下来后,秀才又梦见了那个小姐。小姐用一根红丝带,勒着他的脖子,狰狞发笑。第二天,这个姓钱的秀才就被,执行绞刑,并被暴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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