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 别想“跑脱”

 

5月12日晚上,成都交警采取全域用警的工作模式,在全域成都范围内展开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





5月12日晚上,成都交警采取全域用警的工作模式,在全域成都范围内展开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第三次全国统一行动,共出动警力350余人。截至12日晚10点,中心城区共查处饮酒驾车36起,查获醉酒驾车7起。

案例一:



12日晚8点50分,一辆红色小车从苏坡立交往草金立交方向行驶时,被设点查酒驾的交警四分局民警拦下。民警走近驾驶座便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儿,于是将快速检测棒放到驾驶员刘某面前,刘某轻轻一吹,检测棒便闪烁红灯开始报警,而此时上面显示的数据已经爆表。接着,民警要求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达到157.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随后民警将刘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目前,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案例二:



7日23时35分许,新都交警在成彭高速新都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川A87762的白色轿车长时间停放在成彭高速龙桥往成都方向成彭高速的应急车道内,且未开启应急灯和摆放任何应急标志。民警现场查看,发现车内驾驶位置上一男子正在呼呼大睡。交警叫醒驾驶人后,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随后交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提取血液样品,经鉴定:该名驾驶人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10.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

经查,驾驶人郎某,男,现年43岁,成都市青羊区人。据朗某交代,7日中午,他在一农家乐内与朋友聚餐,喝了4两多白酒,晚上郎某自行驾车返回,行至成彭高速新都龙桥段时感觉头很晕,遂将车停放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睡觉,直至被交警巡逻发现。

5月8日,新都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的犯罪嫌疑人郎某执行刑事拘留七日。同时新都交警依法还将对犯罪嫌疑人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醒:酒后驾驶,害人害己,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关注 成都交警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

交警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