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央行关于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抽查情况的通报,多久支付机构上榜,被取缔多省事业务,续展难!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抽查情况的通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非银行支付机构:   为规范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管理,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卡收单业务外包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199号)要求,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人民银行部署开展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对象为57家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其中银行机构24家,支付机构33家。抽查内容为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抽查重点包括特约商户实名制落实、资金结算、交易处理、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与管理、外包商合作管理等。   本次抽查结果显示,部分收单机构存在未按规定设置刷卡手续费、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等违规行为。抽查还发现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方面存在一些严重违规问题,突出表现在部分收单机构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违规开放交易接口与通道、资金二次清算、由外包商生成管理受理终端主密钥、收单外包业务层层转包等方面。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   一些被查单位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导致虚假商户入网。本次抽查共检查商户171845户,查出虚假商户49472户,占比28.79%。其中,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乐富支付有限公司,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长春、青岛分公司,上海德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内蒙古、宁夏分公司,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等9家单位虚假商户比例高于65%,商户真实性审核存在严重问题。   (二) 违规为其他机构开放交易接口。   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等4家单位违规为其他机构开放交易接口。   (三) 资金结算不合规。   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总公司及青岛分公司未直接将结算资金划转至商户的银行结算账户,存在资金二次清算行为。   (四) 未自主完成受理终端主密钥生成和管理。   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石嘴山银行、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上海华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等4家单位存在由外包商生成、灌装及管理商户终端主密钥的行为。   (五) 外包商合作管理不规范。   部分被查单位外包商合作管理不规范,存在外包合作协议签订不规范、外包机构资质参差不齐、收单业务被外包机构再次转包等情况。其中,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上海华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等6家单位存在收单业务层层转包问题。   三、 处置措施   (一)各收单机构应加强分支机构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加强商户资质审核,杜绝虚假商户;二是加强外包管理,明确外包合作范围,严格审核外包机构资质;三是规范接口和资金结算,杜绝违规开放接口和资金二次清算等违规行为。   (二)责令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乐富支付有限公司4家支付机构对违规行为全面整改,确保合规经营。人民银行将以上4家支付机构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并严格审核主要出资人变动、高管人员变更等变更事项申请,审慎考虑业务续展。   (三)责令下列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支付机构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序停止相关地区银行卡收单业务。责令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停止安徽、内蒙古、宁夏3省(区)银行卡收单业务;责令现代金融控股(成都)有限公司停止吉林、青岛2省(市)银行卡收单业务;责令上海德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停止安徽、青海2省银行卡收单业务;责令上海华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山东省银行卡收单业务;责令拉卡拉支付有限公司停止宁波市银行卡收单业务。   (四)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公布)等法律制度,对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石嘴山银行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四、组织实施   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应依法对银行卡收单市场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负责监督辖区内违规机构落实整改,妥善组织做好辖区内银行卡收单市场退出工作,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至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中国人民银行 2016年3月15日 延伸阅读:此前央行曾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风险提示》 小百曾预言,此文件可以说是央行进行调查收单机构的一个重要信号,结果,两个月不到,多家银行和支付机构被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风险提示 近期,部分地区发生多起银行卡特约商户因与无银行卡收单业务资质的机构合作,导致刷卡消费结算资金未到账的事件。经初步调查、核实,此类事件中,相关收单机构存在违规经营问题,商户也存在缺乏银行卡受理常识、风险防范意识薄弱、未签订受理协议办理业务等突出问题。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商户强化风险意识,合规开展刷卡消费结算业务,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一、要与有合法资质的银行卡收单机构直接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商户应选择有资质的银行卡收单机构合作,并与其直接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要了解基本的银行卡受理常识和安全防范要求,积极配合签约收单机构开展商户管理、日常巡检、机具维护等工作,依法合规使用收单机构提供的刷卡结算服务,不从事信用卡套现或协助持卡人套现等违法违规活动。   二、要通过正当渠道申请和安装POS机。POS机是商户受理银行卡的基本设备,应由商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必要的身份证明资料并经收单机构审核通过后,由收单机构上门为商户安装。商户应从正规渠道申办和安装POS机,不从网络、不明或可疑渠道购买POS机,自觉抵制“一证下机”、“一机多费率”、“资金即刷即到”等违规宣传和广告。   通过非正当、违规渠道安装POS机,资金安全没有保障,刚开始安装时,资金可能到账正常,但随着账户内资金增加或有大笔资金后,就可能被不法机构、不法人员卷款跑路,出现到账不及时、账户资金不翼而飞的后果。   三、出现刷卡结算资金不到账等资金风险事件后,商户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有资质的银行卡收单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含“银行卡收单”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相关非银行支付机构名单和信息可通过人民银行官网查询。 支付百科-坚持原创、央行解密、支付小道! 选择右上角●●●选分享或者订阅!支付百科是WeMedia成员,全体覆盖用户3000万!每周一篇调查、深度、曝光、八卦、知识没你想不到,有你看不到!您觉得不错就分享到朋友圈中吧!亲的分享是我们的动力喔!合作/客服QQ:9819315 请长按下图选识别二维码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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