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系列谈(一):关于法学院和密歇根

 

小编想说:一直有关注“小北的不老歌”博客,觉得真是很实诚的法律留学经验分享,于是萌生了转载小北哥的文章的念头。虽然文章的时效性已经不强了,但是道理还是那些道理。感动依旧是那些感动。希望大家喜欢~多多滋瓷转发!...



小编想说:一直有关注“小北的不老歌”博客,觉得真是很实诚的法律留学经验分享,于是萌生了转载小北哥的文章的念头。虽然文章的时效性已经不强了,但是道理还是那些道理。感动依旧是那些感动。嘤嘤嘤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到一丢丢帮助,也在这里谢谢小北哥的分享!!!

一个学期下来,总想写点什么,记录一下自己的感受,以备日后需要唏嘘之用,也希望对正在考虑念法学院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言以蔽之,在入学之前对法学院学习的艰苦有所低估,但对学习的兴致也有所低估。后者已经陆续说了一些,现在说说对困难程度的低估。

学习之艰苦是没有完全预料到的。我曾和友人说笑,说传闻法学院的残酷,不过是一帮二十二岁养尊处优惯了的美国少爷少奶被家长撺掇着去念法学院以后发的牢骚,而咱们是从小久经“考”验的了,别的不行,念念书应付考试还是会的,加之咱中华民族的吃苦耐劳传统,给它发挥出个七八分,这法学院学业负担再重,还能重到哪里去?殊不见最艰苦最难啃的博士专业,如理论物理核工程啥的,都有不少同胞攻克下来,何况法学院这种时间短,成效快,严进宽出,阔少又扎堆的地方?

一个学期下来证明我低估了学习的压力。平心而论,学习的内容并不难,没有什么太高深的东西,基本是一些常识性的东西经过逻辑推理得出的结论,外加一些历史遗留下来的习俗,但是难就难在这里:基本法则没有太多的奥妙,大家学的都是一样的案例都是一样的法规,考试起来就看各人融会贯通和举一反三的本领
很大程度上法学院的压力来自于同学间的竞争。教授在课堂里的苏格拉底式发问其实并不令人害怕,一回生二回熟,第三回就能闭着眼睛胡扯一通,一方面督促自己每天晚上预习第二天的案例,另一方面锻炼自己即时思维的能力,除此之外,并没有太大额外的负担。但是同学间的竞争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大家本科期间都是优等生,一路顺风地上来的,都知道法学院里一年级成绩的重要性,也都知道一门课里拿A拿B的比例都有严格的规定,把本科里一贯拿A的学生放在一起考试,必定有人要得B,加之几门课都没有期中考试,都是期末一榔头买卖,所以大家都格外地卖力学习。用博弈论的说法来分析,就是一个零和游戏。如果大家都不用功,还是那么些人得A,那么些人得C。但是每个人都想如果自己多努力些,没准能把自己的成绩提高些,可是大家都这么想,导致所有人都不堪重负,结果还是一样,并没有更多的人拿A。

有人说,为什么要那么在乎成绩呢?这也是我入学以前的想法。人都不老小的,觉得自己应该过了为分数而拼死拼活的阶段了,毕竟生活里还有更多更重要的事情,毕竟分数不能决定一切。可是我错了。一方面,前辈传下来的智慧告诉我们这帮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新人们:对法学院学生来说,分数,尤其是第一年的分数,基本决定关于择业机会的一切。另一方面,当别人都力争上游的时候你一个人满不在乎,那么吃亏的还是自己。而且处在大环境里,还是有身不由己的感觉,当每天一起吃饭听课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们都特别在意分数的时候,自己也不由自主地被感染了,也加入到对分数忧心忡忡的队伍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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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密歇根法学院也记叙几句。


课程安排:和其他法学院不同,密歇根一年级第一学期只有三门主课,另外三门安排在第二学期,而不少其他学校的做法是第一学期四门,第二学期两门外加选修课。密歇根的做法的优点是第一学期不是那么的紧张,有一个缓冲期,缺点是第二学期压力相对较大,而且只能够选一门选修课。

师资力量:密歇根的教授就我接触过的一些来看,专业造诣都很高,不论年青年老。然而有一点我心里一直在嘀咕:有的教授教的一年级的课并非他的专长,例如一个哲学法理的学者教伤害索赔,宪法和公共法专家来教民法,法史学家教刑法,不一而足,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安排。当然,也有不少本专业泰斗级人物教课,例如JJ White的合同法,Krier的财产法等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学校师资偏科比较厉害,还是密歇根这个水平的学校确实不如芝加哥等地方,做不到每门基础课都能拿得出重量级人物来教。

学生:学生的背景十分丰富,除本科念完直接进法学院的以外,有不少人从事过五花八门的职业。一个年级有三百多人,我的感觉是稍显大了些,一个学期下来人还认不全,上一年级基础课的时候也有些拥挤。今年中国籍JD学生有五个,比去年(一个)和前年(两个)都多。整体印象:牛人太多,不服不行

环境:我觉得Ann Arbor是个念书的好地方。城市不大,市中心也就十来个街区,但是餐馆酒吧卡拉OK电影院应有尽有,加上满大街晃悠的都是学生,很有亲切和安全感,估计如果把北京的海淀和后海单独拿出来搅和一把再微缩一下,放到延庆的位置去,就是Ann Arbor了。在国内的坛子上晃悠的时候发现新留学生喜欢埋怨美国小城市的“土”,动则说自己是国际化大都市出来的,对美国小城市里的生活瞧不顺眼,殊不知这种往大城市扎堆的想法还停留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初级阶段(我估计不论什么主义在高级阶段大概都会看到城乡差距的倒挂——除学生和“短期外来务工人员”以外,大城市常住人口的收入基本在贫困线附近挣扎,有点小资的想安家落户的都跑到城外的卫星城去住去了)。Ann Arbor也有它的两点缺点:离底特律太近,冬天太长太冷。如果把底特律和芝加哥换个个,再往南挪个三百里,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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