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思考官谈写作] 你们爱用的“It is manifest that..”  它真的正确吗?

 

通常来说,在应用中的语言是以“语块”的形式组合在一起的。而作为语言使用者的我们,根据一系列词汇和组句在特定社...



通常来说,在应用中的语言是以“语块”的形式组合在一起的。而作为语言使用者的我们,根据一系列词汇和组句在特定社会环境下的相对恰当性选择“语块”组合。因此,如果烤鸭们能够记住这些语块,并且在写作中恰当运用,当然不无裨益。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语块一定要准确把握,因为考官也熟悉它们在哪些情况下并不适用。在中国,许多记忆语块都以套话的形式出现,它们往往词序正确,但用法却不恰当,甚至不准确。这会使考官认为考生明显不了解在行文时应依据上下文选词的规则,从而影响到最终得分。而烤鸭们似乎是被告知,掌握这些套语是加分项目。但这种做法无异于我们平时所说的:“还未学会走路就想跑起来。”关于套语/模板,更值得警惕的是,当我们把“没有不长杂草的花园”(“every garden hasweeds”)这种毫无意义的陈词滥调改造成更加“创新”的短语时,在什么时候会出现语块本身不完全正确的情况?

下面我们用常用语”Itis manifest that”(“…….明显地……”)来进一步说一说。

从我在中国担任雅思考官的经历中,我注意到许多考试习惯将”It is manifest that” 使用在雅思写作的开头出现,以是用这个短语来代替”It is clear that” 、”Itis obvious that”、 “It is a fact that” 这些词组。一开始,我几乎没有把这个用法看作记忆语块,只是单纯地把它看作语法上正确但与上下文不相符的词组——可能许多阅卷的考官也和我的想法一样:直观地把”manifest”这个词和”something manifests itself” (“某事/物……显现出来”)或它复数形式 “some things manifest themselves” 这两个语法结构联系起来。然而,除了在雅思答卷里,我从来没有在其他文章中见过”It is manifest that”  这个用法。为了进一步验证,我决定要对这个词组一探究竟。

 
我首先把整个词组输入搜索引擎。在搜索结果中,只有五个链接包含了词序完全一致的词组,其中四个来自中国网站的论坛,另一个是托马斯•霍布斯于1651年所著的《利维坦》,但这个词组在《利维坦》中明显是一个故意诗意化的古体用法。第二步,我把”manifest”这个词输入一个在线语言研究工具(科布的Compleat Lexical Tutor, www.lextutor.ca/),

然后选择Brown + BNC Written (一个包含两百多万词汇的语料库),结果发现”It is manifestthat”这个词组明显不存在,但验证了我之前认为”manifest”和”itself”、 “themselves” 结合使用的直觉。最后,我把”Itis manifest that”输入同一个分析软件,结果在我意料之中——一个链接也没有。

我的结论是,这个词组不仅不恰当,甚至还可能不正确。就连Word这个软件都在”manifest”一词下面标示出一条弯弯曲曲的绿线,显示其用法不正确。如果检查市面上一些雅思备考书籍是否明显教授使用 “It ismanifest that”,想必会比较有趣。此外,它还引发了几个至今没有答案的问题:这个用语是从什么时候出现在中国的雅思答卷中的?它在其他国家的雅思答卷中是否也频繁出现?雅思答卷中是否还有这类常见的短语?

此外,我还想提醒,切勿企图通过使用死记硬背但自己不理解的、不常用的语言或惯用语来博取加分与其如此,还不如花时间准确地掌握一些必要的语块,收效或许会更好。

说到正确的用法,我建议大家不妨用下列准确、恰当的结构代替”It is manifest that…’这个短语:

It is a fact that…

It is true that…

It is obvious that…



还可以通过利用文法实现提高分数的目的。举例来说,大家可以借助遁言提高写作的情态量值等级,例如以下用法:

It seems to be true that…

It appears obvious that…

如果想取得更高的分数,可以造一些复杂的句子,例如:

  • Although it appears obvious that…, some disagreement on the issue remains.
(虽然…….似乎很明显,但关于这个问题仍然有不同的看法。)

  • Despite the debate surrounding the issues, it seemsobvious that …
(虽然围绕这些问题有种种讨论,但明显的是……)

由于上面这些语法结构都正确,和”It is manifest that”比较,它们更有助于获得更高的分数。考生还可能注意到,我没有在最后一个例子的debate 一词前加上”heated” 、 “hot”这样的修饰词。这是因为这些词都没有出现的必要,它们一旦出现,将成为生搬硬套的陈词滥调——在试卷的论题中,极少有“热点”或“热门”话题,因此没有必要在它们前面加上这样的标签。事实上,虽然中国的英语学习者喜欢熟记惯用语,但烤鸭们需要了解这些短语极少在正式的书面英语中出现,因此想在雅思考试中正确恰当地运用它们非常有难度。考生应当认识到,常见的动词短语结构以及介词、冠词的正确用法等基本语言要素是必须掌握、无可替代的学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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