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你”之间到了“殴打”的地步吗?

 

每一天都不要因为自己将别人的努力毁之一旦。...





今天和检察院的朋友聊天,我说,公检法里面,最幸福的就是检察院,干的事全是“好事”,从大的方面说,抓贪官,反渎职,净化革命队伍,听着都觉得高大上;从小的方面说,抗诉,监督,帮百姓喊冤鸣不平,收获人民满满的祝福。还有就是,检察机关处在公检法的中间位置,前有公安,后有法院,一旦有问题,无论是找源头还是看结果,中间这个总觉得没有那么大的错误。

相比之下,公安和法院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公安的职能与作用决定了其工作很大程度上需要“武斗”,而怎么掌握这个度却不容易把控,轻了打击不了恶,重了可能损害人民,制度建设无论是不是本身自带滞后特点,在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面前都显得机械和单一,所以,有的人努力奋战在和平年代的最前线,却得到最多的诟病与不满。法院与公安不同,从工作性质上来看,估且类似于“文斗”,就是需要熟练的用脑,从而将枯燥乏味的法条应用于各式各样的纠纷中,纠纷,显而易见是双方的,你输我赢,我赢你输的这种无他的结果,决定了法院无论多尽心尽力的追求公平正义,最终都会有一方认为自己被剥夺了公平正义。更何况,还未必是每个法官都能以追求公平正义为自任。

其实我这样说,自知也是片面的(检察的小伙伴见谅),每一个部门的设立总是被赋予了一定的职能,共同作用才能维护国家机器的运转。但每个职业的操作与行使又必须依靠个体来完成,个体的差异决定了每个行业都有可能遭遇因同行的失误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而被定义为同一个整体的人群在一定范围内不得不负有这种被概括的义务,同时也负有容忍以及努力消除这种影响的责任。

前一段时间,沸沸扬扬的雷案,很多朋友圈吵得一塌糊涂,很大程度上是将个体等同于群体,将个案等同于全部。你批评警察,警察就会说,那我们还牺牲了很多同仁啊,你批评检察,检察说,你没看我天天都在监督啊,你批评法院,法官会说,我每年都办几百件案啊,大家都指责律师,律师也说,我只服务我的当事人啊!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没错,但是谁错了呢?

上个星期,广州一法院开庭时,一律师公然被对方当事人殴打,法院最终处罚打人者五万元。我是一个法官,我没有看出来这个处罚有什么不当之处,甚至还在朋友圈里对这种恶劣行为予以了谴责。我的很多同行和律师也都对此进行了转发,并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可是,第二天,就有一篇文章义愤填膺地声讨法院对此处罚不得力,明显偏向对方,同时表明这种行为应当入刑。评论显然一片叫好,同时也将矛头指向了法院。也许他们也忘了,当年刑九讨论时,欲将扰乱法庭的行为入罪,同样也有人指责这是无限扩大法官的权力。我们常常用两套标准来要求自己,用一套标准来要求别人,结果便是没有了标准,只剩了个人喜好。

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朋友圈里又被另外一则新闻席卷和裹挟,在这个信息急剧更新和爆炸的年代,想冷静下来围观几乎太考验人的定力。好消息就是这和我无关,因为既不是我干的,也不是我的同事干的,也不是我认识的人干的;坏消息是这又和我有关,因为是我疆域辽阔的大中华的其他法院干的,与法院有关,便是与我有关,我被贴了法官标签,有法官枉法,有法官无德,有法官无操守,我也会被这样认为。因为,人们会指着我说“你们法院怎么怎么样,你们法官怎么怎么样”,全然无视我大佛山法院的好,全然忘了姐也当过全国优秀,那一刻,他们是我,我就是他们。

站在某个行业的角度,就连标题就是具有倾向性的,“广西一律师在法院遭法警殴打”,看了这个,连我都大吃一惊,这种敏感的环境下,法院“一键通”的宣传都还没过气,公然以这种形式抹杀我们所有的努力,这是令人气愤的。如果属实,相信所有正义的法律人都是反对的。还好,没等我看完这则消息,该法院的微博便公开了一篇长文,站在法院的角度对整个事件进行了的通报,同时也表态说明会调查真相,一旦违法违纪,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因为还没有最终的调查结果,所以事件就不发表意见,但这种反应,有让所有人了解真相的勇气,还是可以点赞的。

法律人经常谈及共同体,这个极具丰富内涵的词对应的真正外延是什么?今天见有个律师打了这样一个比喻,“公安是皇后生的嫡子,检察是贵妃生的皇子,法院是嫔妃生的孩子,律师是民间媾合的产物”,意思应该是指在这种与生俱来的身份差异存在的情况下,谈共同体就是天方夜谈。也有人说明明就是“相看两生厌”,还非得装得“执手泪眼”的感动。律师对法官的态度是“不得罪,因为不敢得罪”,法官看律师是“不招惹,因为没必要招惹”。律师因为端坐席上的法官无德无能而对厌恶的“敬”而远之,法官因为偏坐一边的律师胡搅蛮缠而对其反感的心生厌恶,究其原因,还是那句话,一个人等同于一个行业,我们都心生了太多偏见,累积了太多主观。不记得多少法官加班熬夜赶判决,不记得多少律师中间斡旋促成结案,一叶障目,我们看不见了后面的高山。

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法律的保护,需要他人的尊重,我们都希望警察抓坏人,检察抓贪官,法院公正判,律师客观辩。可是,你可曾扪心自问,每一天,自己都为此努力过吗?

每一天都不要因为自己将别人的努力毁之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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