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系列报道】诉前调解帮您解烦忧

 

近日,武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和一起诉前离婚案件。诉前调解既成功化解了婚姻危机,又避免了诉讼程序,又是一项便民举...

近日,武城县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委员会诉前成功调和一起离婚纠纷,化解了婚姻危机,维护了婚姻家庭的稳定。
当事双方基本情况


赵某(男)与秦某(女)于2003年经人介绍登记结婚,一年后生了一男孩。因两人性情不投,经常吵闹,最后感情发展到破裂的地步,曾于2015年9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从维护当事人家庭稳定的角度出发,判决不准予离婚。

但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赵某认为两人的感情没有和好的可能,遂想向法院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秦某离婚,婚生儿子由赵某抚养。



武城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以来,理念实现了转变,改变了以往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传统思路,委托特约调解委员会成员闫秀生本着当事双方和好、家庭破镜重圆、未成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希望,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工作。

那么,特约调解员是怎样做工作帮助赵某打消离婚念头的呢?
做赵某的工作:多次到赵某的家里进行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和谐稳定家庭对未成年儿童成长的重要性。在生活中,纵然秦某做的不对,也不要斤斤计较,作为男人,多让一步,这样既能避免家庭矛盾激化,又能让秦某自觉男方的谦让。

做秦某的工作:婚姻家庭吵架拌嘴很正常,每个婚姻家庭都会出现这种状况,要正确看待。日常生活中要与赵某多交流,一起商量,不擅自决断。

做赵某的父母、岳父母工作:从家里老人的角度出发,阐明父母都希望儿女能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婚姻家庭。当事双方吵闹时,父母也要从中调解、开解,让双方各退一步,婚姻家庭就能前进一大步。

经过近半个月的调解,赵某表示,自愿放弃离婚诉讼请求,并提交了书面材料。

于是,三口之家又重归于好,和好如初。
武城法院家事审判将调解贯彻案件始终,制订“同意诉前调解确认书”、“诉前调解告知书”、“诉前调解委托书”、“诉前调解情况复函”等,并委托特约调解委员会或家事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诉前,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

 武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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