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规划局高效推进全市“三个一批”重点工作任务

 

市规划局成立“三个一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做好全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规划落实和项目承接,高效开展建设方案、项目选址、建筑布局的规划服务和一书两证核发工作。...



按照全市“三个一批”(实施一批带动发展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提出一批改革创新的重大举措、解决一批制约发展的重大问题)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市规划局迅速行动,成立“三个一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做好全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规划落实和项目承接,高效开展建设方案、项目选址、建筑布局的规划服务和一书两证核发工作。同时重点提出改革创新举措和解决制约发展重大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市委关于“高水平做好各类规划,要请国际、国内大院所来我市参与规划”的批示精神,一方面在管理层面,要聘请国际、国内高等院所编制各类规划;另一方面在技术把关层面,聘请国内顶级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评审、论证。目前,已完成调整市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建立市规划咨询专家库工作。为使此项工作常态化管理,已修改完成了《呼伦贝尔市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并制定完成了《呼伦贝尔市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是贯彻市委关于“加强规划工作专家评估把关”的批示精神,已安排各旗市区完成规划委员会调整、议事规则修改完善和建立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

三是重点解决理顺市中心城区规划执法监察管理体制问题。按照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管理好城市,严格管控违章建筑、五马六乱、广告牌匾、环境卫生、交通混乱等现象。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原则,以及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的要求,合理确定市区两级政府职责分工”的改革要求。呼伦贝尔市规划局与海拉尔区委、政府两次工作对接,研究制定符合国家、自治区要求的规划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在合理确定市区两级政府职责分工和规划执法工作重心下移方面达成共识。目前,市政府及法制部门已经主持完成规划执法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四是以呼伦贝尔市拥有立法权为契机,拟制定出台《呼伦贝尔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用以指导全市城乡规划工作。(唐奇  李鑫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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