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的“枯竭”危机

 

在过去的200年间,化石能源的快速消费推动了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然而,来自2015年《BP世界能...



在过去的200年间,化石能源的快速消费推动了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然而,来自2015年《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中国煤炭探明储量1145亿吨,储采比为30年;中国石油探明储量25亿吨,储采比为11.9年;中国天然气探明储量3.5万亿立方米,储采比为25.7年。

通俗地讲,在不考虑能源进口和未来勘探发现的情况下,按照当前的开采和消费水平,中国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这三大化石能源将分别在30年、11.9年和25.7年后消耗殆尽。

在化石能源走向枯竭的大背景下,2005年,我国正式颁布实施了《可再生能源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迅猛发展。

然而,尽管大量政策利好催生了无与伦比的装机增量,但电网企业始终缺乏接纳更多可再生能源的外在动力,引发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电力和财政资源浪费,也使得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规模化发展举步维艰。

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背后,同样潜藏着走向“枯竭”的巨大危机。

“中国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全球最大”

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确实在相当程度上取法德国,特别是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上网标杆电价制度并收取电价附加费弥合财政支出的补贴方式,几乎与德国如出一辙。

以太阳能光伏发电为例,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针对不同地区的地面电站,分别执行每千瓦时1元、0.95元和0.9元的上网标杆电价;而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用后的剩余电量,则按脱硫煤电上网价收购,同时实行每度电0.42元的国家补贴标准,部分地区另有地方补贴

国家电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则告诉《经济》记者,尽管各地上网电价都不尽相同,但传统燃煤发电上网电价一般在每千瓦时0.3-0.4元之间,而电网收购光伏发电所需额外支付的费用,将由国家财政予以补助。

与此同时,为了减轻财政压力,2006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等费用,通过向全国电力用户统一征收电价附加的方式解决。201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正式成为政府性基金的一项,对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各省(区、市)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后的销售电量征收,并专项用于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补贴。

财政部的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决算数为491.3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5%;支出决算数为508.17亿元,完成预算的96.1%;在总支出中,中央本级支出的401.07亿元,补助风力发电275亿元,补助生物质能发电74.07亿元,补助太阳能发电52亿元。

在长期巨额发电补贴的哺育之下,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出现了飞跃性地进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在2014年全球绿色增长论坛的开幕演讲中表示,“截至2014年上半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超过全部发电装机的3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超过全部发电量的20%。中国已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最大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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