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将令海外帐户信息不再秘密

 

中国承诺成为第二批实施CRS的国家(地区),并于2018年进行第一次信息交换。...



原创(Client First Task Force, CFTF)

受到美国政府《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CTA)的启发,2014年7月OECD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in Tax Matters, AEOI标准),旨在打击跨境逃税及维护诚信的纳税税收体制。AEOI标准包括《主管当局协议》(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 CAA)范本、《通用报告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S) 及其释义。

目前已有逾90个国家(地区)承诺积极落实推行CRS,当中逾50个国家(地区)承诺于2017年进行第一次信息交换, 并于2016年1月1日实施新的账户开户流程。

中国承诺成为第二批实施CRS的国家(地区), 将于2017 年1月1日实施新的账户开户程序,并于2018年进行第一次信息交换。
既然CRS离我们越来越近, 在现阶段我们建议大家了解下面的关键点。

1


CRS覆盖哪些类型海外机构的帐户?



存款机构

托管机构

投资实体

特定保险机构

2


哪些类型的资产信息将被交换?



存款账户

托管账户

现金值保险合约

年金合约

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

3


哪些信息将别交换?



帐户及帐户余额

姓名、出生日期 (个人)

账号及 账户余额

税收居住地(国别)

年度付至或记入该账户的总额

4


能不能说说CRS具体将如何落地呢?



比如一个居住在中国的中国税收居民在香港持有银行户口,那么开户银行将在其系统里将把这个帐户的税收居住地(国别)标识为中国大陆。因为帐户持有人不是香港本地税收居民,银行将定期将上面提到的应报资料汇报给香港税务局,并最终交换给中国税务当局。

5


中国税收居民设立的海外公司的银行户口也将受影响吗?



是的。如果中国税收居民张先生设立了一家个人独资BVI公司,该公司在新加坡一家银行拥有银行户口。该银行将把这个户口在两个维度分别处理:1 公司层面这是一家BVI公司,银行需要将法人户口的税收居住地为BVI,信息通过香港税务局最终传至BVI税收当局;2 公司的实际受益人为中国税收居民,张先生的个人信息及户口信息也将通过新加坡税务当局最终交换至中国税务当局。

6


海外保单是否属于信息交换的范围?



是的。具有现金价值的境外保单属于CRS覆盖的内容。

7


海外家族信托架构下的公司户口也适用吗?



是的,海外家族信托下的公司户口也适用,金融机构将根据信托架构内设公司的税收居住地和信托受益人的税收居住地分别进行信息汇报。

8


CRS依据帐户持有人税收住址而不是户口持有人的国籍吗?



是的,确定信息是否需要交换取决于帐户持有人及受益人是哪国的税收居民。比如中国公民王小姐在澳大利亚定居,她在香港一家银行持有个人户口。她需要向银行提供其税收居住地的有关材料。如果银行认定王小姐为澳大利亚的税收居民,帐户资料将透过相关的报告系统最终汇报给澳大利亚税务当局。

9


如果我有海外户口应该如何确认政策对我的影响?



您可以询问您的开户银行他们何时开始启动CRS的实施,同时您也可以向专业的税务师咨询有关税务规划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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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https://en.wikipedia.org/wiki/Common_Reporting_Standard

2.https://www.oecd.org/tax/automatic-ex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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