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细致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系列报道(一)

 

集团资金财务中心组织学习培训,增强学习和科学应对“营改增”的紧迫感,促进对税制改革的准确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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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全部改成缴纳增值税,从2012年起的营改增试点工作至此已全面推开。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完善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集团资金财务中心高度重视此次税制改革,积极引导和宣传,利用微信群在集团范围内掀起财务系统人员学习“营改增”热潮。积极收集和梳理各项“营改增”税收政策和各公司涉及的相关经营业务项目,编制完成《中商营改增工作指引》(讨论稿)。
为进一步提高“营改增”工作指引实用性和有效性,2016年5月20日集团资金财务中心组织召开了 “营改增”沟通会议,召集百货总部、超市总部、销品茂、中江公司四个不同业态的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与讨论,集团副总经理易国华同志参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大家进一步学习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及与集团公司涉及行业有关的公告、税总函等相关税收政策,并就以后财务工作中可能会涉及到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根据前期的数据测算在部分门店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缴纳不动产租赁房产税,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同时大家也提出了目前工作的难点问题,比如在合同谈判中相关条款的签定要明确,销品茂公司两种税率同时存在的政策依据、中江公司与百货的水费税率差异等等。下一步集团财务中心将进一步规范业务处理操作流程,减少税收风险,积极面对各项困难,积极解决各类问题,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争取集团税收利益最大化。

易总为此次讨论会做了总结性点评,他认为财务管理工作理论探讨要成为经常性工作,抓住热点与实践相结合,有针对性的促进财务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希望本次“营改增”探讨会成为财务专业探讨的良好开端。

“营改增”工作的变革首先大家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站在公司的角度充分正确评估营改增对经营工作、效益工作的影响,当好各公司负责人的参谋;二是要加强横向沟通、横向交流,向采购、营运、办公室等部门宣传税收政策,在合同的签订、价外收费的规范、费用报销等方面加强管理。三是要积极解决问题,要有依据、测算及分析,将方案形成具体的意见,在全集团内进行推广。同时增强学习和科学应对“营改增”的紧迫感,促进对税制改革的准确运用。

图文:集团资金财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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