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将于2016年4月28日起在市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盐城市区开始不动产登记,你究竟有几套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相关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4月28日起,在盐城市区(不含大丰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盐城市国土资源局为盐城市不动产登记机构,下设的盐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具体办理市区不动产登记业务。不动产登记业务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海域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地役权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二、自2016年4月28日起,盐城市区(不含大丰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三、市区共设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5个,具体如下:
1.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部,地址:市区迎宾南路158号(市房产大厦三楼)。受理业务区域范围:市区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盐都区的涉税业务需先至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理。
2.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窗口,地址:市区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受理业务区域范围:市区商品房预告登记以及批量不动产登记业务。
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盐都分中心,地址:市区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受理区域范围:市区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非盐都区的涉税业务需先至市房产大厦税务窗口办理。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城南分中心,地址:市区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受理业务区域范围:市区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盐都区的涉税业务需先至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理。
5.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发区分中心,地址:市开发区嫩江路10号(市民之家三楼)。受理业务区域范围:市区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盐都区的涉税业务需先至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理。
市区各镇(区、街道)不动产登记业务可以至镇(区、街道)国土资源所申请办理。

四、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信息来源:盐城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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