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单!武鸣男子冒充警察骗财又骗色!✉掌上武鸣

 

今年28岁的滕某算得上是假警察“专业户”2014年11月,滕某以“乐乐”为网名,通过“陌陌”结识了女子许某,得知“乐乐”是一名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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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8岁的滕某算得上是假警察“专业户”2014年11月,滕某以“乐乐”为网名,通过“陌陌”结识了女子许某,得知“乐乐”是一名警察,许某对其崇拜之情油然而生。为方便日后脱身,相识之初,滕某就留了一手,他自称自己的名字叫邓某。2014年12月10日,双方约了地点见面,不久就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由于滕某有“警官证”,手机里也保留着许多警务装备的照片,许某对其身份深信不疑。

(网络配图)
没多久,滕某就露出了真实嘴脸。他以给汽车上绿标、修车、加油、交房租、做生意等为由,先后从许某处拿走约1万元。他甚至还谎称自己能利用关系帮许某的亲戚讨债,对此深信不疑的许某又先后转给滕某活动费、跑腿费、茶水费共计几千元。

2015年9月份,许某无意中拿到了滕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她这才发现自己掉入了滕某精心设计的骗局中。交往数月的男友,不仅对自己隐瞒了真实身份、真实姓名,而且还有诈骗前科。回想起交往过程中滕某不断索取钱财行为,许某惊觉自己被骗财骗色,于是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2015年12月4日,滕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后来许某才得知,滕某在与自己交往,还同时与女子吴某保持着同居关系。
(网络配图)


同样的套路,吴某深深被滕某吸引,相识一个月便于2014年12月底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后滕某以未发工资、父亲生病、交通事故等借口,从吴某处拿到数千元。而且从2015年3月底至7月中旬,滕某一直居住在吴某家中。

2016年9月2日,良庆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滕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判决滕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网络配图)


法官提醒 本案中,两名女子被滕某骗财骗色一事值得深省。市民在使用“微信”、“陌陌”等社交网络平台交友时,需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过分轻信陌生人。对一些自称有一定“身份”的人群,更需格外谨慎。在未能核实对方身份前,应尽量避免约见网友,切实保护好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免遇上“披着羊皮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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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掌上武鸣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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