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减免-你都知道吗(中国大陆-中国台湾篇)

 

关税减免(中国大陆-中国台湾篇)...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原产地证书长这样: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 是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下签订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该协议于2010年9月12日生效。

按照ECFA协议,2011年1月1日起两岸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大陆方面对台降税产品达539项,包括农产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产品、轻工产品、冶金产品、仪器仪表以及医疗产品等十类。大陆出口到台湾的267种货物也可享受关税减免进入台湾市场。主要涉及矿产品、化工产品、塑料、橡胶及其制品、纺织原料、玻璃制品、机械产品及杂项制品等。清单内产品实施分段降税,自2013年1月1日起ECFA早收清单商品已全部实现“零关税”。

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些ECFA原产地证书使用中的常见问题

1.Q: 哪些机构可以签发ECFA优惠产地证书?

A:质检总局下属的35个地方局和中国贸促总会及其下属的分会。注:ECFA原产地应在出口前签发。

2.Q:企业申请ECFA证书,台湾客户的公司名称是英文的,是否可以?

A:不可以。ECFA证书处唛头栏可以填写英文外,其他内容必须中文填写。

3.Q:做台湾证书的时候不是都要用中文填写嘛,那我的唛头要怎么翻译成中文呢?这样就会和我实际出口商品的外包装就不符了。怎么办?  A:台湾证书除了唛头外,其他都要用中文填写。所以没有任何影响。

4.Q:出现无唛头的情况,是否可以填写N/M?

A:不可以。应该用中文填写“无唛头”。

5.Q:ECFA原产地证书中能出现“中国”、“台湾”字样?

A: 原产地证书涉及有关企业名称时应避免使用敏感字眼,但可保留“中国”、“台湾”、“国际”等字样。

证书所有栏目中涉及地址信息时最大地域范围应限于省、市(如大陆的省市,台湾地区的城市),不出现任何“中国”“台湾”等敏感字样。其中,制证时需重点注意第1、2、3、4、11、12栏中的地址信息。

以从天津市企业出口一批货物到台湾地区基隆市、在本市申领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为例,原产地证书相关栏目规范表述为:第1栏地址信息中最大地域范围限于Tianjin,第2栏地址信息中最大地域范围限于Keelung,第3栏填写from Tianjin to Keelung by sea;第4栏填写Keelung。第11栏、12栏填写Tianjin。

6.Q: 我在做商品备案的时候,怎么总是被退,说我商品编码填写错误,一会儿让我填6位,一会儿要我填8位,我头都搞晕了,到底要怎么填呢?
A:商品备案里的商品HS编码填写的位数是根据优惠区域不同填写的位数也不相同。印度和斯里兰卡填写6位,孟加拉填写8位,韩国填写10位,秘鲁填写10位,哥斯达黎加填写8位,新西兰填写8位,新加坡填写8位,台湾填写8位,瑞士填写8位,冰岛填写8位。你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号入座,注意商品HS编码是用进口国的。

7.Q: ECFA原产地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A:ECFA原产地证书自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补发原产地证书的有效期自货物出口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8.Q:ECFA原产地证书遗失或损坏如何处理? 

A:原产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并且未经使用的,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要求货物的出口商或者生产商自货物实际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发原产地证书。补发的原产地证书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并自货物实际出口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但如果之前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已使用的,补发的原产地证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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