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我因同情帮乞丐  乞丐笑我太痴傻

 

几天以前听广播,一则消息让我耷下了脑袋:有媒体在调查后发现,在城市车站、商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那些衣衫破...





几天以前听广播,一则消息让我耷下了脑袋:有媒体在调查后发现,在城市车站、商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那些衣衫破烂甚至身体残疾的流浪乞讨人员大多是“职业乞讨者”,而且收入多的大概一个月六七千元,甚至超过普通白领。我的脑海立刻出现这样一幅画面:月入两千多的我走过月入七千的乞丐身边,我怀着同情施给一张五元纸币,乞丐却要绷紧神经忍住对我嘲讽的笑脸——因为我不见得比人家过得好!我曾写过一篇文章,大意是劝人们在遇到乞丐时要伸出援手,不要拒绝他们的乞求,因为他们是最弱势的群体,已经到了放弃尊严求生的地步。可是,发生的这则消息无疑打了我的脸。
在百度上输入“职业乞丐”,弹出的这条新闻又让我开始怀疑人生了。2015 年3 月11 日,人民论坛网就曾报道:一名假装双腿残疾、衣着破旧的男子,在北京地铁里乞讨时被民警查获。经调查,这名46岁的李姓男子假装残疾乞讨,其月收入比一般帮助他的人都要高,靠假扮腿脚残疾这招,李某已经在北京买了两套房子……

实际上,职业乞丐收入高于上班族的消息屡见报端,除了令人感叹和咋舌之外,已然引起一些社会问题。比如,有些有手有脚、身体健康,本来可以自食其力的人,却假装可怜、无病呻吟,用低劣的手段博取公众的同情,这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那些真正因为灾荒或者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无着的人们接受救助的机会。再者,职业乞丐透支了人们对城市弱势群体的同情和信任,使得社会大众不愿意向他们奉献爱心和帮助,这也无疑挑战了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更有甚者,有些职业乞丐变相抢劫、强行索要,破坏公共秩序,已经超越了道德范畴,扰乱了社会治安,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必须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重视。

乞讨和欺讨,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差的却是做人的良心和社会的信任。对于民众而言,甄别二者是有一定难度的,大多数人也只是凭借习惯对弱者施以援手,无暇估计真假,但政府却是有可作为的,比如救助站制度就是衡量乞讨和欺讨的重要手段,它不仅让乞讨者有地可去,也能让欺讨者无处可逃。

救助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打击骗人钱财的职业乞丐是各级政府和社会的应尽职责。现在即将入冬,相关部门应该对乞讨行为尽到监管责任,对那些迫于无奈的乞讨者伸出援手,也要让那些欺讨行骗的恶人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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