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智诚EIFQ】【申报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17年广州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机器人等方向】11月14日星期一
第1条关于申报2015 年技术改造相关专项结余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
第1条
关于申报2015 年技术改造相关专项结余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6.11.11.
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纸质申报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一份)于2016年11月21日(周一)前报送至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链接地址:http://dgetb.dg.gov.cn/dgetbWebLib/WebPage/NewsViewImg.aspx?SNID=20161111100724210
第2条
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6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申报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6.11.11.
申报时间:有意申报企业请将申报资料(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于2016年11月16日(星期三)前报送至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链接地址:http://dgetb.dg.gov.cn/dgetbWebLib/WebPage/NewsViewImg.aspx?SNID=20161111145913100
第3条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工作事项的说明
来源: 广东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6.11.11.
一、申报信息查询
具体指南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看。(平台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
二、项目申报截止日期
原则上申报截止日期为:第1批2016年11月15日;第2批2016年11月17日;第3批2016年11月19日。
三、材料申报
请于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申报。
链接地址: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4788399445721671608678157388873.html
第4条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
来源: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6.11.14.
链接地址:http://www.gzipo.gov.cn/web/html/index/contents/8166.html
第5条
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发布时间:2016.11.14.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下午5:00时;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下午5:00时;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2016年12月13日中午12:00时前交区科技主管部门。
链接地址:http://keji.nanhai.gov.cn/cms/html/9438/2016/20161114093346945964199/20161114093346945964199_1.html
第6条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受理2016年第三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扶持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11.11.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5日17:00,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0日17:00。
具体申报要求请登录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参阅“申请指南”栏目,请有关单位按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抓紧填报。
链接地址:http://www.szjmxxw.gov.cn/Index20/4859.shtml
第7条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11.11.
申报截止时间:
请申报企业认真填写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申报书(附件2),根据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后,将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连同一式一份电子版),于2016年11月15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我委新兴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链接地址:http://www.szjmxxw.gov.cn/Index20/4856.shtml
第8条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16年第二批创客交流活动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11.14.
申报时间:2016年11月24日,请各单位积极申报。
链接地址:http://www.szsti.gov.cn/notices/2016/11/11/1
第9条
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6.11.11.
链接地址:http://www.zhkgmx.gov.cn/gksxx/bgs/tzgg/201611/t20161114_15069694.htm
第10条
关于申报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6.11.11.
申报时间:
请各镇区按照文件要求,迅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装订成册)及电子版于在11月21日(星期一)前报送我局装备制造业科(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03办公室)。
链接地址:http://www.zset.gov.cn/content.php?news_id=25481
第11条
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开展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发布时间:2016.11.11.
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企业于11月15日(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存档1份),于11月21日(星期一)前将另一份申报材料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市商务委。
链接地址:http://www.gzboftec.gov.cn/article.jsp?columnId=2c9081ee2cbf9809012cc0362f61058d&id=2c90aa9c57ad68de01585155e9de4e24
第12条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开展2016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来源: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发布时间:2016.11.11.
申报时间:申请材料须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须同时送交核验,相关材料请于2016年11月20日前提交至区经科局。
链接地址:http://sdet.shunde.gov.cn/info.php?aid=102101&fid=7230043
第13条
转发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方向、机器人发展方向)和广州市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等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天河科工信局
发布时间:2016.11.11.
申报截止时间:
企业请加QQ群:天河科工信局工信科499702873
1.区受理截止时间:11月21日(星期一)下午5:30;
2.特别说明:申报材料电子版(如有汇总表需要提交),U盘拷贝,如需要区财局盖章,还需要区财局和区科工信局承诺函纸质版一式一份,不需要装订在申报书里;
链接地址:http://www.thnet.gov.cn/thxxw/qtgg/201611/326674cd59874c82a40db5b896784748.shtml
第14条
转发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开展2017年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方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河科工信局
发布时间:2016.11.14.
申报时间:
企业请加QQ群:天河科工信局工信科499702873
1.区受理截止时间:11月21日(星期一)下午5:30;
2.特别说明:申报材料电子版(如有汇总表需要提交),U盘拷贝,如需要区财局盖章,还需要区财局和区科工信局承诺函纸质版一式一份,不需要装订在申报书里;
链接地址:http://www.thnet.gov.cn/thxxw/qtgg/201611/41f758e94eaa40b2b9c517822a040906.shtml
第15条
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开展2017年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方向、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11.14.
申报时间:区工信、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有关证照、核准备案文件等须核对原件),于2016年11月21日(星期一)前正式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委相关处室。
链接地址:http://www.gzii.gov.cn/gzgxw/gxwwg/201611/9be54d880960435cb19fee47ac056a21.shtml
第16条
市工信委 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方向、机器人发展方向)和广州市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建设等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11.11.
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相关附件。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属项目推荐类别的,项目推荐部门应加强审核,同时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个专题,按专题要求自主申报。各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局初审汇总(见各专题汇总表),并正式行文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各专题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申报材料报送处室见各专题申报要求。
链接地址:http://www.gzii.gov.cn/gzgxw/gxwwg/201611/303dc1d31d544487a7f77e927a3262b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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