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要做“脑残粉”? 现象

 

“我做脑残粉,没有理由,没有原因,就如我为什么出生,与我无关。我属于自然界的万千物种的延续,如草之葱茏与枯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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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脑残粉,没有理由,没有原因,就如我为什么出生,与我无关。我属于自然界的万千物种的延续,如草之葱茏与枯萎于四季,如木之常绿与落叶于岁月如梭。我做脑残粉,是一种机缘,更是一种宿命。

爱了,就爱了,爱到没有理由,爱到海枯石烂。

信了,就信了,信到五体投地,信到地老天荒。

我是粉丝,我是脑残粉。

我爱歌星,他或她的每首歌无论静或闹,都好听,都让我沉迷。只要是他或她的声音,不唱就是说,我也觉得好听,而且是天籁之音的级别。

我爱球星,他或她一出场,就是男神或女神,举手投足都是顺眼,越看越喜欢,就是汗臭的球衣或袜子或鞋子,如果给我都是至宝,我会供奉起来,日夜仰望而眉开眼笑。

我爱电影明星,他或她演什么角色,我都觉得是顶天立地的好人,而且帅呆了或靓毙了。每场他或她出演的电影,不管是主角或配角,哪怕是仅仅露脸的路人甲,我也要看,看得就是舒服且舒坦。大街上,就是他或她的广告画报,我也会驻足观看,让喜欢的幸福感觉再“飞一会儿”。

我就是脑残粉,传说中的那种追星族。

不要问我为什么追星?我告诉你,非要我回答为什么,我就告诉你——人为什么要吃饭睡觉,为什么要空气阳光和水。其实,我悄悄告诉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不自觉地追追追。也许,在我的意识里,做脑残粉就是一种兴趣,就是一种宗教。兴趣不嫌累,夙夜劳作,不喊一个苦。宗教不怕羞,匍匐状是最美丽的舞姿。我把人分两种,一种是脑残粉,一种是被脑残粉的。前者,自然地爱与信,只因符合我的本性本心;后者,自然地被爱与信,只因恰恰符合我内心里的神。人活着,只为兴趣或信仰,如水低流,如黑夜白昼轮替。或许,这都是地球人的事,但我是地球人也是没法的事。

我做脑残粉,没有理由,没有原因,就如我为什么出生,与我无关。我属于自然界的万千物种的延续,如草之葱茏与枯萎于四季,如木之常绿与落叶于岁月如梭。我做脑残粉,是一种机缘,更是一种宿命。

爱了,信了,是我做脑残粉的标,也是我当脑残粉的本。我脑残的是对世界的依恋,是对每个呵护我精神与情感、满足我欲望与需求的外物的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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