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库存商品房安置移民(脱贫)搬迁对象有关事项的公告

 

白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水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关于利用库存商品房安置移民(脱贫)搬迁对象有关事项的公...

白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白水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关于利用库存商品房安置移民(脱贫)搬迁对象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了规范利用库存商品房安置移民(脱贫)搬迁对象,科学合理安置移民(脱贫)搬迁人口,扎实推进全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根据《陕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移民搬迁安置房与库存商品住房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国土发[2016]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坚持以移民搬迁与去库存住房有关政策为指导,以存量商品房安置移民(脱贫)搬迁人口为基本路径,按照“公开竞价、低价竞得、主体承受、群众接受”的原则,把移民搬迁安置与商品房去库存相结合,切实让利于搬迁群众,使搬迁群众最大程度受益。

2、房产企业必须按照与县移民办签订的去库存回购协议,全力保障适合扶贫搬迁户和避灾搬迁户的房源。

3、通过竞价方式取得安置资格,原则上每平方米不超1500元。待安置搬迁入住后,根据安置类型、住房面积、户数、人口数,由县政府统筹,给予开发企业一定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设施补助。

4、报名条件

(1)房源必须是五证齐全、配套设施完善、房屋通过竣工验收,已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具备入住条件的存量商品房,并由搬迁群众按规定、按需求,自主、自愿选择。

(2)房屋无抵押、冻结、查封、权属纠纷等情况。

(3)房屋所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近3年开发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法律纠纷。

5、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存量商品房的“五证”;

(2)竣工验收备案表

(3)房源信息(位置、数量、套数、面积、户型图、价格、交房时间、联系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4)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6、开发企业采取自愿原则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2月7日—— 2016年12月13日。

7、报名地点:县住建局房产办公室

县住建局:周利安   0913—6127790

县移民办:武淑玲   0913—6126551

8、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白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白水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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