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合作社发展模式实地分析

 

在陇南本地区,很多合作社法人,已经创建的或正在靠创建的,真正了解合作社定义或性质的没有几个,但是这两方面在正规的商业运营中必须知道,而且要根据这两面合理完善制定合作社规划及业务发展是很有帮助的。...




在陇南本地区,很多合作社法人,已经创建的或正在靠创建的,真正了解合作社定义或性质的没有几个,但是这两方面在正规的商业运营中必须知道,而且要根据这两面合理完善制定合作社规划及业务发展是很有帮助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对合作社的性质定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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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农业大户发起的合作社

由于合作社的发起人差别很大,其运行模式也有较大的差异。一般来说,农民自己发起的合作社一般都把重心放在生产环节,包括发动大家加入合作社生产同种产品,统一生产方法,统一销售等。

这类合作社的运营模式就是大户生产做表率,带动大家一起生产,作为一个整体共同闯市场。社员之间的关系较为民主,理事长一般受到社员的信任,弱点是资金实力不足,影响了合作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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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经销商发起建设合作社

这类合作社成立的动机在于控制终端消费群体,稳定农资销售渠道和销售量。他们一般经济实力强,经营合作社的能力也很强,为了扩大自己产品的销售量,他们会在不同地区成立几个甚至几十个合作社,一方面通过自己的实力经营好合作社的正常运营,另一方面则通过批量销售农资获得规模经济的利润,由于减少了中间环节和交易成本,经销商能够获得一部分利润,而农户作为社员也能享受到一定的价格优惠。

这类合作社的最终目标并不是带动农户共同富裕,而是实现发起人的利润目标,当然这两者也可能是互相促进的,起码农户比之前要享受更多的实惠。与面一类合作社相比,这类合作社发展的动机并不单纯,因此也存在着某种未知的风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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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行到农业的人发起成立合作社

这类人在某种程度上并不懂农业,他们或许是出于对农业的热爱,或许是觉得农业可以有利可图,又或许是觉得农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发展前途无限,反正他们就这样带着资金和满腔热情进来了。

这类人发起成立的合作社往往具有专业大户的特点,看起来注册的是合作社,其实主要是自己包地,雇人种地,社员人数少而且也不参与生产。他们有时并不清楚合作社是什么性质,往往把合作社搞成了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并没带动多少农户入社,自己一个人在唱主角,其实就违背了合作社设立的初衷:民管、民办、民受益。



“合作社+农户”

这类合作社的特点是为社员提供农资采购与农产品销售的服务,合作社与社员之间是一种较为简单的合作关系。由于这种模式经营的成本较低,主要任务是要发动起农户加入合作社,扩大社员规模,所以运作起来比较方便,关键是要获得社员的信任。但这种仅仅提供前后端服务的合作社对农产品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要求与控制,一年经营的忙季就是春耕与秋售,所以合作社的营业范围比较单一,要想获得更大的发展需要扩展其他业务。

“合作社+基地+农户”

这种模式比前一种,合作社的作用就深入到生产领域了。合作社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向其他社员示范种植技术与要求,从而带动大家按照统一的标准生产农产品,合作社可以统一生产流程,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农资采购,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打品牌,统一销售。这一系列统一就有利于合作社按照工业化的模式进行生产,产品有统一的规格,从而有利于形成合作社产品的竞争力,与超市对接起来也比较有优势。这种模式是比较理想的生产型经营模式。

“公司+合作社+农户”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龙头企业发起成立,合作社担负起的是生产车间的角色。龙头企业出资在合作社中占有绝大多数股份,利用合作社的组织功能将农户加入合作社,按照企业要求进行生产,产品销售给龙头企业,社员得到超过普通农户的收益,这种企业一般是农产品加工企业。有的企业并不加入合作社,而是另外注册一家合作社,吸纳社员入社,目的是通过合作社来巩固市场渠道和销路,这种企业一般是农资企业。加入合作社或者不加入,一般来说都是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做出选择。企业如果加入合作社,就成为了合作社社员之一,就有参与合作社经营的表决权。如果不加入合作社,企业与合作社之间就是一种独立法人关系,各自做出自己的经营决策,互不干涉和影响。

“联合社+农户”

联合社的模式分为横向联合、纵向联合与混合联合。横向联合是指生产同类农产品的合作社联合,纵向联合是指围绕一种生产合作社的各种服务企业的联合,混合联合就是以上两种联合的交叉联合。该模式其实是升级版的合作社运营模式,它将各种相关生产服务单位联合在一起,发挥出各自的规模效应,降低成本,实现共赢,是合作社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关于合作社运营模式中,陇合网提供这些实际信息,主要是帮助大家理清合作社运营,哪一种符合自己的实际,助推陇南农民合作社发展。



土地合作社

所谓土地合作社,就是在保持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农民自愿将土地入股合作社,合作社统一经营合作土地,比如出租或者自营。农民由原来的自耕自种的“小地主”,转变为收取红利的“股东”,不再参与农业生产与经营。形象地说就是:“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有地不种地,收益靠分红。”

土地合作社在我国目前的实践中还不是主流,一方面是因为大部分农业人口虽然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但依然把土地作为自己最后的保障,不放心把土地交给别人使用;另一方面,经营土地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创新,不断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以吸引更多的农户参与到土地合作社的运营中。

土地“托儿所”


土地“托儿所”,也就是之间我提到过的土地托管,没有精力和时间经营农业生产的农户,可以通过加入合作社,享受到合作社高效低廉的生产服务,比如耕地、播种、施肥、打药、浇水、收割等。如果仅仅购买一部分服务,就是“半托”式的合作社;如果全部托付给合作社打理,最后只管收获装在袋子里的粮食,这种就叫做“全托”式的合作社。土地托管的本质其实就是土地经营权还在农户手上,合作社为农户“打工”,挣的是服务费。

土地托管比较适合当下的中国农业现状,农村里留下种地的大都是“老人”、“小孩”,年轻力壮的都出去打工了。但家里的地不能让它闲着,土地托管刚好解决了这一问题。使用这种模式的地区一般人均土地面积较小,或者比较贫瘠,或者是经济效益小,以至于专门从事农业的农民比较少,正需要合作社提供土地托管的服务。

类似于“家庭农场”的模式

这类合作社不像传统意义上的合作社,它的特点是从政府或者村委会等机构手上,流转成千上万亩土地,理事长其实就是这一大片土地的“大地主”,但这个“大地主”不打算自己一个人经营这些土地,他想拉更多的人进来跟他共同来参与这件事,他想干的不是家庭农场,而是合作社,于是再发动一些小的农户加入到他注册的合作社,自己雇佣一部分农业工人到自己的土地上工作,其他农户自己干自己的。这种一个人“一股独大”的合作社,其实是“异化”了的合作社,本质上来说它是一个家庭农场或者专业大户。

这种合作社的来头一般比较大,一般与政府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它在经营上具有较大的风险,几千亩上万亩的土地经营,任何一个小的决策失误都会造成巨大的风险,更何况农业本身就具有很大的风险。合作社本质来说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平台,如此“大地主”类型的合作社根本带动不了多少农户,顶多是能创造一些农业工人的岗位。

“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模式

这类合作社是比较普遍意义上的合作社。同类农产品的生产者,比如种桃、种苹果、种水稻的农户,数量比较多,而且每户种植的面积也相差不大,大家都是自己亲自参与农业生产,都有着基本相同的服务需求。合作社把大家组织起来,为社员提供农资、生产、加工、销售等一系列服务。大家“拧成一股绳,抱团闯市场”,对内实行民主管理,对外用一个声音说话,提高市场话语权。

这类合作社是真正意思上的合作社,真正把弱者联合起来,合作社的经营目标是实现一个个小农户的集体利益,真正发挥出组织引领的模范带头作用。



编辑:陇合职业经理人      监制:陇南农业发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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