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用好“访惠聚”驻村工作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
近日,自治区出台了《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自治区出台了《自治区“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旨在充分发挥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在“访惠聚”驻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怎么使用和管理好这个工作经费吧!
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的设立,是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导向,以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目的,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各族群众的心坎上。
每个工作队有多少经费呢?
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按照行政村(社区)和国有农牧场村(队)的规模分别安排预算,其中:大村(社区)、国有农牧场村(队)15万元;中村(社区)、国有农牧场村(队)10万元;小村(社区)、国有农牧场村(队)5万元。大、中、小型村根据人口变化每3年重新核定一次。
那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由谁拨付啊?
自治区派驻村工作队的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由自治区财政厅拨付至区本级派出单位,各派出单位要及时足额将经费拨付至驻村工作队;各地(州、市)、县(市、区)派驻村工作队的为民办实事经费,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拨付至各地(州、市)财政部门,各地(州、市)“访惠聚”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及时足额下拨至驻村工作队。
工作队应该怎么使用这些经费呢?
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25%用于访贫问苦,为群众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50%用于困难群众房屋修缮,村道、桥涵、引水渠维修,小磨坊、小作坊修缮,支持小型种植养殖、家庭旅游、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组织群众参观学习,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更新村(社区)“两委”办公设施,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25%用于补充村级组织工作经费,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
工作队可以把这些经费用于自身开支吗?
当然不可以!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不得用于驻村工作队购置交通工具、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生活用品、驻村补助以及其他任何工作组自身开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挤占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
驻村干部要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切实做到账目清楚、票据规范,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这么多经费得有人监督吧?
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资金支出和使用情况每季度要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自觉接受村“两委”班子和群众监督。
各地(州、市)、县(市、区)“访惠聚”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审计、监察、政法等部门和各级派出单位要加强对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的监督,帮助驻村工作队和村(社区)“两委”进一步完善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机制,做好日常监督工作,严防违法违规行为。
这样啊,现在我明白啦!
【编辑:张亚娟 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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