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桌影志】荒野生存 Into The Wild

 

至高无上的自由,无需爱情,无需金钱,无需信仰,无需名望,更无需美貌,我只要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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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没有绝路,任何情况下,弦歌不辍都是我活着的最大依靠。



书桌按



“至高无上的自由,无需爱情,无需金钱,无需信仰,无需名望,更无需美貌,我只要真实。”

影片《荒野生存》(Into The Wild)改编自真实的故事,展现了一个理想主义者的传奇,一个流浪的故事。 克里斯托弗(埃米尔•赫斯基 饰)家境优渥,是亚特兰大私立名校艾莫里的优等生,前程似锦。但是,他从学校毕业后,选择了截然不同的人生,放弃令人羡慕的工作,把存款捐给慈善机构,去阿拉斯加寻找自我。在家人的劝阻声中,他踏上了回归自然的慢慢长路,成为名副其实的流浪者。 一路上,他遇到不少人,也数次遭受野外生存的挑战,每一步都充满了艰辛,他以坚韧的毅力,实践着寻找自我的梦想……

豆瓣评分8.6分,好于 92% 传记片,好于 92% 剧情片。





有人说这个一心回归大自然的愣头青背包客,只是一厢情愿罢了,最后他死了,阿拉斯加的森林并没有接受他,这些他追求的东西,和他曾不屑的东西一样,放弃了他。

所以他死了,因为没有食物。

多么讽刺,信誓旦旦的精神追求,灵魂超脱,他看再多的托尔斯泰,杰克伦敦,梭罗都无济于事,在由核酸、蛋白质和水构成的蛋白体队伍前,他输的一塌糊涂。

我觉得心酸。

曾经的经历,从幼儿,到年少,再到成年,直到高高抛起那难看死的学士帽,蠢到家的硕士服颜色,PHD遥遥无期,我想我和那个愣头青一样,不,我们每个人或许都一样,短暂的迷惑,冲动,占据了理性的半边脑子,但很遗憾,我的只是一时半会,很快就放弃了挣扎,选择了快捷有效的方式。就像你某天突然想换个口味,不要在赛百味的店员面前第一百零一次说出意大利经典,谢谢。然后你想了很久,中餐,泰国菜,土豆粉,烤串,肉夹馍等等等,最后你还是去了十二点三十五分的赛百味,准时推开门,店员微笑着看着你,就像一直在等你,他仿佛是这个世界最懂你的人,你别无去处。

只好妥协,妥协于原有的路线。

这种妥协并非不勇敢,是宁愿,是甘愿。

过去所有的习惯都聚在一起,眼睁睁的看着我们成为了一个不变的人。不悲不喜。

我也认识不少朋友,死飞党,背包客,发誓住遍所有姑娘家沙发的阿良哥,由南向北,再陆袭全球的观光摄影师,他们看起来真是年轻啊。

而我们更多的人,二十刚出头,就死了。

“我理解他在做什么,他花了四年时间,履行荒诞乏味的责任,完成大学学业。现在他终于解放了,离开那个充满幻象,脆弱不堪,父母管教,物欲横流的世界,离开那些阻碍他体验真实存在的东西。”

“我觉得职业是二十世纪最可悲的发明,我不想要它。”

当我住在陌生的旅店,劣质的音箱,万青的歌。撕开夜幕和喑哑的平原,越过淡季森林和电。在愿望的最后一个季节,记起我曾身藏利刃。是谁来自山川湖海,却囿于昼夜,厨房与爱。

而他现在快乐吗。

他说孩子去和昨天和解吧,就像我们从前那样。

无法和解,人是孤独的废物。

看见电影里的克里斯,扮演者是八五年生人的埃米尔赫斯基,天哪,他简直是另一个版本年轻的里昂那多,浓眉,一脸无辜的性感。蓝色大背包,空水壶,棕色的靴子,他消失在公路上,沉迷于山川湖海,陌生的美味苹果,他都忍不住赞美。他就是超级流浪者。

他遇见一对上了年纪的嬉皮客,简是个有故事的女人,废话,每个人都有故事。他们告别。他偶尔会打工,不穿袜子做着汉堡,南达科他州,满脸黢黑的收麦子,开着车,真酷,农场里粗声粗气的韦恩是个好人,祝他今后越狱成功。然后他们告别。科罗拉多河,穿越大峡谷,没有戴安全帽的危险漂流者,他成功了,遇见一对可爱的情侣,他们热情又奔放,还请他吃了一个热狗。然后他们告别。墨西哥,很糟糕。搭车并不顺利,他还有很多生存技能需要学习。再向北,叫荣的老头,他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他最终到达阿拉斯加。德纳利峰,神奇巴士。

“两年来,他行走在这片土地上。没有电话,没有泳池,没有宠物,没有香烟,无拘无束。一个极端主义人,一个追逐美的旅人,脚下的路就是他的家。消灭虚伪的存在,胜利实现灵魂革命的终极一役。不再受俗世毒噬,他遁世而逸,独自行走在路上,隐没在荒野中。”

他的故事结束了,就像他给自己刻在木牌上的这段话。

趟过一条河,折一段树枝,跟着马群小跑,看见清晨的鹿,严肃的猫头鹰,这个世界所有陌生的爱意,敌意,都存在,而他有幸成为一份子。

我想他是快乐的。

(文章来源:豆瓣影评 《是谁来自山川湖海,却囿于昼夜,厨房与爱》作者 do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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