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答 该不该要回彩礼钱

 

- 该不该要回彩礼钱 -案 例 解 答哈喽!各位“印粉”们你们最爱的“法律小课堂开课啦”!还记得上期“王立伟...

- 该不该要回彩礼钱 -

案 例 解 答
哈喽!各位“印粉”们
你们最爱的“法律小课堂开课啦”!
还记得上期“王立伟讨要彩礼“的案例吗
最近,咱们的法律小帮手”孔律师
带着他认真专业的态度
来为大家解答如何应对此类案例了
或许,还有许多“印粉”不了解是什么案件
没关系,咱们先来前情回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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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回 顾
单身25年的王立伟由于一直在外打工而未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过年回到老家,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村的刘珍珍。刘珍珍性格开朗、外貌端庄,王立伟对她很是满意,经过短暂相处后两人便决定结婚。

双方家长约定好日子见面,见面当日,王立伟给了刘珍珍红包6680元,刘珍珍按当地风俗于2016年2月7日上门到王立伟家。同月11日订婚,王立伟又给了刘珍珍红包5000元和一枚钻戒,并送其现金100000元及糖果、衣物到刘珍珍家,刘珍珍父亲刘生当即收下礼金、礼物。

尔后,王立伟与刘珍珍并未到民政局登记结婚,而是按照农村习俗举行订婚仪式后开始同居生活,短暂的生活后,小两口为了生计便各奔东西,开始打工赚钱。然而好景不长,正当王立伟顶着烈日干活时,收到一条短信,打开看到的瞬间,他顿时怒火中烧,他收到的正是一条刘珍珍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视频,看到此条视频,他立刻去质问刘珍珍,为什么要背叛这段感情。

而刘珍珍的做法让他心灰意冷,于是王立伟因此提出与刘珍珍一刀两断。并多次和父母找刘珍珍及其父刘生,要求退还彩礼,均遭到拒绝,后又经当地派出所调解未果。
上期的案例一经推送
便引起广大“印粉”的热烈讨论


让我们一起看看“印粉”们都是怎样看待此类案件的吧










案例
解析
王立伟与刘珍珍虽按农村习俗举行订婚仪式后同居生活,但其同居生活时间较短,王立伟给付刘珍珍较大数额的彩礼款,势必给王立伟今后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困难,且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如干问题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王立伟可以向刘珍珍、刘生所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珍珍、刘生返还彩礼,挽回损失。
如何?
看完孔律师的解析
是不是觉得此类问题也不难解决了呢
在此,也要感谢法律小帮手”孔律师“
对于我们的法律帮助
如果各位”印粉们“有法律方面的问题
可以寻求孔律师的帮助哦
要知道,一个好的律师
将对案件的成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律师简介
孔德文,男,汉族,西宁市湟中县人,现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就职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执业以来,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担任湟中县养老院、电视台常年法律顾问,并多次受《政风行峰热线》《花儿调频903》等媒体邀请进行案件评析,义务为读者提供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18197018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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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李永超

责任编辑 | 文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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