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如何选择机动车事故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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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要是机动车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一般不叫做机动车事故,而称之为交通事故。要是事故造成了他人损害的,那么就需要作出鉴定。大家知道实践中该如何选择机动车事故鉴定机构吗?



一、如何选择机动车事故鉴定机构

1、选择信誉卓著、办事公正的司法鉴定机构

如果选定一家鉴定机构,虽然做出的鉴定级别很高,但是并不权威,需要重新鉴定,那是得不偿失,因此选择鉴定机构一定要选择那种信誉卓著、办事公正,其所做的司法鉴定很少甚至基本不会被推翻的司法鉴定机构。

2、不要选择对自己不利的鉴定机构

每一地区,具备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资质的机构都不止一家。一般情况下各鉴定机构所做的鉴定结论是一致的,但是,当伤情属于“可评可不评,可高评可低评”的情况时,各鉴定机构的做法却不一致,有的鉴定机构的就高不就低,有的就低不就高。所以,不要盲目的自己去选择鉴定单位,最好是听取交通事故专业律师的意见,因为,律师对各鉴定机构情况比较了解,否则,吃亏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很多当事人在委托律师事务所做伤残鉴定时,丢三落四,往往由于材料不全,导致无法做伤残鉴定。

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病历复印件和当事人原始的和最近的片子(如x光片、ct片)。

带齐鉴定材料至关重要,是做伤残鉴定的保障,司法鉴定机构一般在接受委托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伤残鉴定书。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的,代理人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代理人不应轻言放弃、“吊死在一棵歪脖树上”。

代理人必须充分重视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性,鉴定结论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其公正性、权威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容质疑。

代理人应当掌握一些司法鉴定常识,熟悉司法鉴定工作的原则、依据、流程、收费标准和技巧,熟悉打官司流程,从“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思想转变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让证据说话,让正义永存。

来源: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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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律师李岩珈

贵州靖毕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任10余家大型企业和政府职能部门法律顾问,已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李岩珈律师将凭借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和社会阅历为需要帮助的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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