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最后不是他

 

如果最后不是他,那么,至少还有另一个他。既然失去过,不要再错过。...



《我一直都想嫁给你》京东热卖中




1

自从修习瑜伽之后,除了每天中午固定的五公里,早晨我又加了一刻钟的莲坐冥想,也逐渐习惯于素食,和朋友聚餐只去五观堂,被吐槽得一塌糊涂。

但在我而言,这并非刻意的装逼,而是一种自然养成的生活态度,大概真的是岁数到了,逐渐偏向于简单朴质的生活。

这样有半年了,整个人越来越轻松舒适。

我的瑜伽老师叫做林莎,她一直说要来酒馆坐坐。我当她说笑,老师虽然平时嘻嘻哈哈的,生活中却相当节制,向来是滴酒不沾的。

天气渐暖,酒馆里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周末的时候,差不多从8点开始,就一直维持着满座的状态,熟客们大多都来报道,也有慕名而来的。气氛越来越喧嚣哗乱,不乏一些聒噪的人,摇头晃脑地数落着前任的种种不是,看上去像乱吠的狗。

这自然不是我想要的感觉。

我性子有些闷,素来喜欢低调沉郁的人,可以安静地聆听和倾诉,将心里的纠缠和委屈缓缓地讲出来,而不是用这种激烈的方式来宣泄。

酒不是这么喝的,苦水不是这么倒的,眼泪也不是这么掉的。

就算是从习惯的形影不离骤然变成了孤寂的孑然一身,也不该愤恨懊丧,更不该自怨自艾,宿醉的放浪形骸,到头来只会是自作自受。

在漫长的人生里,总会存在一段寂静的时光,要逐渐习惯于一个人生活。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该恋爱恋爱,时间确实是最好的良药,教会我们如何控制情绪,如何治愈自己,慢慢地缝补起心底的伤口。

于是,曾经心心念念的名字,到最后会化作浅淡的涟漪,不再锥心刺骨。那些黯淡无光,诸事不顺的日子,也终究都会忘却,在回忆里浮沉而逝。

若干年之后,想起当时的那一段插曲,嘴角或许还会牵起莫名的笑意。

到了那个时候,所谓的致命伤,已然微不足道。

也会有人觉得,兜来转去依旧还是她最好,遗憾当初怎么轻易就舍得放她走。只是,或许因为岁月变迁人来人往,所以居然遗忘了当初是多么无能为力,多么痛不欲生。

那么,好聚好散,是否算得上是最理想的告别。


2

接到林莎电话的时候,已经快要凌晨12点了。

她说想喝点酒,心情有些烦躁。这口吻和平时有些不一样。

我淡淡地说,你来,我等你。

我想,有时候,朋友之间并不需要太多的言语慰藉,你想喝酒,我就陪你。

你想倾诉,我就听。

你可以肆无忌惮地喝醉,可以毫无顾忌地撒泼,因为确定地知道我会守在你身边。

虽然我未必会懂你。

其实一直觉得,林莎大概算得上是老天特别眷顾的那种女人。

作为瑜伽老师,身材无可挑剔,长相更是与张钧甯有七八分的相像,气质相当出众。听她说过,原本毕业之后在一家外资银行做了5年,后来辞职做了日料店老板娘。

她从小修习芭蕾舞,接触了瑜伽之后就再也停不下来,目前就在闺蜜的瑜伽教室做兼职老师。除却上课的时间,她一直都是嘻嘻哈哈的,乐观开朗。

总听说,爱笑的姑娘,运气都不会差。我想,林莎大概就是典型。她这辈子,一直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生活似乎无忧无虑,所以虽然跟我年龄相仿,看上去却大概只有26、7岁的模样。

我以为像这种姑娘,应该是很快乐的。

约摸半小时之后,林莎来了。

酒馆里的客人已经走得七七八八,只剩下几个醉眼惺忪的还在执迷不悟。当她推门进来的时候,这几个家伙的眼睛骤然都亮了。

林莎明显刻意打扮过,长发烫了个小波浪,短裙黑丝高跟,拎了个YSL的邮差包,确实引人注目。

然而,当她坐到吧台前,我却清楚地看到了她眼眸里的血丝,灯光之下,精致的妆容已经掩饰不了她眼角的泪迹。

她对着我微笑,可是这笑容有些扭曲,还带着点苦涩的滋味。

我给她调了杯伏特加汤力。

她浅浅地尝了一口,眉头微蹙,“看起来,我真的很不擅长喝酒。”

我说,“只放了一点点伏特加而已,不会醉的。”

她又深深抿了一口,眼神顿时迷离,将柠檬片咬在嘴里咀嚼,“听说,容易喝醉的人,都是因为心里藏着事。”

我的眼神注视着她,“你知道的,醉生梦死只是图一时之快,所以。。。”

通常,我不会去主动探询别人的苦楚,因为想要宣泄的人自会流露情绪,而甘愿掖埋的人总耐得住七盘八问。只是,我隐约感到今晚她很想要倾诉,却又踌躇不决。

其实我们都懂这种无奈。

总会有一些纠葛不清的情绪,不能够同亲近的人述说,然而,憋在心里又特别难受,于是,酒就成了唯一的解药,最好,再配上一个半生不熟的聆听者。

而他,又恰好有差不多的经历。

果然,林莎淡然一笑,幽幽地叹了口气,“今天,我男朋友跟我求婚了。”

这不是好事么,我心里暗念。只是,她这笑意里好像藏着说不明道不清的难言之隐。我再不方便多问。但后来,她却借着酒意,将事情的原委娓娓道来,我也终于明白了她这琢磨不透的情绪。

原来好几年了,她看似精致潇洒,却一直过得风雨飘摇。

然而,谁又不是呢?

那些个看似浪荡不羁的人,那些个总是把玩笑讲得脑洞大开的人,其实心里都有不为人知的隐秘,白天挂上不以为意的笑脸面具,暗夜里却独自一个人掩面而泣。

开心,不开心,其实只有自己知道。


3



林莎的男朋友叫高磊,是她之前在外资银行的同事,他一直暗恋着林莎。

两年之前,林莎终于和高磊在一起。高磊对她很好,真的可以算得上是无微不至,百般呵护。他从没有和她有过一次争执,也没有让她流过一次眼泪,他为她学会了做菜,他为她戒掉了香烟,他把房子换到了她附近,他总在日料店打烊的时候来接她,他甚至为她放弃了公派出国的机会。

他改变了那么多,只是为了她。

照道理说,拥有这样体贴温柔的男友,结婚应该是水到渠成的事。

只不过,对于林莎而言,尽管有感激也有感动,但面对突如其来的求婚,却还是尴尬地犹豫了。

所以,当高磊在西餐厅里单膝跪地,手捧钻戒的时候,林莎的泪水禁不住溢出眼眶。曾几何时,几乎相同的浪漫场景,几乎相同的赤诚眼神,却是物是人非事事休。

于是,未语泪先流。

因为在高磊之前,林莎的生命中有一个很特殊的人,姜宇。而这个人,彻底改变了她一生的轨迹。

姜宇是林莎大学里的恋人,从2003年到2012年,整整10年的时间,他们都在一起。

2012年11月,他们结束爱情长跑,领证,装修房子,筹备婚礼。

那段日子的幸福,甜蜜得简直不真切,因为想到今后每一天都将与他共同度过,早安后一起迎接阳光,晚安后拥抱彼此入梦,能够从懵懂青春一直牵手走到白发苍颜,就特别感谢这份生命的恩赐。

只是没过多久,林莎从美国出差回来,姜宇带着林莎的妈妈去机场接机,结果途中遭遇了严重的车祸,两个人被紧急送往医院,却没有能够抢救过来。

得知这个噩耗的时候,林莎当场就昏了过去。而醒来的时候,医生告诉她,她有了身孕。

这一夜,林莎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却又意外地成为了一位母亲,留下了姜宇的骨肉。

这个玩笑,开得实在太大了。

曾经她的人生一帆风顺,长相出众,家境优越,名校毕业,而相恋多年的男友帅气上进,门当户对,她对于未来的婚姻生活充满了憧憬,总感觉自己这一生会是幸福安稳的。

忽然之间,就天崩地裂,一切都变了。

林莎喝了口酒,笑容惨淡,她说已经几乎忘记了,当初究竟是怎么样逼迫着自己,才能够从那段黑暗沉郁的日子里走出来。只是后来,她的脸上就一直带着笑容。

我懂,我们都需要伪装的保护色,至少,这让我们看起来还是活生生和热腾腾的。

姜宇的父母伤心欲绝,但依旧关心照顾着林莎。所以女儿出世之后,大部分时间都是他们带着。对于这两个老人而言,林莎始终是他们眼中乖巧贤惠的媳妇。可是,他们却总是劝林莎趁着年轻再找一个。

“女人这一辈子的好时光很短暂,姜宇虽然不在了,可你还有属于自己的人生。傻孩子,不要再念着以前的那些事,他也不希望你一直活在阴影里。重新开始吧,我们都希望你能过得开心快乐。”

一想起婆婆的这段话,林莎总是忍不住泪眼婆娑。只是,她风华正茂,却已经不知道该怎么样再去爱一个人。

姜宇生前经营着一家日本料理店,林莎从外资银行辞职,一门心思地打理这家店,几乎是从上午开张一直待到深夜打烊。

后来,高磊就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了林莎的生活之中。

一开始,林莎很抗拒高磊,因为他和姜宇一样,一样高大英俊,一样对她关怀备至。可是,不管她以怎么样冰冷决绝的态度对待高磊,他总是笑得那么温柔,也像姜宇一样。

林莎依旧住在和姜宇共同买的公寓里,离日料店大概几条街的距离,10点打烊后林莎就一个人走回家。而高磊每晚都会准时守在门口等着林莎,他说担心她的安全。

林莎在朋友圈里求助女儿的进口奶粉,高磊几乎是第一时间接下来这事,托他在澳洲的大学同学搞定了这事。

慢慢的,林莎开始逐渐接纳高磊。她答应他的邀约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她默许他牵着她的手走在繁华的街头,再后来,她终于劝服自己翻过篇章重新开始。

因为,高磊抱着她女儿的模样小心翼翼,而眼神里却又充满了怜爱。

这个男人是真的想和她在一起。

而他相貌英俊,性格谦和,有房有车,收入丰厚,对她的女儿又视如己出,她实在想不出继续冷淡他的理由。

只不过,林莎还是会不停地思念姜宇,这好像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病恙,让她思绪不宁,让她焦灼不安,她总是在半夜坐到阳台,偶尔抽烟,偶尔傻笑。

她反复地看《重庆森林》和《堕落天使》,在王家卫塑造的光怪陆离的世界里,摇晃的镜头和迷幻的音乐,臆想着自己还活在20岁的仲夏。

百褶裙,白跑鞋,西瓜冰棍和大圆墨镜,身边是一张英俊白皙的脸,望着她的目光这么温柔,好像要将她的心和冰棍一起融化。

“姜宇,你说,我们毕业以后会不会分开?”

“傻瓜,怎么会,你不是一直说要嫁给我嘛。”

他的手掌轻抚她的长发,他的笑容也温柔,他的嘴唇也温柔,所以,那些年,整个世界都待她那么温柔。

依偎在姜宇身边,就好像拥有了全世界。她的少女心,也从来没有长大过。

关淑仪的《忘记他》戛然而止,3分24秒。

就像电影里说的,这世界上,什么东西都是有期限的。牛奶,过了七天就会变臭,凤梨罐头,挨不到保质期就被丢弃,曾经海誓山盟的感情,也根本禁不起光阴的磨砺,那个信誓旦旦的人,一转眼,就从容地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中。

已经听过了大多的分崩离析和反目成仇,可是为什么,自己对于姜宇的爱,却还是无穷无尽的。她也有怨怼,始终纠缠在这种囚笼般的情绪中,既对不起高磊,对不起自己,可能,也对不起姜宇。

我禁不住说,“不能再这么沉溺在过往的世界里啊,有这么一个人在使劲地挤进你的生命里,别再把他往外推了。”

“我知道啊,可是,又能怎么办呢?”林莎的眼神迷惘,目光停滞在远处的留言墙上。

是啊,在回忆的剪影中,至少还有那张英俊白皙的脸。而现在,只有欲言又止的感伤,和欲罢不能的思念。因为曾经那么全力以赴过,所以显得如今这么无能为力。

她对不起高磊,可是,又能怎么办呢?

不知不觉,林莎的酒杯已经空了,“好不容易让我动了心的人,其实却还是因为有他的影子。”她苦笑,“你说,这是不是一件特别悲伤的事情?”

我摸了摸鼻子,嘴角也流露出一丝苦涩的笑意,又给她倒了一杯酒。

原来,她的人生已经不完整了。

我一直觉得,每个人生来就是一副残缺的拼图,我们遇见的所有人,经历的所有事,都会是填补空缺的拼板。只是,有的人运气好,能够轻而易举地遇到最后那一块完美的拼板,让生命得以圆满充实。而有的人穷极一生,可能都在带着缺憾寻寻觅觅。

但其实,没得到,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得到却又失去,而你心里清楚地知道,这一生再也没有机会找到那块一模一样的拼板了。

所以我终于明白,林莎每天嘻嘻哈哈,像个大笑姑婆,但是其实她的笑里永远都有遗憾,她的内心永远都有缝隙。

时间对她来说没有用,新欢对她来说也没有用,因为,她的这块拼图已经扭曲了。

林莎又喝光了一杯酒,期期艾艾地说,“曾经幻想过几百种和他一起终老的场景,我们窝在沙发上看电影,在厨房里为他做西餐,在浴室里为我吹头发,现在看来,都真的好荒唐。”

荒唐,我细细地品味着这个字眼,心里却不由得暗自生疼。

突然她拿起一旁的伏特加酒瓶,直接就往嘴里倒,然后脚步踉跄地走到留言墙边,对着墙壁怔怔地发呆。

我担心地冲过去,和她保持着安全的距离,生怕她就这么倒下去。

她脸颊绯红,醉眼惺忪,嘴里嗫嚅着,“我特别喜欢你这留言墙上的这些话。真的有故事的人才会懂。”

她手指着的那段话,是很久以前的一个熟客留下的。

“我们终究还是学会了口是心非的微笑和心照不宣的淡漠。”

是啊,其实很多故事的情节并不特别感人,只是,说故事的人,却一直掉眼泪,又有几个是懂你的人。

然后,林莎瘫坐在旁边的沙发上,双眼紧闭,脸上挂着奇怪的微笑。

可能,她又想起以前的事了吧。

我从她手里将酒瓶掰出来,打算给她准备些蜂蜜柠檬水。

突然之间,吱嘎一声,门被推开了。


4

一个英俊颀长的男人走了进来。

他的身型很好,穿着浅蓝色的修身衬衫,棕色条纹的窄脚西裤,巴洛克皮鞋,手腕上是IWC的白面蓝针。

应该就是高磊吧,确实很帅气,而且第一眼让人看着很舒服。

他朝我微笑着点点头,然后走到熟睡的林莎身边。

我也礼貌地回应,然后好奇地问,“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高磊摊了摊手,轻声说,“我一直都跟着她,刚才就站在路边,透着落地窗看着她喝酒,看着她和你聊天。”

我抬眼望了望墙上的时钟,现在已经一点多了。他在外面等了一个多小时。

不知道该怎么说,于是我问,“你要不要。。。送她回去?”

他摇了摇头,“让她睡一会吧。”

林莎翻了个身,侧卧在沙发上,呼吸均匀,长长的睫毛时不时地颤动。

高磊瞥了一眼还滞留着的几个熟客,桌子周围烟雾缭绕,他抿了抿嘴唇,“有烟吗?”

我哦了一声,掏出烟盒和打火机给他。

高磊点上烟,长长地吸了一口,眼神里流露出莫名的伤感,“大概她都跟你说了。”

我叹了口气,问道,“要酒吗?”

他点头,表情很凝重,轻声说了句谢谢。

高磊连喝了三杯,眉心的结依旧没有解开。

“你有没有觉得我很傻?”他的目光盯着手中的酒杯,冷不丁地问我。

我沉默。有些问题刻意问出来,其实,并不需要别人确认或否定,心里早早就有了答案,他想要的,只是一个聆听者。

“其实我知道她的前一段感情非常刻骨铭心,甚至是生离死别。所以,我尽心全力地对她,希望她能够早日走出来,可是没想到,两年过去了,终究还是敌不了这段过去。”高磊的拳头握得很紧,青筋突兀,他转身瞥了一眼远处的林莎,眼角却又隐隐闪光,“只是她不爱我,真的没关系。可是我不想她再这么折磨自己了,这么好的姑娘,不用过得这么辛苦。”

他有些激动,还想要倒酒,我按住他的手臂,缓缓道,“你知道她是喜欢你的。”

高磊抬起头来,怔怔地望着我,眼神里五味杂陈。

“你还得要送她回家。”我的目光望向留言墙,高磊的身躯轻轻一颤,顺着我的目光望过去,林莎斜倚在沙发上,已经苏醒过来。

她的眼眶里,噙满了泪水。

她听到了高磊的话,这个男人,是真正地为她好。

高磊站起身来,走到林莎身边,一把将她搂进自己的怀里。而林莎破涕为笑,过了几秒钟,她的双手也紧紧地抱住了高磊。

我朝林莎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之前,就在她快要醉倒之前,我问她,“那么,你还相信爱情吗?”

她愣了一愣,按住墙的一张纸条,一字一顿地念道,“曾经,你们有你们的声色犬马和颠沛流离,往后,我们也会有我们的粗茶淡饭和波澜不惊。他陪着你走到这一站。而我,会在前路等着你。”

我想,对于“林莎们”而言,都曾经失去那么一个人,一个曾经在她们生命里无比璀璨光耀的人,他是最后的那块拼板,恰如其分地嵌入到她们的生命里,他是那么独一无二。

而后来,她们一定还会遇到那么一个人,一个如今在她们生命里默默付出的人,他磨去了身上的棱角,甚至放弃了自己的自尊,只为了能够努力契合那空缺的留白。

所以,他头破血流,他遍体鳞伤,终于硬生生地填补了,曾经的那个他所留下的缺憾。

那么,这样的一个人,还有什么理由放弃?

如果最后不是他,那么,至少还有另一个他。

既然失去过,不要再错过。
感谢阅读
故事送给一位朋友


点击【阅读全文】即为京东链接


    关注 再见时光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