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底了,今年你做了多少工作小时?

 

工作小时,如同一把看不见的戒尺,时刻悬在每个律师的头顶之上。...



作者 | 李霁

来源 | 法律职场霁语(已获授权)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智合立场
一直以来,在律师圈内,工作小时被看成律师安身立命之所在。尤其是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每天再怎么忙,都得花时间整理自己的工作时间表(time sheet)。在法律招聘的领域,想要了解某个所在中国的业务的好坏,只要问问这个办公室的律师每年的工作时间(billable hours)就能略知一二了。工作时间也是律师生存的风向标,不少律师,年工作时间超过1800,就会哭诉自己有多忙;可一旦年工作时间不到1500,又会担心自己什么时候会被裁员。工作小时,如同一把看不见的戒尺,时刻悬在每个律师的头顶之上。

之前,王毅律师写了一篇《律师价值为什么要和工作小时挂钩》,从律师价值的角度讨论了工作小时的实质。的确,律师的上帝就是客户,客户愿意买单,律师的工作小时才有价值,客户不买单,律师记再多的工作小时也是枉然。此后,不少年轻律师表示赞同,不少律师开始控诉记工作小时的各种痛苦经历,项目忙起来,一两个星期来不及记工作小时,每每加班到深夜或者周末,好不容易干完手上的活,从感情上早已无法心平气和地再花时间填写工作记录,更不要提一两个星期后补记工作小时,坐在那里挖空心思回忆之前的每一天都在干什么项目,某个项目花了多少时间。

虽然感觉记工作小时很反人类,虽然某些合伙人从管理者角度表示工作小时并不体现律师的价值,但是我想说,从律师的角度,勤记工作小时,养成随时记录自己工作时间的习惯,对一个律师的成长有着很重要的帮助。同时工作小时作为一种计量单位,也能从某个层面上体现市场的风向标。

首先,在合理记录工作小时的情况下,自己的工作小时数,有助于了解自己的工作强度。每到年底,应该了解一下自己当年的工作小时,并且横向比较一下自己的工作时间。一般来说,律师billable hour (不含所务以及non-billable的时间)超过1500个小时属于相对正常,参照大部分U.S. associate的合同,工作小时应不低于1800个小时,1500个小时属于相对比较人性化,也属于比较正常的工作强度。毕竟律师是需要一定的工作强度,才能保证接触一定数量的项目,才能让自己的业务能相对较快得提高,让自己每一年的进步不低于市场的平均水平。

我有碰到过候选人,和我交流现状的时候,表示对自己的现状很满意,因为“律所品牌好,但是在中国业务不多,工作不是很忙,平均每年的工作小时在1000到1200个小时”。听到这里,我深深为这名律师感到担忧,这样的工作强度,可以想象其业务技能的进步速度,估计按照这样的速度,再过两三年就要被这个市场所淘汰,但似乎这位律师并没有意识到。

其次,了解自己的工作小时,以便了解自己在律所中的地位。一般,比较看重工作小时的律所,都是相对比较大型的涉外律所,业务本身按小时收费,律师作为人才库为众多合伙人共享,基本不会跟定一个合伙人,律师手里经常有不同合伙人的业务,一个合伙人也并不了解某个律师的工作状况,所以只能通过工作小时来了解某个律师的忙闲程度。如果说,因为律所业务的问题,每个律师的工作小时数不尽相同,那么同一个律所,同样也会有忙闲不一的情况。

不少合伙人表示,自己在选律师打下手或者看项目的时候,都喜欢挑好用的律师,干活卖力的或者法律功底好的律师,这样自己就可以省很多力,而且项目质量有保障。于是,好用的律师通常非常忙,因为一个合伙人觉得他/她好用,其他合伙人也会有同样的感受。所以,同学们,如果你发现自己的工作小时远低于同等级别的其他律师的时候,你就应该有危机意识了:是什么原因,高年级律师或者合伙人不来找你干活?有些律师觉得拿着一样的薪水,自己还不忙,不该偷着乐吗?实际上,这样的状况不会维持多久,很快因为你的项目数量跟不上,自己的成长就会放缓,甚至被低年级律师超越,到时候你就得担心自己还能在这个律所呆多久了。

再次,普遍的了解一下各所的平均工作时间,就可以大概了解在这个市场上这些律所的好坏了。像之前提到的,整个所的律师平均工作小时普遍在1000个小时,律师就应该有危机意识了,这样的培训强度是肯定不能让自己在这个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你就得考虑是否应该在短期内换一个更好的平台了。同理,在你看工作机会的时候,不仅要了解某个所在世界排名,也了解一下这个所的在这个区域的办公室的律师大概都是怎样的工作小时数,基本上,小时数越高,当地的业务就越好,反之亦然。

2016年即将过去,辛苦了一年的律师都在翘首以盼年底的年终奖金。今年,除了算一下自己拿了几个月的年终奖,也顺便算算自己的工作小时,给自己做个客观的年终总结。祝各位在来年有更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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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Albert

编辑 | Ang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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