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策划】免费 OR 收费 满足人民需求的才是好政策

 

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最大意义,是让人们看到高速公路也有公益回归的可能性。在可能性实现的同时,政策的根本...







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最大意义, 是让人们看到高速公路也有公益回归的可能性。在可能性实现的同时,政策的根本目的,依然要回归满足公众交通需求上。

自2012 年实施得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政策,规定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4 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对7 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虽然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本是好事,但许多高速路段“逢节必堵”的现象,让不少人表示“害怕出行”。

由于特定时段出行车辆激增,节假日期间拥堵现象日益严重,有些路段拥堵时间长达几个甚至几十个小时,高速公路运行效率严重下降,没有达到“方便群众快捷出行”的初衷。人和车辆的潮汐式出行又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交通违法行为激增,公共安全压力增大,景区接待不堪重负等等,引发了公众对假日出行的普遍不满。

另外,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变相鼓励私家车出行,不但未能照顾到中低收入者利益,还使各种社会资源浪费严重,尾气排放、垃圾处理等环境问题凸显,不利于绿色发展。

为此,重庆市政协副主席杨天怡、四川省乐山市委书记彭琳等代表委员提议,优化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时间、服务对象成为了提案的关键词。



对高速公路免费的质疑从未止息。节假日高速公路拥堵主要原因在于人们集中享受免费政策红利,使现有道路资源不堪重负。甚至有人认为,鉴于车多路堵难行,高速路在节假日期间不仅不应该免费,反而应该提高收费,以此减少车流量,提高道路通畅率。

杨天怡建议,将高速路免费通行时间范围扩大到普通节假日,并对收费年限到期的高速公路实行常年免费通行。同时,对车辆实行免费定补,从节假日集中免费逐渐过渡为平时免费。

调整优惠时段,引导错峰出行。彭琳的议案中,也有类似的建议:借鉴电价错峰消费做法,在不同时段执行差异收费政策,通过价格引导和鼓励驾驶人员选择不同的出行时间和方式,实现调节通行流量的目的。

“可参照机票淡旺季价格,允许月票、年票、团购等方式协商确定车辆通行费优惠标准;或者在相对固定的交通流量较大时段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反之,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彭琳表示,如果小型客车的优惠不能彻底取消,可考虑对小型客车发放一定期限(如10~20 天)的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券,在除重大节假日之外的时段自由选择出行时间,分散灵活使用。

针对节假日期间车流潮汐式出行的问题,彭琳建议,将节假日高速公路出行免费优惠的对象由私家车主变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人群,对七座以上客运车辆免收通行费,同步降低票价,其他车辆正常收取车辆通行费。

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最大意义, 是让人们看到高速公路也有公益回归的可能性。在可能性实现的同时,政策的根本目的,依然要回归满足公众交通需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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