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满楼说】浅论品牌力对消费者体验的影响力

 

从品牌角度来讲,品牌对于企业的价值就是通过心理体验去影响感官体验,从而让消费者建立主观上的信赖,这就是品牌。...



浅论品牌力对消费者体验的影响力

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毫无例外地宣告:“我们企业要做品牌”,但是却大多数企业并不知道什么真正才叫“品牌”,他们可能认为品牌可能就是商标而已,注册一个商标就叫做“品牌”了。正如前两天某友说“合伙创业合应该是格局”,但是有多少人知道什么真正是格局?对于品牌而言,所有人都在谈品牌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判断一个品牌的力量,怎么才会成长为了一个真正的品牌呢?

江湖中,越来越多的人或者所谓的著作把品牌描述得日益复杂,五花八门,高不可攀。而这几年,我恰恰戒掉了这些书,反而花了更多的时间不务正业地去看了老子的道德经、古龙的武侠小说、某些哲学书籍,可能是因为源于我一个个人观点:万事相通,大道至简。于是我异想天开地想另辟蹊径,去更简单地解释和寻找品牌的路。意外的是,我居然恍惚间觉得老子的哲学、古龙的小说、国外某些大师的哲学居然有一孔之同,而且这个“同”具有思维的普遍性,当然品牌也不例外。这里,我准备尝试先人的哲学思维来浅析一下品牌思考。

哲学领域一直有两个东西,一个是物质,一个是意识,前者是客观的,后者是主观的,所以我片面地以为:哲学的研究只是基于客观的主观上的进步和发展。哲学有一个基本观点是: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而什么是品牌呢?个人觉得:品牌就是基于产品的消费者体验,而这个体验又不仅仅只是产品的物质体验,更重要的是包含了意识上的体验。所以,我觉得,消费者消费一个品牌,同时会产生两个形态的体验,一个是来自于感官的体验,一个是来自于心理的体验,前者基于产品,后者基于品牌。因此,我们经常强调的要做“消费者体验”应该包括“感官体验”和“心理体验”两个体验,因为每一个消费者都一定会同时产生这两个体验的判断。那么,这两个体验是独立的吗?会不会有有相互影响?如果有,如何影响的呢?

个人观点:基于物质本身的感官体验是前提,而基于意识的心理体验就是品牌的核心价值。这就是我经常谈到的一个观点“产品好才可能做品牌,但只是产品好也可能不是品牌”,这样大抵可以解释“中国有很多很好的产品,却鲜见很多很好的品牌”。这两者的关系我也顶多算处于假设和判断阶段而已,所以,本文我想先简单地分析一下心理体验对于感官体验的影响力(即意识如何反作用于物质的引用),也就是题目所讲的“品牌力对于消费者体验的影响力”。

上述的表述是不是有些复杂了?那么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吧。假设,我们把农夫山泉的水,分别倒进“依云”和“农夫山泉”的瓶子里面,然后让消费者去体验,结果会怎么样呢?更多的人一定会主观地认为“依云”瓶子的水比农夫山泉更好喝。相同的产品却带来了不一样的感官体验,是什么使产生了感官体验上的差别呢?那就是消费者的心理体验。因为消费者首先就基于品牌的认知先入为主地建立了心理体验。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个逻辑:因为消费者认为“依云”牌的水一定比“农夫山泉”的水更好喝,所以消费者就喝出了“依云”比“农夫山泉”更好喝的感官体验。基于此,我们可以有这样一个判断:品牌力会提前在消费者心中形成心理体验预期,从而改变消费者的感官体验的结果。基于这个判断,几年前我实际操作了一个案例,并完全印证了这个判断。当时,苦荞茶有一款品类叫做全株茶,而通过苦荞营养分析,发现苦荞麸皮里的营养价值更高,于是我新生了一个品类叫“全皮茶”(当时想用纯麸皮做茶)。但是由于很多原因,没办法做成全麸皮的茶,于是,我就想验证上面的判断,把全株茶的产品用来包装成为全皮茶,于是两个同样的产品以不同的品类名称同时上市销售。当我们向消费者传播“全皮茶”与“全株茶”差异化后,告诉消费者“全皮茶”更好。因为提前建立了心理预期,很多的消费者真正喝出了“全皮茶”和“全株茶”的差别,甚至有客户自信地说“这两个茶我一喝就分辨出来了”“全皮茶喝后确实效果更好一些”“全皮茶的香味更好”……。这还只是算产品层面诉求差别带来感官体验层面上的判断结果差异。事实上,基于品牌层面的心理体验对于感官体验会更为明显,这也是品牌力这种真正无形却巨大的价值所在。那么,我们是不是就可以完全不顾产品而胡乱地夸大吹嘘呢?不可以,因为品牌的感官体验是基础,一定是基于优质产品上的思考和方法。所以,品牌力的建设和思考目标是:如何通过品牌力影响消费者的感官体验更好,如何通过品牌力让消费者的感官体验更接近品牌诉求,从而让品牌产生依赖。事实上,基于意识的主观反作用力,对于客观的物质本身来看,具有的影响力非常之大,个人觉得如果应用于医学和健康领域也有非常大的实用价值,很多的疾病和痛觉是基于个人主观的判断。

所以,我们一个品牌的成功,一定要让消费者获得好的体验。而消费者的体验又分为感官体验和心理体验,感官体验的主体是产品,心理体验的主体是品牌,但是两种体验都是一种主观的判断,而这个主观的判断真正的基础是客观的产品。消费者消费者产品的目的是客观的产品,体验只是消费者对产品的判断,比如好不好吃、好不好用、合不合适等等。而好不好吃、好不好用、合不合适这些体验又不完全取决于客观的产品,其体验结果又会受到心理的影响,这种影响就是品牌力通过对消费者实施心理影响后,然后消费者的这种心理影响就会改变消费者的体验。因此,从品牌角度来讲,品牌对于企业的价值就是通过心理体验去影响感官体验,从而让消费者建立主观上的信赖,这就是品牌。

基于上面的逻辑,我认为企业建设品牌的一个思维方法:努力做一个真正的好产品,这是前提;然后再去构建无形的品牌力,比如诉求、文化、理念、形象识别等;第三步是把这种无形的品牌力通过传播告诉消费者,让消费者先建立心理体验认知,以便在消费者消费产品的时候增强消费者的感官体验。最后消费者主观上就会建立对于品牌信赖,这就是消费者心中的真正品牌区隔,这就是最大的无形竞争力,也可能算是核心竞争力之一吧。

结论:品牌的价值是让消费者获得更好的体验;基于品牌的心理体验让感官体验更为完美。

结尾戏言:亲眼所见和亲口所尝,也并不一定完全真实,因为会受到很多无形力量的影响!这其实也是一个哲学范畴的思考。

注:原创,请勿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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