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葭集 随聊天然几

 

前不久我看了“翦淞阁文房韻物志”拍卖会里的一张“明代榉木束腰飞角天然几”,从形制看,这是一张典型的明式条桌,...



前不久我看了“翦淞阁文房韻物志”拍卖会里的一张“明代榉木束腰飞角天然几”,从形制看,这是一张典型的明式条桌,翘头、束腰、霸王枨、马蹄足是给我留下的第一直观印象。这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明代人理解的天然几究竟是什么形制?

我找到最典型的四例古书里的说法:

一、

明文震亨(1585年~1645年)《长物志》专门有一篇讲到了“天然几”:

“以文木如花梨、铁梨、香楠等木为之;第以阔大为贵,长不可过八尺,厚不可过五寸,飞角处不可太尖,须平圆,乃古式。照倭几下有拖尾者,更奇,不可用四足如书桌式;或以古树根承之,不则用木,如台面阔厚者,空其中,略雕云头、如意之类;不可雕龙凤花草诸俗式。近时所制,狭而长者,最可厌。”

文震亨的论点关键在三。

其一涉及材质:天然几大多用纹理细密的木材来制作;

其二涉及尺寸和造型:天然几以宽大为珍贵,长不超过八尺,厚不超过五寸,古式的天然几一般两端翘起的飞角不会太尖,会处理得较为平滑;

其三涉及雕饰:文氏认为雅致且台面宽厚的天然几,中间的空白处会略雕一些云头、如意之类的图样,不会雕刻龙凤花草。

二、

《三才图会》里涉及家具器物里关于“天禅几”的图例,从形制看就是一个翘头案,虽不能完全推论出“天禅几”完全就等同于“天然几”,但可以做一参考:



三、

明袁宏道(1568年─1610年)在《瓶史.屏俗》里也提到了天然几:

“室中天然几一,藤床一,几宜阔厚,宜细滑。凡本地边栏漆桌、描金螺钿床,及彩花瓶架之类.皆置不用...”

四、

张岱《陶庵梦忆》卷六有一篇《仲叔古董》,里面讲到张岱一个亲戚精通古董鉴赏(根据文中描述,那个亲戚很富有,显然还认识项元汴),张岱描述说,1603年,那个亲戚路过一个古玩摊子,就看到了一个天然几:“有铁梨木天然几,长丈六、阔三尺,滑泽坚润,非常理。”根据张岱的描述,当时有一个巡抚想花150金却没买到,而张岱那个富有的亲戚立刻花了200金买下了那个铁梨木天然几。

此外,还有明末凌濛初所著《二刻拍案惊奇》里有一段:

“翰林叫权忠拿了,又在市上去买了好几件文房古物。回到下处来,放在一张水磨天然几上,逐件细看,多觉买得得意。”

显然,从上面四个出处可以推理得知,譬如袁宏道的意思很明确,要插花的室内陈设有天然几一、藤床一,便足够了,天然几要宽阔厚重,材质应细腻光滑,这两点和文震亨的观念完全一致。袁虽比文年长17岁,但皆活跃于万历时期,这至少说明,至少在万历时期,人们对天然几的理解,显然认为它很宽大,纹理细密,细腻光滑。在文震亨的论述里,除了宽大、纹细,天然几显然还带翘头,不过无论是文震亨还是袁宏道,都没有约束天然几一定非得是结案形体,而在《三才图会》里,如果天然几就是天禅几,但它显然就是一个尺寸加宽了的翘头案。

再看王世襄对“天然几”的理解,可见三联《明式家具研究》P132:“画案在南方古有天然几或天禅几之称,到今天还被人沿用,北方则无此名称。查明代文献,如《三才图会》所绘天禅几,实为一具增加了宽度的翘头案,挡板有雕饰,下游托子。文震亨《长物志》卷六则谓...看来,当时对天然几的形制并无严格规定,但要求比较宽,而且是案形结体,不是足在四角的书桌,和北方匠师的概念则是一致的。

在王世襄讲解桌案的时候,除了酒桌和方桌,他的基本分类是条形桌案(条几、条桌、条案)和宽长桌案(画桌、书桌、画案、书案)。从王世襄在《明式家具研究》中列举的样例而言,典型的几和桌,几乎很少会带翘头,当然,也有例外。他书里提到的“攒框板足条几”就是例外,这个条几并非案形结体而面板两端都有翘头,因此王世襄在三联版《明式家具研究》P108说这样的形制“未免有些混乱,违反了传统家具的规律”。





至于翦淞阁那个带翘头的条桌,很像《明式家具研究》里王世襄作为样例的“有束腰马蹄足霸王枨条桌”,和翦淞阁那个条桌类似:霸王枨、马蹄足、束腰,惟独王世襄那个样例,不带翘头,而翦淞阁那个则带翘头,翦淞阁形容这件器物时说:

这个条桌“宽度近60厘米,足以展卷泼墨,可称画桌。桌面两端带翘头飞角,奔跃而出,动感十足...文震亨《长物志.卷六》中记载:「天然几,以文木如花梨、铁梨、香楠等木为之。第以阔大为贵,长不可过八尺,厚不可过五寸,飞角处不可太尖,须平圆,乃古式。」可见文氏所说的天然几,就是这一类带有翘头的桌案。而本桌的尺度,也完全符合文氏所述:「以阔大为贵」。”



显然,翦淞阁的推理过程是把握“宽大、翘头、纹理细密”三个文氏所提要素,基本和文震亨是一致的。

中国明式家具研究所所长、苏州教育学院艺术系的濮安国教授在《中国红木家具》里提到“天然几”,他说:

“有人认为,画案在南方有天然几之称,到今天还被人沿用,北方则无此名称。其实,清代所称的天然几同古代画案毫无关系,更不是指一般的翘头案。在江浙一带,它是专指摆在厅堂中间,后靠屏门,体形大多比较庞大的案几型长台,它与供桌、八仙桌、太师椅等组成一堂,主要起陈设作用,可放置座钟、瓷瓶、屏座、供盆、奇石等,由于它处在中心位置,故极为讲究,尤其豪富大户,常用它来作为财富和地位的象征。于是,追求形体夸大,雕饰繁琐,甚至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在晚期清式家具中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濮安国还在书里附了一个样例,清式的实地雕灵芝翘头天然几,从它的总体形制看,仍是翘头案。当然,这个样例符合文震亨前两条的标准,但不符合他对于雅致的要求。





综合上面的论述,考虑到南方家具在明清两代的演变,翘头普遍为案,所以苏州东山匠人会直接将天然几理解成宽大之翘头案。不过,几、桌带翘头且宽大亦偶有出现,所以凡宽大、翘头、纹细的几、案、桌都可以称之为天然几,形制并无一定约束。看起来,翦淞阁将那把明代榉木束腰飞角条桌,称之为天然几,也毫无逻辑上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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