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要聞】都巿更新樓高惹爭議 「暫住房」成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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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要聞-1



門都市更新計劃終有進展,行政長官崔世安日前透露,計劃撥地興建一批「暫住房」,讓受都市更新影響的居民暫時居住。坊間不少聲音希望藉都市更新將重建的舊樓放高。巿民亦批評政府不停拋出種種概念,討論多時以後卻未能落實,現在都市更新未有法律,社會根本難以討論和支持「暫住房」。
上周電台節目《澳門講場》上,地產業界的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陸惠德,亦希望政府放寬重整區域的容積比例和放寬樓宇限高,刺激發展商參與。陸惠德表示,珠海的舊區重建方式,在拆建舊樓後,政府可給予1比1.2的補償比例;澳門的情況比較特殊,由於街影條例等建築規範和限制,或令發展商覺得「無肉食」,缺乏參與意欲。

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胡玉沛則認為,都市更新應是提高居民生活質素,大前提需要保障空氣流動、微氣候等等,澳門已是全球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不能貿然放高樓宇。他建議可參考新加坡,按樓齡劃分重建樓宇需要的業權比例,樓齡愈高,重建的業權比例要求可愈低。他表示,公私兩營合作較為適合澳門,亦可以加快舊區重整的步伐。

建築師協會理事長、都市更新委員會委員黃中原表示,近日只是透過報章報道,才知道行政長官提出「暫住房」的措施。他說,坊間將都巿更新會閉門會議標籤化為「有啲嘢唔畀得人知」,但若開放會議內容,例如討論哪個區域劃為都市更新,可能會發生提早收購有關地段的情況,對市民未必是好事。他重申,都更會委員由社團代表組成,委員只負責收集及反映意見,決定權在政府手上。

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陳德勝質疑「暫住房」只是解決行政當局的困局,而並非解決城市發展的困局。

律師何金明坦言,若重建的為低層樓宇,因戶數較少,即使九成業主同意重建,只有1戶反對便不能重建,他建議應按大廈規模決定相關比例,若低層樓宇,八成或八成半業權同意便可重建會更好。他並希望都市更新可以斬件立法,先處理好稅務優惠等問題。

律師洪榮坤批評說,舊區居民等待舊區重整逾10年,不少人甚至已經搬離舊區,政府若要討論都市更新,須有明確的法律及政策取向,尤其應清晰會由私人發展抑或官商合作發展,才能討論「暫住房」問題。

「三十行動」聯盟會長高岸峰認為,如果希望在原區興建「暫住房」,可以動用的土地空間有限,必定與現規劃的公屋爭奪土地資源。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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