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架砸伤学生,责任谁负?

 

编者按校园安全是每所学校的重中之重,为了更好的宣传和预防校园安全,职教圈特邀请学校安全教育专家王立杰老师给我...

编者按

校园安全是每所学校的重中之重,为了更好的宣传和预防校园安全,职教圈特邀请学校安全教育专家王立杰老师给我们带来安全教育案例集,每周六准时给大家带来有关安全教育的案例,敬请关注!

说明:本系列案例均为真实事件,希望给读者以警示。
案例回放:

某职业学校于某日下午第三节课召集全体教师开会,要求学生上活动课,并且没有安排值班老师。大部分学生都在操场打篮球、羽毛球或者进行其他体育活动。其中机电班的五个调皮学生竟然爬到篮球架子上去玩,篮球架基年老失修生锈老化,不牢固,经不起五个学生的摇晃,突然倒塌。篮球圈砸到下面打篮球同学王某的头部,王某当场昏死过去。后有学生跑到会议室报告情况,校长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求助医院,并通知家长。由于抢救及时,并未对王某造成太大伤害,现已能正常参加学习。

事后,家长首先感谢学校及学校老师将王某及时送往医院,由于急救及时,使儿子转危为安,但同时指出学校的过错:(1)运动场的设施陈旧,没有及时发现,及时翻新,留下了危险事故发生的隐患;(2)全体教师开会,没有留下值日老师、管理制度不健全;(3)作为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制度不完善,学校负有主要责任。

家长提出如下要求:(1)学校必须承担全部医疗费;(2)学生现在暂时恢复正常,但以后如果有脑部的后遗症,学校必须负责,或一次性赔偿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若干万元;(3)学生所耽误的学习,学校必须负责补上。这一事故来的突然,学校与家长一时之间意见分歧较大,几经调解,最后大事化小,和平解决:(1)校方承担学生的医疗费用,其他相关费用由学生家长自行负担。(2)学校安排有关老师或学生为王某补课。

事故分析:

这是一起因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学生伤害的案件。

首先,本案中,对于学生王某受到的伤害,学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本案中,由于学校篮球架不牢固,且无值日老师监督学生,因此,学校应负主要责任;

其次,五个学生违纪爬上篮球架,应负次要责任。

律师提醒:学校应加固篮球架,同时在篮球架上标明“不准攀爬”字样,以防类似事故发生。此外,自习课中科任老师不应离开学生,学校不应在学生自习课间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如需召开老师会议,应安排值日老师,否则极易发生事故。

案例启示:

这是一起因体育活动引发的事故,体育活动是学生伤害事故的易发,引起学校、老师和学生及家长的高度注意。

学校首先要保证学校的公共设施安全和学生管理秩序良好。学校负有维护校园环境安全的法定义务,不仅要求学校保证校舍、设施等硬件设施的安全,还要求学校保证有安全管理秩序。学校中有许多未成年人积聚或活动,学校作为一个特定组织的管理者,应当在主观上预见到由于自身行为特点所可能遇到的风险,并从制度上、管理措施上保证将这些风险置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学校设施是学生每天都使用的东西,不仅要保证设施安装的标准,还要注意设施的经常维修。另外对设施的使用也要加强注意,学生活动一定要加强安全教育,一定要有教师在场监管。以保证学生不发生意外事件。

学生一定要懂得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预防。活动时要合理正确运用运动器械,按项目活动规则进行。学生本人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的行为存在着违反法定义务,或者对危险后果能够预见,却因故意或过失的原因而未能预见的情况,学生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违反规则,不合理的使用设施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自己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监护人要注重家校结合,尽到教育管理义务,保证学生安全。学生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作为监护人的家长,也要注意尽到自身的责任,教育孩子在学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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