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桥观察丨生活中你所不知道的IP(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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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腾讯、阿里都在说IP,那什么是IP?IP其实是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简称,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下面我们来谈谈生活中你不知道的知识产权。



一、版权与著作权

我们生活中经常说的一个词,版权,但有时你又能听到著作权这么一个词。那我们所说的版权(copyright)与著作权(author's right)是什么关系呢?其实这原本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两个不同概念,但是随着近代两个法系的相互借鉴,这两个概念也逐渐统一。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的规定,可以看出在中国,我们平时说的版权其实就是著作权的同义词。



二、一首歌里面的知识产权

我们平时经常听歌,那你知不知道里面有多少知识产权?

我们拿最近大热的一首歌,段子手薛之谦的《演员》为例。这是一首流行歌曲,但是歌曲在法律上并没有歌曲作品的身份。法律上是用“文字作品”和“音乐作品”来定义。前者是词,后者是曲,即薛之谦分别拥有《演员》的词和曲的著作权。然后由A公司编曲并录制发行,此时A公司对《演员》的唱片具有录制者邻接权

那如果陈奕迅要在演唱会上翻唱薛之谦的这首歌呢?如果是公益演唱会,则为合理的使用,无需征得薛之谦(词作者,曲作者)同意,也无需支付报酬。如果在陈奕迅自己演唱会上场,则需要征得薛之谦的同意,并支付报酬。但是无需征得A公司的同意。

陈奕迅如果在自己的演唱会上翻唱了《演员》,那陈奕迅就对该演唱活动享有表演者邻接权,如果B公司对陈奕迅的该演唱会表演进行录制,则还需征得薛之谦(词作者,曲作者)以及伴奏者的同意并支付报酬,并且向陈奕迅支付报酬,然后B公司对该演唱会的唱片拥有录制者邻接权

这里面是不是有很多你没听说过的知识产权呢?其实实践中的知识产权往往比这里面的例子还要复杂的多。



三、怎么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

不同的作品我们往往采用不同的方式来保护。

文字、音乐、视频这样的作品,往往都可以数字化,比如说作家的文稿,我们就可以将文稿放进EMS,寄给自己,然后不拆封,等到需要证明的时候再拿出来;音乐,我们则可以去做音乐版权登记;视频则可以用验证自己身份的账号上传到各大网站等。也可以采用现在也不算太贵的时间戳技术,因为其极难伪造,这种证据具备极高的法律效力。

书画、雕塑这样的实物作品,没办法数字化,只能采用各种物理的方式间接证明。比如现在的一些书画家,在创作时会用摄像机对自己的创作过程进行全面的录像。

还有一些艺术品,则通过专门的艺术品鉴证备案中心进行显微摄像,这种证据也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

但无论采用什么方式,最重要的是要证明3点:1、创作人是作者本人;2、作品完成的时间;3、创作的内容就是特定的内容。

所以大家在创作的时候,哪怕是一张照片,一封邮件,都可以,尽量保留下来,不要怕麻烦。最重要的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轻易惊动侵权的人,否则对方有了准备,维权就更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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