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森林》:第二章:草原狼的攻击(三)

 

------第二章:草原狼的攻击(三)------



这只狼惨叫着滚了下去,可还没有等它离开车厢,另外一只狼已经嗷嗷叫着,踩着前面那只狼的身体又爬了上来,并且把头伸进了车厢,我反手又是一斧头,这下正中狼头。从我虎口感受到的震动来看,肯定是砍到骨头里了。这家伙猛烈地晃着脑袋,狼血溅了我一脸,一股腥气直冲鼻孔。

它惨叫着缩回脑袋,“呜呜”叫着窜进树丛不见了。这一下子用力太大,又砍到了骨头上,手中的斧子差点被震掉。这也给我提了个醒,可千万别把斧头弄到外面去了,否则,我就只能和狼一样,用牙去咬了。

眨眼之间两只狼受了重伤,这边的进攻暂时被打退了。可等我回头一看,那边的狼已经拱开座椅,脑袋完全伸了进来,正在努力去咬我的屁股呢。

我转过身,用左手把狼头死死地按住,卡在车厢窗户上,嘴里大吼一声,右手斧头猛然砍了下去,方向正好,用力又大,只听“噗”地一声,狼头落地,鲜血从腔子里喷涌而出,整个车厢充满了浓浓的血腥味。狼头掉在车厢里,嘴巴还张了几张,我抬脚把它踢到一边,连忙转身把被狼拱开的缝隙重新堵住。

车厢里太黑了看不见,但我估计现在身上已经是血迹斑斑了,摸一把,手上黏糊糊的。

十几只饿狼,被我杀了一只,伤了一只,另外一只不知死活。它们也有些胆怯了,全面进攻暂时停止。

但畜生就是畜生,刚刚还在合力进攻,现在竟然分食起刚刚被我砍掉脑袋的死狼尸体来。它们把尸体拖到车头前面,你争我抢起来,皮肉撕裂的声音清晰可闻,让人听了毛骨悚然。如果这是我被狼分食,那可够惨的,还不如死在日本鬼子的枪下了。

不过七八分钟,这具尸体就被分食殆尽,有两头狼扯着一根肠子,在草地上挣来抢去,谁也不让谁。借着月光,我大概数了数,外面还有八头狼,也就是八张等着吃我的大嘴。

趁着它们没进攻,我趁机喘口气,歇一歇,想想下一步该怎么办。

狼是最怕火的,但这里除了这辆车和一车酒,也没啥可点的啊。酒是烈酒,倒是一点就着,但这样太对不起老胡了。而且,如果把酒和车点了,狼还不跑,那我也就失去了唯一的依靠。

看来,现在唯有等到老胡过来了。以前和鬼子战斗,被包围过好几次,每次都能找到脱险的办法,倒是今天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碰到,竟然被一群畜生围在一个车里出不来了。畜生不如人,但有时候人拿畜生真没办法。

仔细想想这其实是有道理的,人太复杂,想法太多,反而会给别人以机会,而畜生不一样,它们目的明确,想法单纯,就是想抓到你吃肉,不会和你协商,不会给你机会,不会留有余地。人有时候想做成点事,还真应该向这些畜生学习学习。

我用手在车厢里摸索了一下,看看还有没有其他可以防身的东西。结果在一块破布底下,找到了一把剔骨刀。这大概是老胡用来割肉吃的家伙,这下好了,左手持刀,右手拿斧,连杀带砍,你们这帮畜生,就尽管来吧,看我冷远山怎么收拾你们。

狼也不和你客气,说来就来了。这次它们聪明了一些,不再分两队进攻两个窗口,而是都挤到一个窗口。那意思很明白,就是准备一下子一起挤进来两三个狼头,看你怎么应付,只要有一头狼得手,就够你呛的。

这招还真管用,我毕竟没有三头六臂,当三个硕大的狼头一起堵在窗口,还真有些吃力。我先用持剔骨刀的左手,一下子把刀扎到一头狼的眼睛里。这边还没有拔出刀来,右手的斧头又砍在中间那头狼的嘴巴上,砍掉了它半拉子嘴巴。两头狼惨叫着退了回去,但也就这几秒钟的档口,右边那头狼已经钻进了半个身子。

无论如何不能让它钻进来,否则其他的狼就会一拥而入,我就真的没有任何活下去的机会了。

我侧着身子,整个身体用力往右边一挤,把狼的整个身子死死挤到了车窗一边,然后抡起斧头,照着它的腰就砍了下去。“咔吧”一声,腰断了,这畜生“嗷”的一声惨叫,滚了下去,马上被其他的狼给拖走了。

我一看手里的剔骨刀,上面还穿着一只狼的眼珠子呢。我把刀在腿上一抹,眼珠子就咕噜噜滚到一边去了。

经过这一番厮杀,身体都有点微微发抖了,我真希望这群损失惨重的草原狼,现在已经有了放弃的打算。但熟知狼性的我也明白,这只能是我的一厢情愿,狼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退缩的,这也是它们能成为黑森林真正王者的最大原因。

我把斧头在身上抹了抹,免得狼血糊了刀口,不利了,然后就静待群狼的下一轮进攻。

外面剩下的五六只狼,不规则地蹲在草地上,暂时还没有发动第三轮进攻的打算。我咽了一口唾沫,才发现此时早已口干舌燥,浑身发抖。我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在老胡回来之前,是没有任何办法的,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和狼群一拼到底,而结果只有两个,或者狼群被人打跑,或者人被狼群吃掉。

没有让我歇息多久,狼群的第三轮进攻开始了。这一次,它们又变化了一个新花样,既没有分两路攻击两个车窗,也没有一起挤到一个车窗来,而是一只接一只,轮番攻击一个车窗。狼的意图很明显,就是采用车轮战术,轮番攻击我,直到我疲惫不堪,无力接招为止。那时候,自然就是它们得逞,我丧命的时候。

我把剔骨刀往腰里一插,右手紧握斧头,侧身站在车窗的一边,等一个黑乎乎的狼嘴巴钻进车厢的时候,手中的斧头立起来,一手拿斧柄,一手抓斧背,贴着车窗的边缘,猛然往前推去,借着斧头的惯性,一下子就把狼半个嘴巴切了下来。随着一声惨叫,狼头缩了回去。

但还没容我把斧头抽回来,第二头狼已经钻了进来,一口咬住了我拿斧头的手臂。这正是我最为担心的,如果我不能迅速摆脱它,第三头狼马上就会进来咬断我的喉咙。好在还有左手没被咬住,我快速抽出腰间的剔骨刀,照着狼脖子下面最柔软的部位直直地插了下去。只听“噗”的一声,剔骨刀一下子插到了底,只有刀柄还露在外面,咬着我手臂的狼头,一下子松了开来,我顺手把剔骨刀拔出来,狼胸腔里的血猛然冲出,喷射到我的脸上,几乎把眼睛都糊住了。

“砰”的一声,狼身子瘫软下去,倒在车厢下面,又结果了一条。还没等我喘口气,第三条狼已经腾空而起,一下子就冲进车厢半个身子。狼头在车厢里连拱带咬,想叼住我。慌乱之间,我只好丢了剔骨刀,用左胳膊死死夹住狼头,右手举起斧头,猛然砍在狼背上。只听“咔”的一声,伴随着一声尖利的惨叫,这条狼猛然往前一窜,整个身子都进了车厢。但毕竟腰已经被我砍断,它进到车厢里面,却无力再来撕咬我,只是痛苦地扭动着身子,我一脚踩住它的脖子,它在我的脚底下拼命扭动了几下,也就一命呜呼了。

转眼之间又打掉了三只狼,外面已经只剩下三只了。看得出来,剩下的这几只狼,也开始犹豫起来,毕竟自己的同类在之前死伤太多,它们不会看不到。所以三头狼你瞅瞅我,我看看你,却没有再次贸然进攻的意思。

借着这难得的喘息机会,我猛然吸了几口气,心想,你们继续来吧,来一个我灭一个,看看最后谁吃了谁。

过了片刻,外面的三头狼站起身,又开始走动起来。我以为它们要发起下一轮进攻了,却发现它们不是看我,而是纷纷朝车尾的方向看去。

我得救了,肯定是老胡回来了。

我一下子瘫倒在车里,浑身的劲好像猛然被人抽走了一样。狼群还在犹豫着要不要退,突然,“轰”的一声,窗外火光一闪,一头狼翻了一个跟头被撂倒在地。老胡开枪了。

狼群心有不甘地朝天“嗷嗷”叫了几声,扔下同伴的尸体钻进了莽莽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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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牛皮卷和《拿金术》(1)(一)------

“冷兄弟,冷兄弟!”老胡的喊声中充满着焦急和关心,这让我心里很是感动。

等老胡走到车头前,我才看清楚,来的不是老胡一个人。老胡拿着还在冒烟的猎枪,后面还跟着一个举着火把的青年,借着火把的光亮,我看见这个青年个子中等,长得眉清目秀,斯斯文文的样子。

“胡哥,我没事,还活着呢。”我跳下车,说道。

“唉啊,真是对不住兄弟了,搭我一趟车,差点害你搭上一条命。”看来连见多识广的老胡,也没见过这么惨烈的场面,他一边用火把照着遍地的狼头、狼嘴巴,嘴里一边发出“啧啧”的感叹。看了一圈,老胡又转头对一边的青年说:“你看看,你看看,如果不是你,能发生这种事吗?”

青年看了我一眼,委屈地说:“我爹都骂过我了,你就别再骂我了。我知道错了,以后开车,一定给你加满油。”

原来这就是老胡嘴里的“小兔崽子”。后来我才知道,他是酒庄掌柜的儿子,叫骆子文,在市国立大学读书,一般只有礼拜天才回家。今晚老胡回家取油,把车没油的事对掌柜的一说,掌柜的就把他儿子骂了一顿,并且让他陪老胡送油来,然后一起回市里上学。这个酒庄掌柜的,倒是不娇惯孩子。

骆子文举着火把看着地上的狼头狼爪和被群狼啃剩的骨架,惊得张大着嘴巴,半天说不出来话了。我一边三言两语和老胡说着刚才的发生的一切,一边把车厢里的狼头踢了出来,吓得骆子文跳得老远,差点摔倒在地。

骆子文一边举着火把四处看,一边惊叹着说:“冷大哥,快给我讲讲你是怎么打退群狼的,我好回到学校讲给同学们听,保证他们没有听过。”

我“呵呵”笑着说:“这有啥好讲的,我不吃掉它们,他们就会吃掉我,换了你,也会这么做的。”

看我不愿多说,骆子文也不勉强,忙着去收拾驾驶室,帮老胡给车加油。收拾完这一切,老胡开车,骆子文主动爬到后面车厢里。这孩子虽然胆小,书生气了一点,但是没有有钱人孩子的那种架子,倒是还不错。

我靠在座位上,沉沉睡去。一天打了两架,先是和人打,然后和狼打,确实是又累又困了,一下子就沉沉睡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老胡推着我说:“兄弟,醒醒了,你要去的苏家屯到了。”

我睁开眼睛,外面还是黑蒙蒙一片。拎着给苏叔一家买的东西,下了车,谢过了老胡,骆子文也在车后面睡着了,就没有惊动他。

我走下大道,拐上了旁边一条小路,走向被夜幕笼罩下的苏家屯。

黑森林的空气一直都很好。当年行军打仗,到了陕西,气候干燥得让人受不了,沙尘暴一刮就是一天,气都喘不过来。

春天的黑森林之夜,空气中氤氲着一股香甜的气息,让人感觉特别舒服。

月亮渐渐消失在西天,东方慢慢亮了起来,苏家屯到了。

小的时候,跟随父亲打猎,来过几次苏家屯,所以我记得苏叔家的院子。

我径直进到屋里,苏叔一家三口正坐在炕上吃饭呢。

看我进来,三个人都是一脸惊喜,苏大娘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声音哽咽着说:“这不是山子吗?你怎么来了?都五年没见面了。”

我把两坛酒、几包点心和几盒胭脂水粉放在炕角,也紧紧抓着苏大娘的手,坐了下来。

苏叔连忙吩咐女儿叶子:“叶子,去把我昨天打的野鸡收拾了,再把那天抓的白水鱼杀了,挑最大的那条。我和你山子哥好好喝一杯。”

叶子轻快地答应着,就去忙了。我和苏叔,大娘坐在炕上,自然是一番寒暄、互相说着这几年的生活。

十五岁的叶子,俨然是家里的好帮手了。一个多小时,就做出了色香味俱佳的一桌饭菜。

一盆野鸡肉是爆炒的,香气直冲鼻孔;鱼是清蒸的,汤浓的化不开。这种鱼,是附近一条叫白水河产的一种鱼,名字就叫白鱼。白水河是松花江的一条支流,但是这种鱼却只在白水河里有,其他地方都没有。鱼肉的味道鲜美无比,入口即化。还有一道野山葱炒山鸡蛋,也是清香四溢,是从春天的山上刚刚长出来的野葱和鸡蛋炒的,黄白相间,白里透黄,看着就好吃。

吃饭的中间,我从衣服里拿出三十个大洋,推到苏叔那边。苏叔见了,一把又推了回来,说:“这可是你当兵拿命换来的,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要。”一边的大娘眼泪浅,一边哽咽着一边帮着大叔推辞。

我急了,说:“苏叔,大娘,你们就别推辞了,我是你们看着长大的,你们也知道我的性格。钱我已经给我爹留够了,这点钱你们留着再买几亩地,买几架牲口,往后的日子也就不愁了。”

我停了停,看了看叶子,又说:“叶子也长大了,再过几年就嫁人了。她的嫁妆,你们不用发愁,我全出了。咱这个屯子,谁家闺女嫁得最体面,咱就照着谁家的条件来,肯定不会比别人差。”

叶子听了,满面含羞,一扭头跑了出去。苏叔和大娘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是用手摸着眼泪。我连忙岔开话题,生怕他们难为情。

吃完饭,苏叔看了看我,脸色忽然凝重起来,他以不容回绝的口气地对大娘和叶子说道:“你们两个先出去,我有话对山子说。”

等大娘和叶子退出房间,苏叔还特意跟过去把门关好。这才转身打开墙角的一个梨木大柜子,小心翼翼地从柜子里面抱出一个枣红色的大木匣子,木匣子看样子已经很久没有动过了,上面蒙了厚厚一层灰尘。苏叔又小心地开打木匣子,里面竟然还有一个铁盒子,苏叔双手把这个铁盒子捧出来,郑重地递到我的面前,说:“这就是你爹存放在我这里的东西,是啥我也不知道,但肯定是件很重要的东西,现在就交给你吧。”

爹和苏叔之间的这种互相信任,让人叹服。不管你给我的是啥,只要是你给我的,我就用心帮你保存着,即使再贵重,再稀罕,我也不去看。这样的做派,让人不佩服都难。

看我准备打开铁盒,苏叔也要离开屋子,被我一把拉住了:“苏叔,都是自家人,您不用避着,您一辈子走南闯北,见识多,正好帮我看看里面是什么东西。”

听了我的话,苏叔才围过来。我小心翼翼地打开铁盒,先是看到一张卷起来的牛皮纸,颜色暗黄、样子陈旧,估计是多年前的东西了。牛皮纸的下面,是一本泛黄的书,一看就是很古老的那种书了。我加倍小心地拿了起来,生怕一不小心它会碎了。可等我拿起来才发现,书页虽然黄,但却结实得很,看样子用手撕都撕不烂,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

书的封面上写着几个黑色小字“拿金术”。我心里暗暗吃惊,很小的时候就听大人说世界上有本专门教人拿金子的书,说是只要彻底领会了这本书,就可以找到天下的金脉,淘尽天下的黄金。可大家传来传去,却谁也没见过这本书的真面目,甚至是有人说这就是个传说,世上根本就没有这本书。

现在,我不但看到了这本书,而且它就在我的手里,这真是做梦一样。一边的苏叔也看到了书上的几个字,同样大吃一惊,他眼睛死死盯着我手里的书,喃喃自语道:“原来世界上真的有这本书啊,还是我小的时候,山林的淘金客中就传说有这么一本书,人人都想找到它,据说最少可以值五百两黄金。但大家也只是传说,谁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存在,也许只是个故事,真想不到,它竟然在我的柜子里躺了好几年,想不到,想不到。”未完待续......欲知下回,请关注微信公众号: xiaoyida_com ,回复 xse52266 获取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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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小说内容节选自:灵异小说 《黑森林》

作者:天歌一唱
最后更新于:2016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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