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厄普代克:银城的明眸

 

坐上了回家的火车以后,我的怒气渐渐消退;对我两个来说,这似乎变成一种仪式,我自满地尖叫,他则像个为新娘子接生的接生婆一样不断地点头称是。...

作家简介
约翰·厄普代克,美国长篇小说、短篇小说作家、诗人。一生发表了大量体裁多样的作品,包括系列小说“兔子四部曲”“贝克三部曲”以及一些短篇小说集、诗集和评论集等。其中,《兔子富了》和《兔子歇了》使他分别于1982年和1991年两度获得普利策小说奖。厄普代克被公认为美国最优秀的小说家之一,他的文风对许多作家产生了巨大影响。2009年1月27日,因肺癌在马萨诸塞州去世,终年77岁。


银 城 的 明 眸

厄普代克
第一次到纽约,是在我十三岁的时候和父亲一起去的。我是去见昆恩伯父,还买一本有关荷兰书家维米尔的书。买维米尔的书是我和我妈的意思,去见昆恩伯父则是我爸爸的主意。
三十年前,我的伯父离家到芝加哥去,后来在那里发了财。上星期他因洽谈生意,回来了一趟,我也在同时以优异的成绩读完八年级。我父亲说,我和他的哥哥是他这辈子看见过最聪明的两个人——他称我们是”积极能干的人”,当时,我总觉得他说这话的时候带点嘲讽的味道——而当他这么认定的时候,他突然不可抗拒地觉得,现在,该是让我们见面的时候了。
当时,由我家到纽约的车费是七块美金。我们把一切距离、时间和旅费都算计得好好的。那时,虽然第二次世界大战就快要结束了,但是我们还是处在经济不景气的阶段。父亲的皮夹里带着来回车票和一张五块钱钞票,于是,我们出发了。
在火车站的月台上,我妈妈突然大喊:“我恨奥格斯特家的人。”我吓了跳,因为我们全都姓奥格斯特——我姓奥格斯特,我爸爸姓奥格斯特,昆恩伯父姓奥格斯特,还有她自己,我想,也姓奥格斯特呀。
我父亲平静地望着她的头顶上方,然后说:“你有权利这么说。如果你拿枪把我们全都杀了,我也不会怪你。但是别杀昆恩和你的儿子,他们是我们家里两个能成大器的人。”我父亲那种认命的样子,真是让我愤怒到极点!
昆恩伯父并没有到宾州车站来接我们。如果我父亲对这事感到失望,至少他没有在我面前表露出来。当时已经午后一点多了,我们买了两根棒棒糖果腹。然后,我们踏上了一条只不过比我们家乡小路稍微宽了一点,而且不甚干净的公路,走了一段我认为很长的路以后,我们终于到了那家旅馆,外表看起来就像是中央大车站延伸出来的分支似的。
旅馆的大厅里弥漫着一股香味。柜台取员打电话告诉昆西·奥格斯特,有一个自称是他弟弟的人在柜台旁等他,然后,我们坐电梯到了二十楼。
房间里坐着三个男人,他们都穿着灰色或蓝色的西装和烫得笔挺的西装裤。一跷起二郎腿,里面的裤带就从裤脚旁边的地方露了出来。这几个人似乎不难辨认——第一个人留着毛毛虫似的短髭,第二个人有着和我父亲一样的金色的浓眉,第三个人手里拿着一杯酒——其他两个人手里也拿着酒杯,但是,不像这个人握得这么紧。
“各位先生,我希望你们来见见我的弟弟马丁和他的小儿子。”
昆恩伯父说。
“这孩子叫杰。”我父亲加了一句,眼睛盯着那两个人,和他们一一握手。我学父亲的样儿,想和他们握手,但是那个留髭的男人,却不理会我伸出去的手,而只是瞧着我说:“啊!你好,杰!”
“马丁,你要不要和那孩子去梳洗一番?出这扇门,向左转,就是浴洗室了。”
“谢谢你,昆恩。我想我们找得到的,对不起噢,各位先生。”
“没关系。”
“请便。”
父亲和我走进了套房的卧室,家具都是四四方方的,很新,而且都是同一种深褐色。床上有一只打开的箱子,也是新的。皮革和化妆水所散发出来的那股清新、名贵的味道,对我来说,简直是棒极了。昆恩伯父的内衣像是丝做的,上面绘满了百合花图案。我出了洗手间,向起居室走去,打算加入昆恩伯父和他的朋友们。
“等一等。”我父亲说:“我们就在这里等着。”
“这样不是很不礼貌吗?”
“不,这正是昆恩希望的。”
“喔,爹,别这么可笑,好不好?他会以为我们死在这里了。”
“不,他不会的,我哥哥不会这么想的。他正谈生意,他不希望被打扰。我知道我哥哥是怎么想的:他把我们弄到这儿,所以我们必须待在这里。”
“你真是的,爸。你想太多了啦。”但是我也不愿意自己一个人走进那房间,我环顾这房间,想找些东西来读。可是除了一本旅馆简介的烫金小册子外,什么都没有,连一张报纸都没有。
我在想,不知道我们有没有机会去找那本维米尔的书?不知道隔壁房间里的那些人,究竟在谈什么?不知道为什么昆恩伯父这么矮,而我父亲却这么高?我把身体探出窗外,看见下面的计程车,小得就像玩具车一样。
我父亲走了过来,站在我旁边。“别靠得太外面。”
我又向外移了几寸,深深吸了一口高空、冷洌的空气,里面还搀杂着远处街道上飘来的喧闹声。“看,那辆绿色的车子卡在黄色车的前面了,”我说:“他们可以在街上做U形回转啊!”
“在纽约可以。在这里,适者生存是惟一的法律。”
“那栋是不是克雷斯勒大厦?”
“对,它仍是那么优雅!它总是令我想起棋盘上的皇后。”
‘隔壁那一栋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某个大墓碑吧。从这个窗外看出去,最后面的那一栋就是伍尔渥兹大厦,它曾是世界上最高的建筑物。”
我们并肩站在窗前,聊着聊着,我吃惊地发现父亲竟能够一一回答我的各种问题。在我出生前,父亲还是个年轻小伙子的时候,他曾到处旅行,找工作。这次并不是第一次到纽约来。我对自己的新发现感到兴奋,很想对那张重新塑过,平静而经历丰富的脸庞说些什么。
“你真的认为他希望我们待在这里吗?”我问道。
“昆恩是个积极能干的人。”他看着我的头顶上方说:“我崇拜他。任何他想得到的东西,不论大小,他都会想办法得到,而且只要他做,他就会得到。他的脑筋总是比我动得快——就像你妈妈也是。你可以感觉得到,他们超越你太多了。”他把双手合上再分开,就像两辆并行的车,左边那一辆突然很快地驶离右边那辆车。“你也和他们一样。”
“当然,当然。”虽然父亲如此称赞我,但我还是等得不耐烦。
我很生气他认为昆恩伯父和我一样聪明。因为在我那个年纪,我坚信只有傻瓜才会对钱有兴趣。
当昆恩伯父终于走进卧室的时候,他说:“马丁,我希望你和这孩子出来加入我们。”
“算了,我不想打扰你们。你和那些人正在谈生意哪。”
“你是说路卡斯,罗巴克和我?马丁,没有什么事是我自己的兄弟不能听的。这些人都是好人。而且在他们自己的行业中都是位居要津的大人物。我很遗憾你不能见见其他人。相信我,我没有要你们躲在这里的意思。嗯,你想喝什么酒?”
“随便。我平常很少喝酒的。”
“威士忌加水,马丁?”
“好。”
“孩子呢?来杯荔汁汽水如何,年轻人?或者,你想喝杯牛奶?”
“荔汁汽水。”我说。
“你可知道,以前你爸爸可以把两个大男人灌醉,自己一点事也没有。”
随后,一个侍者把饮料端进房间。我们喝着饮料时,我开口问道,我们是否要在这房间耗上整个下午。昆恩伯父似乎没有听到我的问题,但是五分钟后,他建议,“也许这个孩子希望去看看这个城市”——他称呼纽约为“地下铁路上的巴格达”。我父亲说,这招待将是这孩子一生仅有的一次了。
每次我生病,或是迷惑于某事,或是生气的时候,他总爱喊我“孩子”——总之,当他觉得我很可怜的时候,他就那么喊我。
我们三个人搭电梯下楼,叫了部计程车朝南开到百老汇,或是朝北开到百老汇——我不记得了。“这就是他们说的白色大道”,这句话昆恩伯父说了好几遍。有一次,他道歉:“在白天看来,它只不过就是一条街嘛!”
我们跟着昆恩伯父到“摘果者俱乐部”。沿路上,风景都不怎么样。那是一家座落在街边,一栋建筑物地下室里的小餐馆。我记得我们走进去的时候,里面很黑。钢琴正弹着“一家小旅馆”那首歌。
“他不应该那样弹。”昆恩伯父说。接着,他向坐在钢琴后面的那个人挥挥手。“你好吗,佛雷第?孩子们都好吗?”
“好,奥格斯特先生,他们都很好。”佛雷第一边点着头,一边笑着回答,没有弹错一个音符。
我们绕了半天才找到一个黑漆漆的座位,当我们围着圆桌坐下时,我父亲对我说:“那是昆恩的歌。”
我并没有说什么,但是昆恩伯父似乎从我的静默感觉到我的不以为然,他说:“佛雷第是第一流的,他有一个孩子今年秋天要去柯尔盖特了。”
我问道:“那真的是你的歌吗?”
昆恩伯父微微一笑,把他温暖宽大的手放在我的肩膀上;在那个年纪,我憎恨别人碰触我。“我让他们以为那是我的歌。”他奇怪而高兴地低声说:“对我来说,歌曲就像年轻女孩子一样。她们都很漂亮。”
一个穿红色外套的侍者跑了过来。“奥格斯特先生!你从西部回来啦?你好吗,奥格斯特先生?”
“马马虎虎啦,杰洛姆,马马虎虎。杰洛姆,我想让你见见我的弟弟,马丁。”
“你好, 马丁先生。你来纽约玩吗?还是你住在这儿?”
有点出乎杰洛姆的的意料之外,我父亲很快地伸出手和杰洛姆握手:“谢谢你,我只是来了一个下午而已。我住在宾州一个你大概从没听说过的小乡镇。”
“原来如此,半日游,是吗?先生。”
“这是六年来,我第一次有机会来看我的哥哥。”
“对呀!过去这几年来,我们也很少见到他呢?他就是不常见的大忙人。您说对不对?”
昆恩伯父插嘴道,“这位是我的侄子,杰。”
“你喜欢这个大城市吗,杰?”
“还好。”我没有重蹈父亲的覆辙,和他握手。
“呃,杰洛姆。”昆恩伯父说:“我弟弟和我想要一杯威斯忌加冰块。那个孩子要一杯荔汁汽水。”
“不,等一下。”我说:“你们这里有什么冰淇淋?”
“香草和巧克力,先生。”
我犹豫着。我简直不敢相信,连我们家附近的小杂货铺里都有十五种口味的冰淇淋,这里居然只有两种。
“我想,是没有什么好选择的了。”杰洛姆说。
“香草的好了。”
我的冰淇淋送来了。像一粒盛在浅浅的银盘上的高尔夫球。我一用汤匙挖它,它就转个不停。昆恩伯父看着我,问道:“你有没有特别想去做的事呀?”
“这孩子想去书店,”我父亲说。
“书店?什么样的书,杰?”
我说:“我想找一本维米尔的好书。”
“维米尔。”昆恩伯父慢慢地念着这个字,把r的尾音拖得长长的,佯装想了一下,“荷兰学校。”
“对,他是荷兰人。”
“根据我自己的想法,杰,法国人是最懂得音乐节奏的民族。在芝加哥,我们的起居室里,有一张迪迦斯书的四个芭蕾舞者的书像,我能够坐在那儿,盯着其中的一个,看上几个小时。我觉得,那种平衡的感觉真棒。”
“没错,但是,你不觉得迪迦斯的书总让人想起彩色图书吗?实际上,以绘画的视点来看,就以那清澄的眼睛来比好了,我认为维米尔就比迪迦斯高明多了。”
昆恩伯父没有说话,而我的父亲,飞快地瞥了一眼,说:“他和他母亲平常说话就是这个样子。我都听不懂。我一点都搞不懂他们说的事情。”
“你母亲鼓励你将来做一个画家,是不是,杰?”昆恩伯父笑的时候,嘴巴张得很大,他的两颊向后拉得很开,仿佛夹了两块糖在那儿似的。
“当然,我想她是的。”
“你母亲是个了不起的女人,杰。”昆恩伯父说。
这是多么令人尴尬的一句话,尤其是看你是怎么对“了不起”这个字下定义。我挖着我的冰淇淋,父亲问候昆恩伯父的太太泰丝近来可好。我们离去时,昆恩伯父在支票上签上他的名字和一个公司名字。那时差不多快五点了。
我的伯父不大清楚纽约的书店大概在什么地方——最近十五年来,他都在芝加哥——但是他认为,如果我们去四十二街和第六大道的话。应该会有所收获。计程车司机让我们在一个公园旁下车。
这个公园景色和市立图书馆附近的景色很像,引人入胜,景色怡人,鸽子安详地在草地上漫步、长凳上打盹的人,还有穿着整齐夏衫的职业妇女。不假思索的,我领着两个大人带头走了进去。闪闪发光的大厦直入云霄,反射的太阳光透过树稍闪烁不定。这就是纽约,我暗忖:银色的城市。万丈雄心自我澄澈透明的内心升起。
“如果站着这里。”我父亲说:“你就可以看到帝国大厦。”我走过去,站在父亲的手臂下,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过去。突然,不知道什么尖而硬的东西跑进了我的右眼。我把头避开,不断霎眼,只觉得痛不可当。
“怎么啦?”昆恩伯父的声音。
父亲说:“这可怜的孩子眼睛里进了东西。他一向运气最坏。”
那玩意似乎还是活的,它在咬我。“噢!”我大喊,气得想哭。
“如果我们能把他弄到没有风的地方。”我父亲的声音,“也许我就可以看到脏东西了。”
“不,拜托,马丁,用用你的大脑。千万别拿眼睛或耳朵开玩笑。旅馆离这儿只有两条街。你能够走完这两条街吗,杰?”
“我是看不见,又不是跛了。”我很快地说。
“他很幽默嘛!”昆恩伯父说。
夹在两个男人中间,一只手护着眼睛,我走回了旅馆。有时,他们其中之一会扶着我的另一只手,或是用他们的手扶着我的肩膀。但是只要我走得快一点,手就会滑开。
我希望我们进入旅馆大厅时,不会太引人注目,我把手从眼睛上拿开,挺直腰杆走了进去,一心只想赶快穿过大厅。除了一只眼睛睁不开、和我的脸上也许有点儿红之外,我想我看起来应该还过得去。可是,我的护卫们立刻出卖了我。他们不只是紧紧跟在我后面,似乎怕我随时会摔一跤,而且我的父亲还告诉坐在大厅的一位老流浪汉:“可怜的孩子,眼睛里跑进了东西。”而昆恩伯父,趴在柜台上大喊:“赶快找个医生到二十楼来。”
“你不应该那么做的,昆恩。”进电梯时,我父亲说:“我能够把它弄出来的,现在已经没有风了。这种小事常常发生的。这孩子的眼睛太凸了。”
“永远别拿眼睛开玩笑,马丁。他们是你一辈子最珍贵的工具。”
“它一会就会好了啦。”我说,虽然我不相信它会好。那玩意感觉起来好像是一片铁屑,插得颇深。
到了上面的房间,昆恩伯父让我躺在床上。我父亲用手包了一块干净的手帕,将突出的一角伸过来。但是要睁开眼很痛,我把他的手推开。“别弄痛我。”我说,并把头转开。“那样有什么用?医生马上就上来了。”
我父亲很后悔地把手帕收起来放进了口袋。
医生是个手掌柔软的人,不大爱说话。他并没假装自己是个家庭医生。他用一根细棒把我的下眼皮撑开,再用一支棉花棒截了一下,然后他拿给我看,在棉花棒尖上,有一根睫毛。他在我的眼睛里滴了三滴黄色的药水,以免受到感染。药水刺刺刺的,我把眼睛闭上,把头埋进枕头里,庆幸苦难终于过去了。我再睁开眼睛时,我父亲正将一张钞票递到医生的手里。医生谢过了他,向我眨眨眼,走了。这时,昆恩伯父从浴室走了出来。
“如何,小伙子,你现在感觉怎样?”他问道。
“很好。”
“只不过是一根睫毛罢了。”我父亲说。
“只是一根睫毛!我可是知道得很清楚,一根睫毛在眼睛里的感觉,就像一个剃刀刀片一样。不过,好在这会儿,这个小病人已经没事了,我们可以去吃晚饭了。”
“不了,我真的很感谢你的好意,昆恩,但是我们必须赶回乡下去。晚上八点,我还有个会要开,我必须在场。”
“听你这么说,我很难过。开什么会呀,马丁?”
“一个教堂集会。”
“原来你还在搞教会工作。好吧,上帝保佑你。”
“葛莉丝要我问问你,哪天是不是有空来玩?我们可以招待你过夜。对她来说,能再见你一面才算招待呢?”
昆恩伯父站起来,手臂环在他弟弟的肩膀上。“马丁,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件事更值得盼望的了。不过,我的应酬太多了。这个星期四我还必须到西部去一趟。他们不让我有一分钟的喘息机会。什么事都比不上和你及葛莉丝在你家度过安静的一天更愉快了。请代我向她转达我的爱。并且告诉她,她有了一个好孩子。你们两个的好孩子。”
我父亲应诺着,“我会的。”然后,一番客套之后,我们离开了。
“这孩子好些没?”大厅里的那个老人在我们走出去时问我们。
“只是一根睫毛,谢谢你,先生。”我父亲回答。
当我们走出来以后,我问道是否还有书店没关门。
“我们没钱了。”
“一个子儿也不剩啦?”
“医生索价五块钱。在纽约,要从你的眼睛里把东西弄出来,就得花那么多钱。”
“我不是故意那样的。难道你以为是我自己把眼皮拉开,把那玩意塞进去的吗?我又没有要你找医生来。”
“我知道。”
“我们能不能找一家书店,只看一分钟?”
“我们没有时间,杰。”
可是,当我们到了宾州车站时,下一班火车还有三十多分钟才来。我们坐在椅子上,我的父亲陷入了回忆之中,笑着说:“好小子,他真够聪明的,不是吗?他的想法总是领先我六十光年。”
“谁的?”
“我哥哥,注意到没?他一直躲在厕所里,直到医生走了才出来。那就是赚钱的方法。高人搜集钞票,就像集邮者搜集邮票一样。我知道他会这么做的。当他要柜台去召医生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得付这笔钱。”
“可是,为何是他得付账,你才是应该付账的人呀。”
“没错。为何是他?”我父亲往后靠了靠,眼睛盯着前方,两手交叉垂放在腿上。他颊下的皮肤松垮垮的,太阳穴的地方也都凹陷了进去。也许他还是不适合喝酒。“那就是为什么他会有今天,而我还是个穷光蛋。”
愤怒之火让我把他从回忆中唤醒,我叱责他又老又糊涂。“你看,为什么你就只带五块钱?你应该知道也许会发生什么事。”
“你说得对,杰。我是应该多带点钱的。”
“看,右边那里就有一家书店还开着。如果你带了十块钱,现在就可以——”
“店还开着?我不这么认为。有时他们只是在窗旁留盏灯。”
“如果它不是那样呢?又有什么关系?无论如何,五块钱,你能买到什么样的艺术书籍?彩页最花钱,你想一本维米尔的书得花多少钱?即使是脏兮兮,沾满了咖啡渍的二手货,卖十五块钱都算便宜的了。”在我们离开车站前,我不断地用尖锐的声音和愤怒的动作,对毫不抵抗的父亲咆哮着。
坐上了回家的火车以后,我的怒气渐渐消退;对我两个来说,这似乎变成一种仪式,我自满地尖叫,他则像个为新娘子接生的接生婆一样不断地点头称是。
后来,当我不得不再去纽约的时候,已经是许多年以后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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