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城购房前后“大变脸”,业主讨要说法无果,无奈走上维权路。
《无间道》是留在不少人脑海的经典港片。在现实中,一些开发商“无间道”戏码也时常上演。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当业主...
根据业主代表爆料反馈的情况,导致业主们无奈走上维权路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使用劣质透水砖,易积水,并存在安全隐患
二、承诺所谓“五星入户大堂”变“无星”
单元门口水管外露三、实际安装的入户门与样板间门不一致四、部分楼栋存在闺蜜门及电梯斜对入户门的情况,既占用了室内面积又影响了邻居之间的私密性及出行五、“报纸都塞不下的信箱”六、虚假、夸大宣传,配套学校不能同期交付实现七、开发商置之不理、不予配合的嚣张态度
发现问题后,业主第一时间找到开发商希望能与其沟通,但开发商不予配合,甚至动用社会人员“镇压”业主,抢夺业主维权横幅等物品
业主代表无奈说道:“天气这么热,要不是实在没办法了,哪个想去闹嘛!辛辛苦苦好不容易买下的房,要到手了却是这个样子,换成是哪个也想不通啊.....”简单又朴实的话语透露出业主的心酸与无奈。
据统计,在各种维权事件中,售前虚假宣传问题比较突出。开发商在售楼时,利用各种噱头吸引购房者,由于宣传承诺没有被写入交易合同,导致消费者后期维权往往周期长并且非常被动。
面对楼盘虚假广告,除了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与打击力度外,购房者自身也得加强法律意识,对其诱人的宣传广告保有警惕之心,细加辨认,并尽可能将其写进购房合同当中。当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与违规销售时,懂得运用法律知识和途径,可以有助于广大业主维权。
同时,业主在维权过程中也一定要理性维权。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对于合同盲区,例如公共部分的装修问题,可以查看是否进行广告宣传并对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如确有重大影响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建议购房者买房时应认真阅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于开发商的口头允诺,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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