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能出现的三方面风险

 

【要点】在“两依据一参考”的升学制度框架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为了升学依据之一。关于学业水平考...



【要点】 在“两依据一参考”的升学制度框架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为了升学依据之一。关于学业水平考试怎么考以及怎么计分,教育部以及两个先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上海市和浙江省,都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总的来看,这些实施方案提出了不少具有创新性的举措,符合未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方向。但在计分和与高考分数合成的问题上,还存在一些漏洞,可能面临一些风险,需要引起重视并及时完善相关制度。

华东师范大学柯政的研究成果,在对近年来部分省市高考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目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一、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能出现的三方面风险

1.让不具可比性的成绩进行横向比较,可能导致高考分数的公平性和权威性受损。从上海市和浙江省公布的实施细则来看,学生在学业水平考试中可以选考。即学生可以在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科目中选择其中3科的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这意味着不同的学生可以拿不同科目的成绩来进行横向比较。浙江的规定则更进一步,允许学生可以有两次考试机会,意味着不同的考生还可以拿不同年份的不同科目来进行横向比较。而且所有批次和科目的成绩计算方式都是一致的,那就是全部按考生在当科当年所有考生中的名次(百分位)来赋值。也就是说,无论什么科目,无论哪一年,无论多少人参加考试,也无论考生的平均水平如何,只要处于同一个名次(如前15%),那么分数都是相同的。

这样的制度设计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参加不同批次和不同科目考试的考生群体的总体水平是一样的。否则,对不同批次和不同科目成绩进行横向比较就具有极大风险。对江苏、浙江近些年的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在有选考的情况下,不同科目的学生的总体水平完全可能会出现差异很大的情况。如对江苏常州市2014年参加高考的16000多名学生的高考成绩进行分析后发现,选考化学的学生在当年高考语数外三科总分上要比生物的学生高出20分左右。这个差距甚至远远超过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的差距。对浙江省嘉兴市的学业水平数据进行分析,也发现不同批次考生的水平也是不一样的,两者相差幅度甚至可以达到30-40%。

在不同批次和科目考生总体水平相差很大的情况下,仍然采取“等百分位等值”的方法,大家都同样按照一个比例来划定等级,是具有很大风险的。2007年江苏高考因为物理偏难,导致选考物理的考生觉得不公,诱发大批家长聚集到省政府和教育厅静坐示威,就是一个需要引起我们高度关注的前车之鉴。

2.区分度不够,可能导致“分分计较”的压力依然突出。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提出“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根据测算,在统一高考科目从原来的5科改为3科的情况下,哪怕增加了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改革之后的区分度还是会大幅降低。而区分度一小,一分差好几千名的现象就会突出,分分计较的压力就会增大。

虽然浙江和上海都大幅增加了等级数(上海把5档细分为11档,浙江细分为21档),但由于他们都是根据学生的原始卷面成绩进行分档的,所以关键是原始卷的区分度是不是也相应的提高。以浙江为例,《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规定,选择某科计入高考总分与不选择这科计入高考总分的两类学生,有70分卷子是相同的,区别就是前者可以多用30分钟时间做额外30分的“附加题”。由于学业水平考试的性质决定,要保证绝大多数学生都能顺利合格,所以共同卷中的70分必然是低难度,也是低区分度的。这样一来,真正具有较大区分度的也就是30分。

由于浙江是先根据学生的原始卷面成绩进行排序,然后再按一定的比例给学生划成相应的21等,并人为地界定各等级在转化为高考成绩时的分数差为3分(上海也是这样做,只不过是分11等)。这样一来,在很多分数段里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原始卷满分相差1分,而最后转化成高考总分时被扩大为3分(相差一个等级)。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在学业水平考试中会承担着极大的“分分计较”压力。所以,很可能改革之后,“分分计较”依然突出。而这对于以破解“分分计较”为目的的改革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3.部分高中可能会为了利益最大化,以各种手法来岔开考试批次和科目,操控分数。现在的计分方式是简单地按照原始分数的排名来赋值的,这就导致一个学生在某一门科目上能够获得的成绩,除了取决于自身的知识水平之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考生也同时选择这门科目。因此就存在一个可能被操作利用的漏洞:可以通过控制参加某批次某科目的考生群体,来达到提高成绩的目的。比如,A校绝大部分学生都选择了生物、历史、地理三科,如果A校能动员到大批成绩不如自己学校的学生去报考这三科,根据现有的积分规则,A校学生成绩就会明显高很多。

尤其在允许学生两次考试的情况下,这种操作就会变得相对简单。比如,有10所学校结成默契,彼此商定在第一次考试中,其中5所学校来“陪衬”。这些“陪衬”学校做两件事情:一是让所有的学生都去考相应的科目,以扩大基数;二是让学生获得一个相对较低分。待第二次考试机会来临时,之前已经取得了好成绩的学校再反过来为这些学校做“陪衬”,使得双方学生的利益最大化。

二、改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建议

1.采用“标准参照”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计分方式。划分学生成绩的等级,简单说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如我们现在所采取的按人群比例来划分,如前15%就评为A等。这种方法一般称作常模参照。前面说的很多风险就是跟这种计分方式直接相关。另外一种方法叫标准参照或者水平参照计分方式,是根据一套外在客观的能力标准,独立地来评判每个考生达到这个标准的程度。因此,每个学生的等级与其他学生无关。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只要这个能力标准(如我们的课

程标准)不变,不同批次考试的成绩都是可比、等值的。如果采用标准参照的等级计分方式,前面所说的风险基本上就可以解决。国际上几个知名考试的等级计分方式,都是采用这样的方式。

2.暂缓实施“一科两考”的规定。提供给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的机会,其政策出发点是非常好的,政策立意也非常高远。但在还没有实施标准参照的考试计分方式前,允许学生“一科两考”会带来两次考试成绩不等值的问题。而一旦无法做到等值,把“一考定终身”改为“两考定终身”就没有太多实质意义,甚至还会衍生出很多漏洞。

另外,一科两考后,高中三年统一考试的次数会大幅度增加。考试次数太多会对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带来很大的冲击,还会增加考务成本,多次考试也会加大学生课业负担。因此建议适当调整政策目标,稳步推进,先集中精力把“6选3”这个事情做好。

3.建立适当的分数校准机制,使不同科目的成绩更具可比性。让学生在高利害的统一考试中,自主决定考试科目,总会带来不同科目成绩如何可比较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很多西方国家的考试中也同样会遇到。他们采取的措施一般就是在各科成绩出来后,根据一定的规则,对各科分数进行校准,最大程度地避免因试卷难度或者考生总体水平不同而带来的分数不等值的问题。

对不同科目的分数进行校准,我国的香港地区已经实行多年,形成了一套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技术和程序,可以借鉴使用。上海在此方面也已经探索了十多年,一直采用“调整分”对不同科目的成绩进行校准,其中很多经验也可以研究学习。

4.提高要计入高考总分的原始考卷的区分度。目前浙江上海两地的做法都是先根据考生在原始考卷中的成绩排序,按比例划分等级,再进行相应的赋值,计入高考总分。所以,关键是要提高原始考卷的区分度。也只有这样,等级分才有意义。

提高要计入高考总分的原始考卷的区分度,可以有几种办法。一是仍然采用加试的方式,让那些需要把某科成绩计入高考总分的学生做“附加题”,但大幅度扩大“附加题”的分值和区分度。二是为两类不同的考生研制不同的试卷,保证要计入高考分数的原始考卷相应的区分度。

〖《教育成果要报》第11期(总第48期)2015年6月1日〗

编    辑:张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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