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会计》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1)

 

笔记整理自中华会计网校郭建华老师会计基础班。...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关联方关系及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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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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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的列报方法
1.根据 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收益”、“库存股”、“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等项目,应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
(2)“货币资金”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根据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
(1)“开发支出”项目,应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项目。
(2)“应付账款”项目,应当根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预收款项”项目,应当根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应根据有关非流动资产或负债项目的明细科目余额分析填列。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等。“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目包括:取得时期限超过12个月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但是,取得时期限在12个月之内(含12个月)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4)“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在资产负债表中,企业应当根据应支付的职工薪酬负债流动性,对职工薪酬负债按照流动和非流动进行分类列报。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中的设定提存计划负债、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的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负债、辞退福利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十二个月内支付的部分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下“应付职工薪酬”项目中列示。
辞退福利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起十二个月之后支付的部分、离职后福利中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净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非流动负债项目下单独列示

(5)“未分配利润”项目,应根据“利润分配”科目中所属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3.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账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1)“长期借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应付债券”项目比照上述方法填列。
(2)“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应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摊销的数额后的金额填列;
(3)“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收回数后的金额填列;“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偿还数后的金额填列。

4.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己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扣减相应的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扣减相关的累计折旧(或摊销、折耗)填列,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扣减相应的减值准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上述资产,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长期应收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和“坏账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长期应付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相应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5.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
(1)“应收票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项目,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预付款项”项目,应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存货”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原材料”、“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受托代销商品”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4)“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的期末余额;“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的期末余额。应根据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等。

(二)特殊问题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及衍生工具。自报告之日起超过12个月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12个月的衍生工具应当划分为非流动资产或非流动负债。

2.“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项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项目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范围: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2)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3)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既包括单项资产也包括处置组,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因此,无论是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单项非流动资产还是处置组中的资产,都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部分单独列报;类似地,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与转让资产相关的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部分单独列报

3.自资产负债表日起12个月内将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4.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流动负债的判断标准与流动资产的判断标准相类似。准则规定,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3)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4)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
关于可转换工具负债成份的分类,准则还规定,负债在其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可通过发行权益进行清偿的条款与在资产负债表日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准则规定,企业在应用流动负债的判断标准时,应当注意以下两点:(1)企业对资产和负债进行流动性分类时,应当采用相同的正常营业周期;(2)企业正常营业周期中的经营性负债项目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超过一年才予以清偿的,仍应划分为流动负债

5.应交税费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根据其余额性质在资产负债表进行列示。其中,对于增值税待抵扣金额,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6.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预付款项的列报
【思考问题】《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中国证监会会计部组织编写案例10.1:A公司为上市公司。该公司2011年预付给供应商1 000万元用于进口某台机器设备。2011年12月31日,该机器设备尚未到货。案例解析:我们认为,为购建固定资产而预付的款项,日常会计核算时在“预付账款”科目反映,在期末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分类为非流动资产,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并在附注中披露其性质。

7.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对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划分的影响
(1)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
准则规定,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企业有意图且有能力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签订了重新安排清偿计划协议,该项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仍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2)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企业违反长期借款协议,准则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违反了长期借款协议,导致贷款人可随时要求清偿的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但是,如果贷款人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同意提供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企业能够改正违约行为,且贷款人不能要求随时清偿的,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此项负债并不符合流动负债的判断标准,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企业的其他长期负债存在类似情况的,应当比照上述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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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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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企业利润表的列报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损益类科目和所有者权益类有关科目的发生额填列利润表“本年金额”栏,具体包括如下情况: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项目,应根据有关损益类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等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项目及其各组成部分,应根据“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下列两类列报:
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其中: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的税后净额”项目
(2)“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份额的税后净额”项目

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其中:
(1)“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份额的税后净额”项目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利得(损失以“-”号填列)的税后净额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形成的利得(损失以“-”号填列)的税后净额
(4)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损失以“-”号填列)的税后净额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打卡时间:《会计》第12章第二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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