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最新通知!

 

全面取消居民出行限制,有序恢复各类场所经营!...








◆重症转轻症1例!3月16日早淄博疫情,情况通报!

◆刚刚,淄博警方通报!


最新消息
淄博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印发通知,要求各区县领导小组(指挥部)
市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九条意见
为更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坚持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不变、力度不减,确保精准防控措施有效落实,的前提下,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省出台的有关政策,结合淄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健康通行证明省内外,互认。省内来淄返淄人员凭有效期内,山东健康通行卡(码)且经体温检测正常的,一律予以通行,不再执行隔离观察。对省外来淄返淄人员,落实电子健康通行码,14省(区、市)省际互认,在经济交流、人员往来等方面,实行亮码互认或转码互认,做到绿码互信通行,无需隔离14天。符合区县复工复产防疫,规定的人员不再实施隔离,社区(村居)不得禁止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外地,返工人员租住。

二、切实规范社区(村居)管理。除对外来人员实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措施外,全面取消对本社区(村居)居民的出行限制。各镇(街道)、社区(村居)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的,省外特别是境外来淄人员情况,引导和督促辖区居民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或管控措施。

三、加快推进各类经营主体,复工复业。纳入控制类行业,清单管理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KTV、健身房、洗浴、旅行社、溶洞、培训机构、公共文化场馆等,经营场所密闭、服务对象聚集的行业实行人员,流量限制措施,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防止人员聚集的,条件下有序放开;其他行业经营主体(含各类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商场超市、批发零售、交通物流、通讯金融、酒店餐饮、开放式景点等服务业经营,单位,以及家政服务、中介服务、理发、洗衣、汽修、家电维修等经营规模较小、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业经营单位),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自行开业复工,做到应开尽开、能复尽复。

四、有序恢复各类市场经营。在落实防疫消杀措施、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和活禽现场宰杀,的前提下,尽快有序恢复,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大集的正常经营。

五、全面有序恢复,公共交通秩序。全面撤销市内所有交通卡,点,恢复市内公交线路运行和出租车,正常运营,有序恢复市际班线客运,村庄之间的“硬隔离”一律打通,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顺畅流通。

六、全面开放室外公共场所。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防止人员聚集的前提下,全面开放城市各类室外公共,活动场所。

七、放开酒店餐饮堂食服务。酒店餐饮堂食实行分餐、单桌就餐形式,根据营业场所经营面积限定最高,消费人群数量,避免人员聚集,保持有效安全距离。

八、恢复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营业。对临时关闭的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分类分批恢复营业。对口腔治疗、眼科、耳鼻喉检查操作、面部针灸等高风险检查治疗项目,暂不予开展,急诊情况下需做好相应,防护。

九、持续做好健康安全教育。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户外广告等各类宣传渠道,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措施和,卫生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习惯,增强健康责任意识,科学做好自身防护。



来源: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责任编辑:李俊莹

新闻热线:0533-286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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