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她的小手

 

喝酒篇打牌篇炒股篇...



我有一小师弟,今年三十多点四十不到,属马,具体多大年龄我总是犯迷糊。自从过了四十岁,我便经常说不准自己的年龄,得仔细推算一下才知道准确数字;对别人的年龄更是如此。

这小师弟多才多艺,能画几笔画,会写几笔字,很是风流倜傥;尤其难得的是烟酒不沾,单身一人,把自己收拾得比女人还要精致。十几年的友情,我自己都搞不懂两个如此不同的人,他和我,怎么会成了要好的朋友。

我是烟不离手的,酒则来者不拒逢喝必醉。所以我的柜子里没有存下的烟酒,有一点好一些的茶叶,专门留着预备这位风流才子来聊天用的。

他倒没有多少时间来陪我聊天,因为他是单身,经常失恋。上一次失恋是两个周以前的事了,那天晚上陪我聊了半宿,很是感慨了一番人生无常色即是空,差一点就要读一读我写的这些“狗屎”了:他一直称我写的东西叫“狗屎”,倒也比较贴切,总比叫“鸡汤”要恶心得轻一些吧。不管叫什么名,反正他是绝不会真的读一读的,也许这就是我们两个能做好友的原因吧。

今天晚上他又来了,来之前照例先打个电话通报一声,听声音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了。他的茶我刚泡得了,他的人就进来了。

坐定,顾不上茶。

我要结婚了。

我瞅着他:喝茶。

我真的要结婚了。

我自顾自呷一口:茶真的挺好,你尝尝。

我真的要结婚了,我找到真爱了。

我强忍着把茶水咽下去。温热的茶水顺着喉咙食管一直到胃里,烟瘾突然就上来了,点一根。

我看着他。他的脸,兴奋的红润;他的眼,闪闪的亮光;两只手十个手指绞在一块,用力地扭过来扭过去,指关节都扭得发白了。

好吧,我信了。深吸一口烟,跑到窗下吐到外面去。这哥们活得讲究,对二手烟深恶痛绝之情超过雾霾。

可是,为什么呢?我一脸严肃地问他。

我爱上了她的一双小手。你不知道,那种感觉,就像是——

我赶紧截断:她爱上你的什么了?

才华啊,我的才华。你知道的,这么多年,第一次有一个女孩爱上我的才华,这太不一样了;我也是第一次爱上一个女孩的小手。

我只好微笑起来。看着他兴奋地动情地滔滔不绝娓娓动人,看着他满脸幸福踌躇满志醉了醒了又醉了。

我的肚子里,跟他的对话是这样的:

可是,你有什么才华呢?

我会写字啊,还会画画呢。

切,这也算?我还会码字呢!

你那是狗屎;我迟早要成名成家的。她也这么认为的,而且非常之肯定,十二分地肯定。

不跟傻瓜论短长。你快点回去拉着你的小手幸福去哈,我还要码狗屎呢。

当然肚子里的话是不适合说出来的,祸从口出啊,沉默才是金噢。

我这小师弟终于过瘾了,微信嘟嘟响了几次了,小手喊才华回家睡觉了。

关上防盗门的同时,他在外面吆喝:准备好红包航,厚点,下周一。我听着他蹬蹬蹬雀跃着下楼去了,忙不迭地点一根烟,猛吸几口,闭了眼,有点头晕。房子里突然就静下来了,我的眼前只剩下一行文字:我爱上了她的小手。



我爱上了她的小手,她爱上了我的才华。

她爱上了我的钱,我爱上了她的身材。

我爱上了她的温柔,她爱上了我的帅气。

她爱上了我的思想,我爱上了她的脸蛋。

中国的汉字,实在是过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了,就算是差别微小的情绪也可以有不同的词语表达。可是人们都愿意偷懒,或者是愿意附庸,或者是语文课不好好学习,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现象:错别字连篇。

语文老师是有强迫症的,我来改一下病句哈:

我迷上了她的小手,她决定投资我的才华。

她喜欢我的钱,我迷恋她的身材。

我欣赏她的温柔,她迷恋我的帅气。

她欣赏我的思想,我喜欢她的脸蛋。

这样说就对了嘛。青菜萝卜,各有所好,每个人的审美观是不一样的,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完全是个人的自由;而且,必须加个“而且”,没有什么高雅低俗之分,都一样高雅,都一样低俗。

你正想要,他恰好能给,多好。

她正想给,你恰好能要,挺好。

你愿意演,她愿意看;

她愿意看,你愿意演。

和谐美满,齐眉举案,挺让人艳羡。

只是,请不要错用了“爱”这个字,好不好?

老子说:

说得出来的喜欢,只是迷恋。

找得出来的理由,只是借口。

做出来的浪漫,不过是表演。

喊出来的感动,不过是鸡汤。

琼瑶说:

如果我愿意,千万富翁我也嫁;如果我不愿意,百万富翁我也不嫁。

我说不出琼瑶这样深奥的话来。可是毕竟是十几年的好友,虽然他一定不会看到我这些“狗屎”,我还是想在这里祝福他和他的小手:

不止喜欢她的小手,也喜欢她的眼屎她的蛮横粗鲁吧。

不止投资他的才华,也投资他的脚臭他的固执傻帽吧。

我一定会去参加你们两个的婚礼的,而且我要包一个厚一些的红包,上面写上八个大字:大智无术,真爱不语。

不对啊,这八个字好像不合时宜哈。为了切题,我改成下面这八个字:天作之合,白头偕老。

这总可以了吧?

感谢萬脩德大哥厚爱,提供本文封面插图字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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