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钟装个x: 网络神曲的产生

 

今天你的大脑在循环哪首歌...



封面图片:阿迪达斯的新广告

以下内容来自:梁欢《我说的不一定对》,版权归作者所有。这是第三次拆分

读书。

假设把严肃音乐和实验音乐代表的极致音乐审美分数定为100分,则普通大众的音乐审美大概在40分。大众对40分以下的音乐作品接受起来毫无难度,但对超过40分的作品就有一定程度的接受障碍。

一个流行音乐创作者,他本身的音乐审美可能在60分,他自己明白要贴近大众审美,于是做了50分的东西出来。对于大众来说,由于根本听不懂,所以认为这个作者是在故弄玄虚,而对于作者来说,这50分的东西已经是自我做出了巨大的让步和牺牲,于是双方之间形成了对立的情绪:创作者认为大众蠢,大众认为创作者装。这种对立情绪从流行音乐诞生的第一天起就一直存在。

我认为,真正的流行艺术从业者,他们有义务去缓慢的推动大众审美向前进步。具体办法就是俯下身、耐下心来去做好42分的东西,这样大众才有接受理解的可能,等大众审美普遍达到了42分,再进一步做出45分的东西,如此一步一坑的向前推进。(大众审美的提升也是一个国家走向正常的一种办法)

这是一个极其漫长的推进过程,一整代的创作者穷尽30年之功,也许只能看到大众审美提高了10分,但这10分左右,正是流行艺术从业者的职责所在。照我的看法,能担得起这个职责的,才能被称为“娱乐家”,无法或者不愿承担起这个职责的,顶多只能被称为“干流行的”。

在所有“干流行的”从业者中,有一小部分人,他们选择了另外一种创作模式,就是批量生产35分的东西来喂饱大众。这样的东西大众接受起来自然很顺畅,他们的目的也就是永远把大众审美钉死在40分以下,甚至越低越好。(我严重怀疑这些创作者自己的审美只有42分左右,只高过了普通人一点点。)这样一来,他们就免去了自我技艺提升之苦,可以不断重复以前的工作内容,就可以高枕无忧的一直赚钱下去。以这种出发点为目的的创作,在我眼中便是怀有“恶意”的。

网络神曲,本来应该只是流行音乐传播流行起来的一种模式,但是它们中的大部分却是如上所述,确实是被怀有“恶意”的创作出来的。

通过分析近几年的热门排行数据,你会发现,国产流行音乐在今天已经不得不通过附庸于综艺节目或者电影来取得声名,如果只是想作为单纯的音乐形式而火,恐怕就只剩下了网络神曲一条路。

除此之外,如果流行音乐还有出路的话,那就是依托于粉丝的力量而走红,但走红的东西到底质量怎么样,这到底是不是一条好路,就取决于偶像的素质了。比如TFBOYS 就历史性的填补了国内青少年偶像市场的空白,开创了粉丝经济的新局面,就算放眼整个娱乐圈,他们也是唯一可以与韩国偶像团体抗衡的国内偶像存在,但在音乐这件事上,他们却真的是缺乏天赋,假唱成性。

ps:《忐忑》是首非常严肃、正经、前卫的实验音乐,谁知道却稀里糊涂的红成了网络神曲,甚至开创了网络神曲这个词。

下次推送:如何判断真假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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