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指南:加拿大与投资合作相关的主要法律

 

投资指南:加拿大与投资合作相关的主要法律...




点击“匡正JPA”免费订阅我们

三、对外国投资合作的法规和政策有哪些?[/b]
(十三)与投资合作相关的主要法律有哪些?


加拿大与投资合作相关的主要法律有《加拿大投资法》(Investment Canada Act)、《加拿大投资法实施规则》(Regulations Respecting Investment in Canada)等。

1985年6月20日,加拿大政府颁布实施了《加拿大投资法》,同时成立了加拿大投资局,以代替原来的《外国投资审查法》和外国投资审查局。 加拿大鼓励外国投资,一般情况下外国投资不受限制,设立新的企业,法律上并不要求获得政府的批准,也不要求与加拿大企业合资经营,投资者只需履行事先向政府通知的义务。但《加拿大投资法》仍然规定了严格的提交投资通知和审查的标准,特别是对认为危害加拿大某一重要经济部门或构成严重竞争威胁的投资项目,审查尤为严格。

【投资人定义】加拿大人投资者是加拿大公民、长久居民、政府和机构控制的信托公司、合营企业或加拿大投资法所特别界定的加拿大人控制的任何机构。非加拿大人投资者则指不符合上述定义的投资者。按照加拿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的多数董事应为加拿大居民。

【公司设立形态】加拿大的法律属大陆法体系,经营企业的主要形态有:(1)公司;(2)合伙;(3)独资;(4)外国公司的分公司;(5)联合投资。

【投资限制】投资人除了要注意适用于一般投资申请的法律外,对某些特殊的产业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或限制。主要行业包括银行业、广播业、 铀矿业、报业、航空事业、渔业、沿海船务业、销售财务业及消费者贷款 业等等。

【投资主管机关】加拿大投资业务自1994年起由加拿大外交国贸部及工业部主管。除了负责加拿大投资法的制订修改、审核及实施外,还为投资者提供服务。

(十四)加拿大解决商务纠纷的途径及适用法律
【解决途径】

(1)协商,即双方当事人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的磋商或谈判,共同努力消除分歧,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以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即在双方当事人之外的中立第三方的主持下,由第三方以中间人的身份在分清是非和责任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参考国际惯例,从中帮助和促使争议各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公平的调解协议。

(3)仲裁,即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方式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员按照仲裁程序进行裁决,如果一方不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即双方当事人将争议提交法院,由法院按照法律条款进行判决,一旦法院做出判决则没有协调的余地。

【适用法律】加拿大现行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是由1867年宪法确立的,当时称"英属北美法案(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1982年,加拿大议会通过‘加拿大法案(Canada Act, 1982) '把"英属北美法案”变成了 加拿大议会的法律,并且重新命名为“加拿大1867年宪法(Constitution Act, 1867) ”。与此同时,通过了以“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为主要内容的“加 拿大1982年宪法”。因此加拿大宪法实际上包括“加拿大1867年宪法 (Constitution Act, 1867)”及其修正案、英国宪法的不成文的规则,以及“加拿大1982年宪法。

1986年,加拿大加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UNCITRAL Arbitration Rules)。该规则由联合国第31次大会正式通过,适用于国家与私人间的投资争议仲裁、多方仲裁、第三人加人仲裁程序、 仲裁员的指定、仲裁员责任的豁免、仲裁费用的控制等问题。规则对各国并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仅供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以书面方式约定。但当 事人也可在书面协议中指定一个常设仲裁机构,委员会负责关于仲裁的行 政管理工作。

关注官方微信了解更多
欢迎关注我们

微信ID:JPA China

官网:kzcpas.com.cn



长按二维码关注微互动


    关注 匡正JPA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